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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2009「第二屆創意表演大賽」競賽活動辦法 主旨 為開發本校學生創意思考及肢體表演之能力,課外活動組特舉辦第二屆創意表演大賽。 辦法 一、主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二、參賽資格:各學系所學生及教職員,各隊人數不限(亦可1人參賽)。 三、比賽時間:98年4月1日(三)晚上07:00至9:00,由主辦單位自各隊報名表中所呈現之 表演內容想法,擇優選取15-20隊參加決賽。 四、比賽地點:四維堂。 五、比賽題目:不拘。 六、比賽形式:方式不拘(如演戲、魔術、默劇、歌舞劇、說唱藝術、超級變變變…) 惟須真人現場表演。 七、比賽規定: 1.表演內容,不得有違社會善良風俗。 2.各隊表演長度以2-5分鐘為限(上下場各限時30秒,另計)。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至2009年2月27日(星期五)止(得視報名情形,酌予延長)。報名 時需檢附報名表及參賽者名單,送交課外活動組。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校園公告區 或課外組最新消息網頁下載,其他報名細節請洽課外活動組 黃正全(分機:62238) chuan@nccu.edu.tw。 九、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學校老師及專業人士3-5名組成評審團。 十、評審標準:創意40%、內容主旨與結構20%、表演技巧20%、舞臺整體呈現20%。 十一、獎勵方式: 1.創意冠軍王1名(頒發獎盃1座、獎金12000元)。 2.亞軍1名(頒發獎盃1座、獎金8000元)。 3.季軍1名(頒發獎盃1座、獎金6000元)。 4.優等1-3名(頒發獎盃1座、獎金5000元)。 5.現場人氣王1名(頒發獎盃1座、獎金3000元)。(現場觀眾票選第 一名) 6.現場觀眾參與票選者,得參加抽獎共10名,可獲頒禮品。 7.參賽者同學服務學習認證時數認證3小時。 十二、補助方式:為鼓勵參賽,獲選入決賽隊伍,每隊憑發票補助材料服裝費最多2000元 十三、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詳細規定請查看連結網站 http://www.tipo.gov.tw/ch/(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must.org.tw/search.asp?accept=YES(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行為,經法院確定或經人檢舉後查證屬實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相關法律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者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主辦單位保有比賽相關影音及畫面之播放權。 -- 來吧!孩子們。 我們可以來走旗隊版的破銅爛鐵, 把棒球棒、拖把都拿起來轉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9.249 ※ 編輯: BlackAsh 來自: 59.115.119.249 (01/09 17:36)
cgforever:好嗨喔 獎金很優渥捏 01/09 22:53
BlackAsh:對阿>////< 01/09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