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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要以私人身份做以下說明: 1.我想,A是以自己畢生的人格擔保他說過的話,  (A說:我想用我自己畢生的人格擔保我說過的每一句話)  而不是以自己畢生人格擔保X可能說謊並以人格請求刪除吧。 2.A可能公正,A也能夠公正,  因為我們並不能因為其他外在條件排除A做任何事的可能性。  而A用畢生的人格擔保也就只是對「願意相信他的人格」的人擔保,  至於其他與他不熟悉的人有權利不接受這樣的擔保。 3.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俗話也說出淤泥而不染啊。:D  不能說某人不好,某人的朋友們就都是壞人的。  俗話還說不乾不淨吃了沒病,  結果我常常會因為吃了不乾淨的東西烙屎。(淚) 4.我想比較善於表達的人  並非就應該要被歸類為「一定會欺負不善於表達的人」,  若是這樣不就是強加罪名在那些人身上,  這樣一來地球上沒人願意說話了。>< 5.我看了這篇文章好幾次後,發現,B是不是我啊?  (我是由A要求B請把X寫過的東西刪除這個段落判斷的)  (我有點沒腦,我大概看了第五六次才發現哈哈Orz)  暫且先讓我對號入座一下,錯了你再指證我哦。  首先,我和bibi從來都不是室友,  而我們可以說是「上同一所大學」的朋友,而非「一起上大學」的朋友,  因為在確定考上雙方都政大前我們是完全不認識的,  而我和bibi的友誼也全然是在大學建立的。  欸,雖然我前面不知道為什麼的解釋了那麼多,(我好像不用解釋)  我想說的是,你並不認識我,甚至沒看過我和bibi之間的相處狀況,  為什麼會胡亂揣測我和bibi的友誼呢?  我想我們之間的友誼只有我們自己瞭解,  請不要再以沒有根據的謠言來揣測囉。(我是指室友啊之類的資訊)  再來,我承認我和bibi是好朋友,  但是,我想請問,我的處理方式有哪個部分是因此而偏坦的?  我想我的處理都是一視同仁,  刪除文章我是刪除所有人的文章,  而我也沒有浸任何人的水桶,說哪一方的好話,  我也在先前的文章說了,  若是政治大學壢友會有任何一個人公然說你如何如何,  經查屬實,我會跟你一起譴責他,  但問題是那些人名並沒有任何一個是政大壢友會的人呀。(嘆)  無論如何,若你覺得我身為板主的處理方式有任何偏坦的話,  請舉證出來,若其他人也都覺得我偏坦,我願意道歉處理。    我是一個板主,但我也是一個壢友,  總不能要求我跟壢友們一點私交都沒有,  甚至要求我只要板上的事牽涉到我的朋友我就要利益迴避,  天啊壢友會板的事哪有不牽涉到壢友的。(淚)  要是這樣不行看來我們要到雄友會或其他會去選板主了。>< 6.這裡並沒有人試圖掩蓋事實,  而只是認為所謂的事實不該在政治大學壢友會會板澄清。   政治大學哲學系五年級 石惠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40.105 ※ 編輯: angelshih 來自: 218.32.40.105 (09/16 22:47)
coolwrs: 做錯事情的人 總有一天 會受到自己始料未及的審判 09/16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