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123aaa (理解自身的維度)
看板NCCU_Climb
標題[分享] 傳統領域面面觀讀書會之心得
時間Tue Apr 17 22:26:24 2007
我要談的是關於"所有權"的根本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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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原策會的講題是: 傳統領域面面觀
談到未來原民會或政府要如何去認定傳統領域的問題..
最後,結束時Basun還是提出了泰雅族民族議會的觀念,
提出了這背後最重要的 主權 認定的種種問題;
而有另外一個原民也提出了,年輕一輩的原民們在看這件事情時
可能不復過去原始的領域概念,而是以私有財產概念出發,
這也會造成原住民內部的矛盾點。
提到邵族日月潭邊土地的事情,最後的辯護律師和永清(今天的主講人)
都沒有能有力地去反駁法官的論述:依照中華民國法律的觀點,
該土地所有人乃是此漢人(向政府買的)的,其有使用該土地的一切權利。
Basun笑說如果請淑雅(台大法博士)去談,從原基法和現有法定土地政策
從傳統以來的(法律制定時的意義)問題去反駁,都是很有力的。
但這仍然沒有跳脫一個
框架,我下面,就要去提出這個
框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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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我認為最核心的關鍵問題是:
"私有財產權(所有權)" V.S. "自然的、人的生活權"
現代國家社會,以法律制度為運作(一切、生活)的基礎根本裡,
"私有財產權(所有權)"的概念為
無上綱領,
一切都是以保障
它為
最高目的(至少從洛克以降的發展都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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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們應該回過頭來思考這個前提的真確性、必要性何在?
1.(單位)
人憑什麼宣稱
:
『這塊土地是
我的?,
只有 我 才能在這塊土地上,
使用之、並從事任何行為,而這塊土地所帶來的任何利益(價值),
都是"
我"所有。
』
PS.此單位可以是個人、家庭、部族、社群、自治群、國家、聯合國等
2. (單位)人究竟是
如何生活的?其所需要的(所有權、財產)的
範圍究竟為何?
並,其如何在
不防礙、影響、虧損他者(人、動物、生態、未來世界環境)
的前提之下,進行其生活,並且有
保障呢?
如果能夠回答上述這兩個問題,並且讓所有人都能夠了解,達成一種共識,
我想,真正的解決之道才會應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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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一句,我討厭現代法治國家的狹隘性,把人關在制度的鐵籠裡,
雖然穩定、有一定的保障,可是也因此失去了許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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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74.186
→ aaa123aaa:回棒棒糖,我念哲學,做的就是這種根本問題的思考 04/17 22:29
→ aaa123aaa:希望你別覺得太瑣碎麻煩,這些基本問題都是影響我們 04/17 22:29
→ aaa123aaa:的一舉一動一生一世,以及所有人的未來 04/17 22:29
推 pattyturty:但法治國家原則和憲法基本人權概念都是經過人類社會幾꘠ 04/17 22:50
→ pattyturty:百年來的奮鬥才建立的普世價值...他的基本核心叫做人性 04/17 22:51
→ pattyturty:尊嚴...的確現代權利概念並不是最好尤其在全球化上 但 04/17 22:52
→ pattyturty:卻是無可取代 真正應該尋找的出路 是原則中的一點點例 04/17 22:53
→ pattyturty:外 尤其在原住民政策上 04/17 22:54
推 aaa123aaa:這是不可否認的 04/18 18:12
推 aaa123aaa:都要同時進行 04/18 18:13
推 aaa123aaa:你下次可以多跟淑雅聊~~ 04/18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