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_Exa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王千維老師 開課學院:法律系 開課系級:法律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4/21 14:10~16:00 考試時限(Mins):110分鐘 試題本文: 1.烏龜成衣公司準備為其員工舉辦至墾丁國家公園三天兩夜的旅遊活動,為調查參與人數 的多寡,於是便在員工大會上發下一份登記表,於員工間傳閱,而請有意參加者在該登記 表上簽上自己的大名,並且該登記表上同時亦記載著一醒目的標題,亦即"墾丁快樂之旅" 惟員工甲未注意該登記表上之標題,而將其誤認為係一紙簽到單,於是便順理成章地在該 登記表上簽名~嗣後總務室的會計人員乙,向甲請求給付此次墾丁之旅的旅費新台幣一萬 元,甲則拒絕支付~ 試問甲之拒絕是否有理由? 2.甲與乙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將其所有之A屋以新台幣十萬元之價格出售予乙~實際上 甲乃有意將A屋贈與乙,同時乙亦有受贈之意,甲因而將A屋之所有權移轉予乙,並至地政 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稍後,乙為償還其向丙銀行之貸款新台幣一千萬元,因而將A屋 以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之價格出售予丁,並至地政機關完成移轉登記手續~惟丁先前已自 甲處知悉甲與乙間係通謀而為虛偽買賣之意思表示~ 試問,此時甲得否向丁請求返還A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5.170 ※ 編輯: peter2026 來自: 140.119.195.170 (04/22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