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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國法制史 課程性質: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黃源盛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 考試日期(年月日):2009/6/19 考試時限(Mins):110 mins 試題本文: 一、漢代盛行「春秋折獄」,而由董仲舒開其宗風,他曾留下實例多則,其中有  一則實例事實如下:  甲父乙與丙爭言相鬪,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  或曰:「毆父也,當梟首。」  論曰:「臣愚以父子至親也,聞其鬪,莫不有怵悵之心,扶伏(杖)而救  之,非所以欲詬父也。春秋之義,許止父病,進藥於其父而卒,君子原心,  赦而不誅。甲非律所謂毆父也,不當坐。」  試就上述實例,分析下列所問:(25%)  (一)何謂「春秋折獄」?其斷案的最大特色何在? (二)本案內涵精義為何?請稍作評釋。 二、當代法史學界一般認為:《唐律》為中華法系法典的代表作,而《唐律》的   立法者也認為,法律是落實禮教思想最有利也是最便捷的途徑。《唐律疏義》   說得相當乾脆:    得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需而成者也。      其下還有饒富風趣的註腳:    《論語》:「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德禮猶曉與陽,刑罰猶昏與秋。言德     禮與刑罰,猶昏曉相需而成一晝一夜,春陽與陰秋相需而成一歲也。   試就所知,回答下列所問:(25%)   (一)何謂「禮主刑輔」的立法觀?其精義何在? (二)舉例說明《唐律》中「禮」與「刑」的關聯性到底為何? 三、晚清(1902-1911)在繼受外國法過程中,曾有一段「禮法爭議」的故事,  「禮法之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試以「無夫姦的存廢」為例,說明當時「禮   教派」與「法理派」各何所堅持?並申論你(妳)對此次「禮法之爭」但看   法。(25%) 四、晚清(1902-1911)變法修律之前的「傳統中國法律文化」與繼受西方近代   外國法之後的法律文化,前後有何重大蛻變?是舉出其中犖犖大者數端,   並予述評。(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