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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刑法(一) 課程性質: 法律系必修 課程範圍: 刑法總則 開課教師: 許恒達 開課學院: 法學院 開課系級: 法律一 考試日期(年月日): 2012/12/04 考試時限(Mins): 兩個小時 附註: 這次考到客觀歸責。期中30分,期末70分。 試題本文: 甲想要毒殺乙、丙、丁三人,購買x毒藥(一劑量的x的造成他人死亡), 計畫在乙、丙、丁的飲料中下毒。第一天早上,甲在乙的果汁中下了x 劑量的毒藥,乙喝了之後,毒痛難忍,自20樓一躍而下,當場死亡。第 二天,甲又在丙的咖啡中下了x劑量的毒藥,丙帶著咖啡急急忙忙跳上火 車到南部開會,10點時喝下咖啡,10點5分毒性發作死亡,未料兩分鐘後 ,火車發生意外,全車乘客均死亡(如無意外,丙亦死於該事故)。第三 天,甲發現毒藥只剩五分之四x劑量,但心想還好,吃了也會死,因此仍 在丁的可樂中加入五分之四劑量的毒藥,未料當天有第三人A,在與甲未 聯絡的情況下,也在丁的可樂中加了2x劑量的同種毒藥,丁喝下二又四分 之五劑量的毒藥後死亡。 請問甲的三次下毒行為是否構成殺人既遂罪?(只需要審查殺人既遂罪是否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