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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專利法 課程性質:組相對必修 課程範圍: 開課教師:沈宗倫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3/1/15 考試時限(Mins):10:10-12:00 附註: 1.不必抄題,但請明確標示題號。請勿用鉛筆作答。 2.答案須負法律理由,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題均以「發明專利」為出題基礎,答案以引用「發明專利」相關規定即可,無須提及 「新型專利」與「新式樣專利」。 3.可翻閱小法典,但不得攜帶有關本課程的其他資料。 4.祝各位考試順利,寒假及農曆新年愉快!! 5.全部試題有二大題,均為實例題。 試題本文: 壹. 甲公司為A專利之專利權人,於西元2014年1月1日讓與某乙,但雙方未至智慧財產局完成 專利權移轉登記。不料,甲公司經董事會改組,不察前述讓與之事實,改組後的董事會, 於同年7月1日將A專利再次讓與給某丙,此次讓與業已完成專利移轉登記。某丙取得A專利 後,因業務需要,將A專利專屬授權予某丁,生產製造A零件,此專屬授權亦完成授權登記 。一日,某丁發現某乙未經同意實施A專利之內容,製造並銷售A零件,遂於智慧財產法院 對某乙提起專利侵權之民事訴訟,主張排除侵害請求權。某乙於法院提出抗辯,某丙雖為 登記之專利權人,但某乙實為A專利之先受讓者,應受專利法之保護。試就學說與實務之 觀點,論析某乙抗辯之可行性。40% 貳. A公司為治療AIDS之新藥X之專利權人。該藥於台灣與泰國登記專利在案。X以瓶為包裝單 位,一瓶200劑,於台灣的售價為新台幣50000元。相同的劑量於泰國售價僅為新台幣8000 元。某甲為台灣藥品貿易商,認為有利可圖,至泰國市場向A公司之泰國承銷商購買X共 5000瓶,回銷台灣市場,每瓶定價新台幣20000元。請附具法律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若A公司查知某甲自泰國進口X藥至台灣銷售,欲依專利法第97條之1(103年1月3日立法 院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案)向海關申請查扣。依同條第2項,A公司須以書面向海關釋明專利 侵害之事實。請問,依據本案所示,某甲究竟可能侵害A公司就X藥專利所享有之何種排他 權,且此等排他權之法條何? 20% (2)呈上題,若海關查扣後,A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對某甲之X藥進口行為,提起專利侵 權訴訟,主張專利法第96條第1項後段之侵害防止請求權。若你(妳)是某甲的律師,應提 出何種抗辯?20% (3)承上題,若發現某甲進口之5000瓶X藥,並非在A公司授權製造的範圍,答案有何不同 ? 10% (4)若泰國AIDS疫情擴大,致有危及國家公共衛生安全,泰國政府就X藥強制授權之處分。 某甲於泰國市場向強制授權之被授權學名藥廠商,購買X藥5000瓶,回銷台灣,請問如同 (2),當A公司對某甲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某甲得否仍得提出(2)之抗辯? 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