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_Fun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演講公告------法律的概念與法理論的本質 主講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莊世同 時 間:2006年10月18日(週三) 15:15~15:30 報到、就座 15:30~16:30 發表 16:30~17:30 討論 地 點: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第一會議室(行政大樓二樓)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免報名、座位有限、歡迎參加!~~~~ 按: 法概念論簡言之,即在追問「法律是什麼」的理論。法理學家哈特(H.L.A. Hart) 曰:「關於人類社會的問題,極少像『法律是什麼?』這個問題一樣,持續不斷的被問 著,同時也由嚴肅的思想家以多元的、奇怪的,甚至是似是而非的方式提出解答。」 是謂「此問綿綿無絕期」。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77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21)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77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