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演講公告------法律的概念與法理論的本質
主講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莊世同
時 間:2006年10月18日(週三)
15:15~15:30 報到、就座
15:30~16:30 發表
16:30~17:30 討論
地 點: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第一會議室(行政大樓二樓)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免報名、座位有限、歡迎參加!~~~~
按:
法概念論簡言之,即在追問「法律是什麼」的理論。法理學家哈特(H.L.A. Hart)
曰:「關於人類社會的問題,極少像『法律是什麼?』這個問題一樣,持續不斷的被問
著,同時也由嚴肅的思想家以多元的、奇怪的,甚至是似是而非的方式提出解答。」
是謂「此問綿綿無絕期」。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77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21)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1.77
※ 編輯: gsr 來自: 140.112.151.77 (10/12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