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財/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晶晶書庫男體雜誌遭查扣案,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王亞樵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晶晶書庫負責人
阿哲妨害風化罪名成立。上午,消息傳開,震驚台灣同志圈,
人權團體也展開聲援,反彈歧視判決。
去年8月25日下午約莫3點,基隆刑事組幾名檢警人
員突然湧進晶晶書庫,亮起搜索票,強調要
「查扣相關猥褻刊物」。一口氣帶走500多本
知名男體雜誌,有《蘭桂坊》、《雄風》、《e東南風》
和《his》等。前2本雜誌,在香港屬合法上市;後2本,
台灣經「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委員會」認證核可出版。
這些雜誌都完整封好膠套、並貼有「18歲禁」等警告
標語之男體雜誌,「有些雜誌,誠品書店也賣,為何檢察
官要以妨害風化罪嫌起訴我!連上法院自辯的機會都沒有!」
晶晶書庫老闆賴正哲(阿哲)百思不解。
基隆地檢署前後開過4次偵查庭訊,今年1月5日偵結,
檢察官王亞樵認定晶晶販賣的男體雜誌是猥褻行為,
因此,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負責人賴正哲。
晶晶書庫是亞洲華人圈第一家同志書店,是台灣同
志圈的地標。這項判決,不僅同志圈,人權團體也
議論紛紛。阿哲更是忿忿不平,「檢察官竟將如此具
爭議性的案件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中也對
晶晶書庫的答辯內容隻字不提,我連上法院自辯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政府致力讓台灣走,可是,放眼世界各地,
男體雜誌不但可以合法販售,也是不可或缺的銷售
商品,在台灣卻屬猥褻刊物,這判決傳到國際恐將淪為笑柄」。
轉自中時新聞 01/14/04
http://tw.news.yahoo.com/2004/01/13/society/ctnews/4476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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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生有"欣賞"異性身體的權利 那為什麼女生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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