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_Herself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猥褻」爆爭議 同志要異性戀法官迴避   陳世財/台北報導 同志、學者、人權團體和律師,上午齊聲為 晶晶書庫老闆阿哲喊冤,並將創台灣司法首例,向法院聲請異性戀法官迴避, 並徵求百名同志公評遭查扣的男體雜誌是否「猥褻」,看看到底是誰怕男體裸露ꄡ  1月5日基隆地檢署偵查終結,判晶晶書庫老闆賴正哲(阿哲)妨害風化, 原因是去年8月刑事組到晶晶書庫搜索,帶走500多本男體寫真書。   「猥褻這字眼,很抽象,也很主觀,不是檢察官個人就能下定論」, 阿哲的辯護律師邱晃泉認為,台灣販賣的女體寫真沒事,男體寫真就是猥褻, 這實在令人不得不質疑檢警歧視同性戀,也充分暴露出父權心態。  為了凸顯公平性,人權團體將創首例,要求父權異性戀法官迴避, 並公開徵求100名同志,或是同志及異性戀者各半,大家都來觀看4本 遭檢察官判定猥褻的雜誌,看看自己的心理和生理反應是否如同檢察官所 言,此外,還將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猥褻」的標準何在?  邱晃泉指出,刑法第235條所稱「猥褻」,是抽象不確定的法律概念, 其定義、界限和判斷,會隨時代和風俗改變,同性戀(包括雙性戀、跨性別等非 異性戀傾向者)對性觀感的感想,實非異性戀者所能體會。 ===================== 將心比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09.197
periaimer:什麼時代了 推 140.119.128.43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