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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emale_club 看板] 作者: fario (社會學公關公司) 看板: female_club 標題: 連署以後的行動 時間: Tue Jun 27 11:01:51 2006 她們顯然很忙,昨天晚上十一點才寄來這封信, 而這時間我也在上班就是了。 -- 各位參與廢刑法235條行動的夥伴們: 很抱歉這麼晚才把行動搞定,通知你如果來得及的話... 627上午9:30記者會,以及10:30司法院送釋憲,請大家幫忙動員已連署的團體代表,並請 各團體帶著自己團體的旗幟、標語牌,以壯聲勢。 記者會於律師公會舉行,預計10:10結束,大家再自行前往司法院,路程不遠,最方便的交 通方式是摩托車或四人一組合搭計程車。 行動結束,希望大家能夠參加後續行動會議,暫定11:00於王律師事務所(律師公會同一棟 大樓九樓),請大家預留時間。 釋憲聲請書,王如玄律師事務所會負責補充昨日意見,於今日完成,對於昨日座談會上, 大家所提寶貴意見以及不同的釋憲策略,因為時間有限,無法呈現所有意見。原則上,明 日先送出釋憲聲請,同時進行補充意見書。 9:30am記者會 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10:30am送釋憲行動 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性別人權協會陳俞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挑戰猥褻 驕傲出櫃──刑法235條釋憲行動記者會 時間:2006年6月27日上午9:30 地點:台北律師公會(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 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記者會將演出「石破天驚」行動劇 ☆記者會後將由各社運團體陪同賴正哲至司法院送交釋憲聲請書 送釋憲聲請書行動 時間:2006年6月27日上午10:30 地點:司法院前(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經歷了三年的纏訟,2005年底高院二審仍維持有罪判決定讞。但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及同志社群、人權、司法、言論自由等社會運動團體,仍然不放 棄為同志和成人情慾閱讀權奮戰,拒絕向惡法屈服,於今年的6月27日「同志石牆紀念日」 ,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個釋憲行動已獲得近20個運動團體連署支持。 1970年代,是世界各地民權運動風起雲湧的年代。在那個人權極度壓縮的時代,美國紐約 石牆酒吧裡的同志們,在經常無端遭受警察的騷擾、羞辱、私刑,甚至濫用公權力以莫須 有的罪名對同志們進行迫害懲戒,1969年6月27日,大家終於決定不再隱忍,連結彼此站 起來為自己的權利展開奮戰。石牆抗暴這石破天驚的一役,讓美國各州的同志們奮起響應 ,終於開展了近代的同志運動。 今日,台灣因著刑法235條的惡質內涵與擴大執法,許多展現情慾人權的個人、店家承受著 警方任意的搜索、傳喚、騷擾、拘留,甚至起訴。模糊不確定的「猥褻」概念使人無所適 從,每年因此被判刑的「惡法受害人」多達2000人,刑期累積起來約1000年,相當於一年 判20個人終老獄中。刑法235條剝奪了成人的言論、資訊自由和選擇「不道德」生活的權利, 更嚴重地踐踏社會中被污名的各種性社群生存的正當性,對人權的軋傷不可謂不大。然而 ,因為猥褻罪鞏固了性羞恥與道德污名,也迫使大多數人選擇沉默,使得這條任意為之、 便宜辦案的荒謬律法,不斷在社會中擴大它的傷害。 6月27日,晶晶書庫賴正哲的釋憲聲請案將是響應「石牆精神」挑戰刑法235條的第一波, 期待未來更多受害者前仆後繼地挑戰刑法235條對於猥褻定義模糊、且容易構陷入罪的不合時 宜的道德立法。 行動連絡人:性別人權協會 江嘉雯 0932-389176       晶晶書庫   賴正哲 0932-070893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5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6.250
spicy3:現在已經11點了 :( 06/27 11:13
spicy3:應該還有陸續的行動吧。 06/27 11:13
fario:先寄連署書過去吧,以便保持聯絡 06/27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