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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icy3 (坍塌)》之銘言: : 而女 : 性團體也不令我意外的,就只有奠基在某種循環解釋上的直接主張而已 : (要求三天就是矮化、就是歧視、就是自主決定權的剝奪)。但說實話 : ,針對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只切身重要,對社會人口結構也很重要的事 : 情,要求多思考一下,真的很不合理嗎?懷孕者,身為女人的同時也是 : 一個社會人。有生子能力的人,本來就有著生子的社會「潛在」責任。 : ---------------------------------------------------------------- : 這裡,這位學長(?)點出了一點很重要的問題: : 墮胎僅是「女人」的要求??其它角色重要性呢? : 譬如"準父親"或是家庭以及經濟壓力呢?也就如同這位學長說的: : 不只切身重要,對社會人口結構也很重要的事。 : 可是就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我會支持婦團以這樣的議題再度倡導女性能動性與 : 自主權。但就現實層面,我想是非常動態的,懷孕必定不是單方的事。 如果這樣,那某種必然的拉鋸與張力是不可避免的,即: 從社會整體考量女性懷孕生子的潛在社會責任(或至少包含家庭責任,雖然我個 人傾向談大的) vs. 從個體女人的視角出發的女性自主權捍衛 而我覺得有趣的是,這麼基礎的對抗卻沒有在這次的反三天(或六天)思考期運 動中被點明。反而是那可(我個人認為)笑的宗教團體與女性團體的對抗。 可以理解,因為台灣是一個,如我所說,缺乏社會人意識的地方。所謂社會只是 某種可化約至無數個體(利益)的線性加總組合而已。可以理解,但仍舊有趣。 而我個人的觀察是,真正有能動性的成年女性人數並不少。而針對她們,或許三 天思考期從實際面考量有些多餘。只是這些人真的還需要所謂女性能動性與自主 權的聲張或提倡嗎?我的意思是說,至少這些人不是聲張或提倡的真正對象。 因此,與其說聲張或提倡,不如說捍衛:捍衛、對抗那些已經有某些自主性與能 動性的女性,在三天思考期這種規定下受到的荒謬矮化待遇。 而我的看法是:原則上,或說邏輯上,無關。三天思考期無法讓我們推出矮化、 歧視等結論。而且,這樣的規定並不會讓已經有,或還沒有具備自主能力、能動 能力的女性因此少了什麼自主性與能動性。 直覺上會有,是因為我們太習慣某種個人主義思維下的個體自由與自主了。 也就是說,只要是以前沒規定,現在多出來的規定,就是對自由甚至自主權的侵 犯。 而我對此的看法是:這也太扯了,自主自由哪那麼容易被侵犯啊。 : 不知道組盈的安排中是否會插入這樣的討論 : (今晚來得急身體也撐得住就幫妳改一下講綱,再傳給妳看看) -- PTT2 自然就是美 => 百慕達群島 => 漩渦 => PinkParti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194.7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