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_Herself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吳亭秀 【記者吳亭秀台北報導】愛滋病患的人權保障將大幅改善,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人類免 疫缺乏病毒傳染者人權保障條例」修正案,明定不得歧視愛滋病患的就學、就醫、就業、 安養、居住權,社區若拒絕愛滋病患入住,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款,未限期改善,還 可連續處罰。 去年十月發生愛滋病患收容中心「關愛之家」被法院判決搬離社區一事,引發歧視弱勢討 論,因此,「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者人權保障條例」此次修法,首先為避免收容愛滋感 染者的中途之家、緊急安置機構,遭受社區不合理的歧視或驅趕,修正條文在既有「就學 、就醫、就業」的明文保障外,再增列「安養、居住」的相關權益保障。 另外,原本只要一經檢驗為陽性反應,即會被要求出境的外籍配偶及在國外出生的「有國 籍、無戶籍」台灣國民,未來也可免於強制遣送出境的命運,而外籍配偶只要證明是遭到 台灣籍配偶感染者,還可接受免費治療。 此次修法也加重部分罰則。明知已感染愛滋病毒,卻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導致 傳染給別人者,由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merit-times.com.tw/list.asp?unid=51507 -- 腦與面,一樣糟 不如毀了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