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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學校註冊組作最後確認!請注意! 依照研究所承辦人吳小姐表示,學則規定學年課修上不修下,上學期的學分可以被承認, 修下不修上,學校方面不承認只修下學期的學分, 學則第十七條: 全學年科目,上學期未修習者,下學期不得修習,違者該科目學分及成績均不計。 但內容無連續性之科目,經各該系(所)認定者,得於修畢下學期,再續修上學期後, 該科目學分及成績始得採計。全學年科目上學期已修習及格,下學期因故未續修者, 其上學期學分照計。 前一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經系(所)主管核准, 得續修該科目次學期學分,成績及格者,其次學期成績照計。 http://aca.nccu.edu.tw/law/data/law01.pdf 若之前有這種經驗的同學,請記得要補修上學期,以免影響畢業學分。 -- 學校是不會管以前助教怎麼答應同學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2.119 ※ 編輯: Hanayu 來自: 140.119.172.119 (02/23 12:41) ※ 編輯: Hanayu 來自: 140.119.172.119 (02/23 12:42)
Hanayu:如果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幾學分,請印表出來拿來系辦140.119.172.119 02/23
Hanayu:先給我看一下,比較保險。140.119.172.119 02/23
Chungyiang:Orz140.119.144.105 02/23
Hanayu:冏rz140.119.172.119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