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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校甄選研究生參加「教育部95年獎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頂尖大學(機構) 研修甄試」各項相關事宜如說明。 說明: 一、申請資格: (1)本學期已註冊於本校之碩士一年級或博士一、二、三年級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3)外國語言能力達教育部所訂之最低標準者(如:托福達213分以上,其他標準則請見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95/newsvew.php?no=16) (4)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每系所前百分之十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 獎事蹟者 (5)未曾或同時領取政府預算所提供累計逾一年以上留學獎助金者 (6)須可申請到國外頂尖大學(機構)者 二、申請辦法及時間: 有意申請者請於95年4月7日(星期五)前備妥以下資料送到國交中心合作組(國際大樓五 樓)彙辦: (1)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 (2)93年6月1日後之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影本 (3)正式在學成績單暨全系排名證明(含大學以上至今) (4)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5)指導教授推薦函 (6)研修計畫書(內容請參閱簡章) 三、本校審查原則: 針對學校自訂資格部分,現無特別之限制,歡迎所有符合教育部所訂資格之研究生踴躍於4 月7日前提出申請。然因時程緊迫,現已請各院協助推薦優秀研究生參加校內甄選,擬優先 考慮各院推薦候選人。 四、教育部簡章中所載之複審標準如下,敬請參考: (1)申請人之學業成績、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與執行計畫能力(占40%) (2)申請人之外語能力及研修機構(含指導教授)在本領域之學術聲譽與適切性(占30%) (3)研修計畫(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等)完整性與可行性(占20%) (4)研修計畫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占10%) 五、隨函檢附 (1)申請表 (2)「教育部95年獎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頂尖大學(機構)研修甄試」簡章 (3)本中心於95年3月8日行政會議發放之宣導資料 以上檢附資料已經寄送給每位碩一的同學,敬請參考並把握申請機會。 六、95年國內大學校院自行選送人才出國研修服務網網址: 進入www.studyabroad.moe.gov.tw 之後,點選「95年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72.119 ※ 編輯: Hanayu 來自: 140.119.172.119 (03/14 11:28)
Hanayu:日文能力只需達到二級即可,謝謝。 03/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