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CCU_KSYoung 看板]
作者: BryanC (小波仔) 看板: NCCU_KSYoung
標題: [返服]服務認證資格評量與評分施行細則
時間: Mon Jan 19 12:32:41 2009
國立政治大學高雄地區校友會第九屆返鄉服務隊
服務認證資格評量與評分施行細則
本施行細則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日開始施行
第1條 (訓練課程與活動之出席義務)
I 有關服務認證之下列各款訓練課程與活動,非具必要原因皆需出席受訓:
一、一籌會。
二、二籌會。
三、三籌會。
四、台北總驗收週。
五、高雄行前營總彩排週(2009/01/21~ 01/22、2009/01/30~ 02/01)。
六、營前會及正式學童營期間之五次檢討會及臨時會。
II 如缺席未到,原因請事先自行告知或請同組組員代為通知各所隸屬之負
責股頭,且若未得各所隸屬之負責股頭同意或允許,其請假視為不生效力。
III第一項所列之各款情事,非具必要原因且未得各所隸屬之負責股頭同意
或允許者,不得遲到或早退。
第2條 (出席義務之罰則)
I 前條第一項所列之有關服務認證之訓練課程與活動,非具必要原因且未得
各所隸屬之負責股頭同意或允許而缺席者,扣認證評量點數5點。
II具前條第一項之情事,非具必要原因而遲到或早退且未得各所隸屬之負責
股頭同意或允許者,扣認證評量點數3點。
第3條 (營前會之強制義務)
本返鄉服務隊二月二日至二月三日於橋頭國小舉行之營前會,非具必要原因與
情形,必須全程所有時間強制留宿營隊並且於橋頭國小過夜。
第4條 (正式學童營期間之強制義務)
I 本返鄉服務隊於二月四日至二月六日正式學童營期間,各工作人員皆需全程所有
時間強制出席並且留宿營隊於橋頭國小過夜。
II 於正式學童營期間,各工作人員皆需穿著營服。
第5條 (營期間全體工作人員之服從義務)
營前會及正式學童營期間,必須完全遵守值星官、總召的指示與命令。
第6條 (全體工作人員之留營義務)
營前會及正式學童營期間不得擅自離開營隊,如有必要離開,必須通知總召並得允許。
第7條 (強制撤銷申請認證資格之情事)
具有下列各款所述之情事且經查證後而無異議者,強制撤銷其申請服務認證資格:
一 違反以上前第三條至第六條所述情事之規定者。
二 違反第一條之出席義務之情事,並經查證後而依第二條之規定,扣滿認證評
量點數10點者。
第8條 (點數之確認時點與資格錄取方式)
I 前七條所述之情事,結算之確認時點乃於營期全部結束後,除前條所述之不具申請
服務認證資格者外;其餘具有申請資格者,則依據結算時點前所累扣之認證評量點數
做前後優先排序,累扣點數愈多則排序愈後,以此類推;若累扣點數相同,則前後排
序由總召抽籤決定。
II 內部申請名單則依據認證錄取人數之上限,將不論股別一視同仁,由排序較前者擇優
錄取,而後提交由校方審核,並決定最終獲取服務認證資格學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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