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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羊」指的是一種自古有之,而今尤烈的人間現象。當一個體系陷入某 種事實的存在,或自以為存在危機時,即傾向於從人群的區隔裡,尋找一種「非 我足類」者,來承擔危機責任。 因此,「替罪羊」是一種「迫害危機」的產物,也是危機時刻的獻祭。它的 出現使得「我群」得以在集體亢奮下清除差異,趨於集中的「我群」也需要用「 替罪羊」來灌溉自己的熱情,並使之形成一種假的道德昇華。「替罪羊」的形成 經常與「陰謀論」有關,例如從中古開始,歐洲每逢瘟疫,所謂的「猶太人陰謀 下毒論」即告盛行,並據以成為群眾迫害猶太人的理由。十五至十八世紀在歐美 信仰危機的時代,獵巫現象因而大盛,它最主要的論證即是「撒旦陰謀」與「魔 鬼附身」。而當年納粹崛起,對猶太人展開系統化的迫害,它的主要理由也是「 猶太人出賣德國的陰謀」。「替代羊」在現代政治裡不斷出現,除了「陰謀論」 之外,它同時也是一種「驅逐論」﹝Exclusion ﹞──藉著將受害人驅逐在外的 定義與論述方式,來定義什麼才是「愛國」的國民。就在這種「愛國VS不愛國」 的定義下,神聖的暴力即告形成。二十世紀初期以迄二次大戰時,德法所出現的 「真正德意志人」、「真正法蘭西人」、二次戰美國白色恐怖期間的「非美國人 」,都是例證。 因此,有關「替罪羊」的「迫害機制」,乃是社會科學的重要課題之一。在 歷史社會學和政治社會學裡,「替罪羊」乃是近代的普遍現象之一,甚至還成了 某種刻意操弄得行為模式,藉此來收割特定的政治與社經利益。當一個社會存在 某些矛盾的徵候,它就會把「受害表徵」烙印在「替罪羊」身上。經常會有這種 「受害表徵」的,是那些殘缺者,孤獨的過客、某些少數的族群、宗教上較小宗 派、道德上讓人相形見絀者等。「異類」是「替罪羊」的預備隊,它的存在勾引 出了具有目的性之迫害行為。 而除了歷史社會學及政治社會學理普遍出現的「替罪羊」現象外,當代法國 思想家勒內‧吉拉爾﹝Rene Girard ﹞的這本《替罪羊》顯然就走得更遠了。他 在這部高度辯論的著作裡,嘗試建立一種更句總體性的「一般性替罪羊理論」。 勒內‧吉拉爾的「替罪羊」理論,乃是它認為集體性的迫害,是組織與秩序 建構的重要中介因素之一。而這種迫害又有一個更大的動力,那就是「模仿的欲 望」,乃是一個具有心理本體論意涵的假設,意指人們的欲望揭示對它人慾望的 渴求與模仿,這樣的心理本體遂注入讓人掉進了人際鬥爭與同一化的需要遂使得 他需要「替罪羊」來揹負責任。「替罪羊」使得焦慮與內爆得以淨化和遲延。 而正因為他相信這種迫害暴力早已被烙印在人性底層,於是他認為迫害暴力 的痕跡必然存在於神話與史詩裡。他從過去的著作如《浪漫的謊言與小說的真實 》、《暴力與神聖》、《論世界創立以來的隱蔽事物》,一直到最後的《替罪羊 》,所鍥而不捨的,即是要從古代神話、史詩,以及《聖經》等文本裡,尋找那 被隱蔽的,作為「迫害文本」的痕跡。而為了尋找這些痕跡,它遂用詮釋學的文 本分析,對過去詳加掃描。 勒內‧吉拉爾的「神話詮釋學」,是他的「一般性替罪羊理論」的核心;為 了開拓它的神話詮釋空間,它對現有的神話學展開猛烈抨擊,認為「我們的神話 科學比起歷史批評落後了四百年」,也因此在近年來的「神話人類學」領域裡, 他同樣地被不斷反擊。平心而論,它那種把史詩、神話、宗教記載當做「迫害文 本」來詮釋的宏圖,在有些地方的確難免涉及到了「過度詮釋」的難題,但在諸 如對《伊底帕斯》悲劇、原始宗教的祭典以及施洗約翰受害、《新約‧四福音書 》裡有關耶穌受難等問題的新詮釋,他的確提出了值得新觀點,豐富了有關迫害 、集體神聖暴力這個問題的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鍥而不捨、闡幽發微的詮釋方 法,儘管由於文化差異而使我們覺得有些艱難晦澀,但其雄辯性卻也不容忽略。 尋找「替罪羊」來為自己的不幸負責,在「替罪羊」名義下,人們煽動著對 別人的歧視與仇恨,從而合法化了集體性的迫害暴力,甚至是群眾性的神聖暴力 。這種現象已非新事,近代歷史社會學家在對古希臘的研究裡,早已經指出「對 分歧的恐懼」乃是人們最原始形態的暴力來源,它使得人們傾向到「相同」裡去 尋找庇護,而後丟出各種「外邦人」、「異類」、「他者」等印記給「非我族類 」,使「他們」成為「我們」失敗的替罪羔羊。近代有所謂「他者即地獄」和「 相同即地獄」之說,他們倒是可以和「替罪羊」的觀念互相參證啊!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家 本文來自誠品好讀October Issue 48 P98 -- 公雞啼 小鳥叫 太陽出來了 太陽高空照 對我微微笑 他笑我 年紀小 又笑我 志氣高 年紀小 志氣高 將來作個大英豪.... http://www.wretch.twbbs.org/album/trumpetb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