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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08_MATH 看板] 作者: hsnu114444 (我只是QQ糖) 看板: NCCU08_MATH 標題: [公告] 北數盃比賽章程 時間: Sat Apr 4 00:09:59 2009 2009北數盃壘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二隊。 三、賽制: 1.預賽採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遇雨勢情形大會會做出決定通知各校。 2.比賽採七局一小時並行制,球數為一好一壞開始。好球帶的高度為1.82公尺,抓低不抓 高(好球板同本壘板)。滿四局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差七分(含)以上,比賽提前 裁定勝負。若賽滿六十分鐘仍未賽完,則以當時賽完局數為終局裁定勝負(若比賽於六十 分鐘仍未賽完,則裁判應宣告此局為終局,繼續完成此局攻守後裁定勝負,若時間已達六 十分鐘且進行下半局,且後攻球隊領先,即可裁定勝負,結束比賽)。複、決賽若賽完七 局或超過六十分鐘仍未分出勝負,則次一局採『突破僵局制』。『突破僵局制』為兩人出 局、前一局最後完成打擊者前三棒依序站三二一壘。 3.該隊球員若無法湊足9人,則判定『棄權比賽』,該場比賽成績以10:0四局計算。若九 人比賽制則第十棒自動出局。 4.凡球員或球隊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有不禮貌行為時,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當處理, 嚴重者可判為「褫奪比賽」。比賽中被判為「褫奪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所有賽程 ,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 5.本次比賽採4.5米封殺線規則(本壘禁止滑壘)。 6.為安全起見,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護耳(或單耳)頭盔,始可上場。(不強制扣帽帶)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 場上),其它攻守仍屬有效。 (4)擊球員或跑壘員,凡是故意將頭盔剝掉者,將判其出局。 7.分組循環,遇戰績相同,採1.對戰結果、2.失分率(失分/防守局數)、3.得分率(得分/ 進攻局數),比較取晉級。 8.打擊不得甩棒,若有甩棒情形發生,裁判可視情況給予警告或直接判球員出場。 9.禁止使用ASA2004未通過之球棒。 9.所有規則遵照中華民國壘球協會規則(2008~2010),比賽中必須服從裁判的判決。 四、注意事項: 1.各隊應於賽前30分鐘前向大會檢錄處報到,並於賽前10分鐘提交攻守名單,決定攻守, 凡逾大會規定之比賽時間(預賽十分鐘、複賽十五分鐘)未出場者(以大會時間為準)、 服裝不整、球員不足九人者,則判定『棄權比賽』。(採九人開賽辦法,第十人不須列於 預備球員欄,第十人到場得隨時報凖上場比賽不得換人。) 2.出場球員上衣、款式顏色須一致,上衣須有隊名及背號,球褲長短須一致,並穿著襪子 ,始可出場比賽。 3.有關攻守名單須填寫清楚所有應填寫之項目,教練或隊長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此簽 名者為比賽中有權抗議者。 4.所有參賽隊伍均應遵守大會各項規定,若有球隊違反大會規定及自身利益時,不得以各 種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5.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6.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7.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皆以秩序冊為準。 8.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JJS專用球。 六、獎勵: 冠軍:獎盃 亞軍:獎盃 季軍:獎盃 殿軍:獎盃 =-=-=-=-=-=-=-=-=-=-=-=-=-=-=-=-=-=-=-= 2009北數盃撞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二隊。 三、賽制: (一)團體賽: 1.參賽資格: (1) 一隊至少4人,共三點,每校最多可報兩隊。 (2) 三點同時進行,得兩點獲勝。 2.採三點制。 (3) 第一點:單(9 號球:男生搶7局–女生搶4局)。 (4) 第二點:雙(9 號球:男男搶7局–男女搶5局、女女搶4局)。 (5) 第三點:單(14-1:男生打70 顆–女生40顆)。 3.團體賽名次視報名狀況決定 4.比賽採循環制。(8隊以上有預賽) 5.不可兼點 6.若平手 (1)取九號球的得局數+14-1的分數*0.1 (2)再比對戰結果 7.其他規則比照國際花式撞球規則。 (二)個人賽:   1.預賽分組循環,複賽重新抽籤採單敗制。 2.比賽均為九號球,不分男女,預賽男生搶五,女生搶三;複賽男生搶7,女生 搶4;四強賽、季殿賽,男生搶9,女生搶5;冠亞賽男生搶11女生搶6。 3.個人賽取前三名。 4.未滿八人該項競賽取消。 5. 其他規則比照國際花式撞球規則。 6.晉級順序:勝負場數相同時,先比得分,再比失分,再比勝負關係。。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均有一個檢錄台,請在賽前20分鐘領取球員登錄名單,並在賽前10分鐘繳回。 2.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紀錄台,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 者,不得參賽。 3.上述第1、2兩點的動作,請在開賽前十分鐘前完成。 4.所有比賽均需通訊報名,不得現場報名。 5.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佈。 6.比賽當天以大會公佈為準,賽制可能會提前,請各校以當天大會公佈為主 五、獎勵: 團體賽: 冠軍:獎盃 個人賽: 獎盃、獎金(視報名人數而定) 2009北數盃桌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個人賽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雙、混 雙不限名額,惟一人最多參加兩項個人賽比賽。 三、賽制: (一)團體賽: 1.採五點制(男單、混雙、女單、男雙、男單)。 2.團體賽取前四名。 3.預賽採分組循環制,共取八隊晉級複賽。複賽採雙敗淘汰制。 (循環賽制:依隊伍數分組,去年前四名分於不同組。五點均需賽完,列入積分計算;勝 負判定:以勝場判定。若勝場相同,當兩隊相同,以雙方對戰成績勝者晉級;三隊以上相 同時,以相關隊伍之對戰成績之積分判定。判定方式:先以點數判定,若相同再以局數判 定,直到出勝負為止。) 4.每點比賽均為五戰三勝制,每局11分 5.不可兼點 6.棄點規則依照國際規則,只能從後面棄點(比賽中間若有棄點,該點之後視同棄點) 7.須於賽前十分鐘提出比賽名單給大會;遲到十分鐘以棄權論 8.其他規則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規則,遇爭執則由該場之裁判決議 (二)個人賽:男單、女單、男雙、混雙。(各項報名未滿8組取消比賽)   1.採雙敗淘汰制。 2.比賽均為五戰三勝制,每局11分。規則同團體賽。 3.個人賽取前三名。 4.其他規則依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規則,遇爭執則由裁判決議。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均有一個檢錄處,請在賽前20分鐘領取球員登錄名單,並在賽前10分鐘繳回。 2.開場前將學生證繳交給檢錄處,由裁判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與秩序冊上不同者, 不得參賽。 3.上述第1、2兩點的動作,請在開賽前十分鐘前完成。 4.所有比賽均需通訊報名,不得現場報名。 5.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佈。 6.比賽當天以大會公佈為準,賽制可能會提前,請各校以當天大會公佈為主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國際桌球總會認可Nittaku 40mm日本製三星比賽球(黃色)。 六、獎勵: 團體賽: 冠軍:獎盃 亞軍:獎盃 季軍:獎盃 殿軍:獎盃 個人賽: 獎盃、獎金(視報名人數而定) =-=-=-=-=-=-=-=-=-=-=-=-=-=-=-=-=-=-=-= 2009北數盃足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 三、賽制: 1.比賽採足球5人制進行循環賽,遇雨取消。 2.場地:範圍:20m×40m,球門為手球門。罰球點:正對球門線的中點,距場內5 公尺處作一明顯記號即罰球點。 3.球員人數:每隊上場比賽球員五人,其中一人為守門員。替補球員替補之次數不受限制 ,惟必須在死球才得行之。 4.比賽時間:上、下半場各20 分鐘。 5.比賽開始:球賽以擲硬幣或猜拳方式決定先攻球隊。(此時攻方守門員暫時先位於球門 後方,待攻守交替時在入場)。開球球員在球未經其他球員觸及之前,不得連踢。得分後 :由勝球隊之對隊,踢中點定位球繼續比賽。下半時球賽開始:由上半時開球隊的對隊一 球員踢中點定位球進行比賽。 6.犯規: (1) 踢、絆對方球員。 (2) 跳向對方球員。 (3) 抓、拉、推及毆打對方球員。 (4) 用粗魯動作衝撞對方球員。 (5) 用手觸球(守門員在罰球區域內除外)。 (6) 嚴禁鏟球。 7.罰則:違者判由對方罰自由球,此時守方球員必須後退五公尺,開球球員在未經其他球 員觸及前不得連踢,如犯規地點在罰球區域內,則判由對方罰五公尺球,罰球時除守方守 門員必需站在球門線上外,其餘球員皆不得站在罰球區域內。 8.紅牌一張禁賽一場,黃牌一張禁賽一場,兩張黃牌視同一張紅牌,紅牌下場的隊伍2 分 鐘內不得補人上場,得裁判指示兩分鐘後才可補人。 9.踢邊線球:如比賽中球越過邊線,應由最後觸球的對方一球員,在球出界處,將球放在 邊線上踢入場內。踢球球員在球未經其他球員觸及之前,不得連踢。對方球員必須離球至 少五公尺的距離。 10.球越過球門線:如係由守方球員踢出端線,則由攻方一球員在角球區(端線與邊線交 界點)踢角球。踢角球之球員不得連踢,對方球員至少要距球五公尺。如係由攻方球員踢 出端線,則攻守交替,守門員交換,由對隊在中圈開球繼續比賽。 11.參賽者於比賽開始五分鐘後仍未到達者,視同棄權。 12.若戰績相同:勝 3 分,平 1 分,敗 0 分。 13.若積分相同時: (1) 平手時比兩隊的(進球-失球)數多者勝。 (2) 再平手直接比兩隊賽況,A 贏B 則A 勝。 (3) 兩隊再平手直接PK 一輪一人,A 隊進B 隊不進A 隊勝。 14. 本規則未訂之部份,以國際足球規則為準。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均有一個檢錄台,請在賽前20分鐘領取球員登錄名單,並在賽前10分鐘繳回。 2.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紀錄台,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 者,不得參賽。 3.上述第1、2兩點的動作,請在開賽前十分鐘前完成。 4.所有比賽均需通訊報名,不得現場報名。 5.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佈。 6.禁穿釘鞋。 7.若有槍手則取消該校資格。 7.比賽當天以大會公佈為準,賽制可能會提前,請各校以當天大會公佈為主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 六、獎勵: 冠軍:獎盃 亞軍:獎盃 =-=-=-=-=-=-=-=-=-=-=-=-=-=-=-=-=-=-=-= 2009北數盃男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 三、賽制: 1.打散種子球隊。 3.初賽複賽皆採循環制。雨備採全部單淘汰制。 4.時間採用10分鐘4節,第1.2.3節不停錶,第4節最後兩分鐘停錶(包括所有死球和進球) 。勝負決定視得分之多寡為勝隊,若遇兩隊同分時則加賽5分鐘,不限次數為時直到分出勝 負為止,延長賽停錶比照第四節。 5.每節間及每次延長賽休息時間為2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前2節每隊可叫2次暫停,後2 節每隊可叫3次暫停,暫停時間一次1分鐘,延長加賽可要求暫停1次,暫停會停錶。 6.比賽進行中進球之另一隊可准求暫停,但若該發球員以控制球,並準備發出球時,則不 准該隊叫暫停。 7.前1.2節進攻框為對手練習框,第3節交換進攻框。 8.單一節內,團隊犯規超過四次,自第五次犯規起(球隊犯規罰則)生效,對方獲得兩罰機 會。 9.暫停與交換選手:由各隊派一員至紀錄台請求暫停,則在下一次死球時進行暫停,暫停 時可交換選手。每隊交換選手次數不限,須由場下欲交替上場之球員自行到紀錄台請求交 換,並在紀錄台前預備,則在下一次死球時進行交換,交換時間不得超過10秒,否則視同 一次暫停。 10.進攻與進攻時間:第1節跳球,第2.3.4節交換球權,每節有進攻24秒,8秒過半場,持 球5秒,籃下3秒等違例。 11.若勝負相同時 (1)對戰情形 (2)得分減去失分 11.其他規則採業餘國際籃球協會於公布之最新規則,遇爭議時由裁判決議。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皆有一檢錄處,請在賽前30分鐘領取登入名單,每隊登入球員最多12人,最少 5人,並在賽前20分鐘內與球員之雙證件一同繳回。 2.比賽超過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該場以0:20判負。 3.初賽時由雙方自由決定是否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者,不得參賽。 初賽雙方自行決定是否查學生証,複賽工作人員強制核對學証。 4.上場同隊球員須穿著相同球衣褲,並要有可辨識之號碼,且不可攜帶手錶、項鍊、戒指 等飾品,發現不合規定者於警告一次,第二次裁判可判技術犯規。為避免兩隊球衣顏色相 同,大會將準備號碼衣。若發生撞色情形,由裁判與兩隊隊長協議其中一隊於比賽時將號 碼衣套在球衣上。 5. 球場上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出現暴力情況,經警告後若再發生,由裁 判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技術犯規、離場、沒收比賽等處分。 6. 禁止吊扣室內籃框。 7. 比賽進行中,球員須完全服從裁判判決,否則球員以棄權論。 8. 比賽途中若有爭議,請由該隊隊長向裁判提出爭議。 9. 如果有任何分數,犯規疑問,一律以紀綠台為主。 10. 以球會友,請注重比賽禮儀。 11. 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12. 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之權利。 13.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7號球。 六、獎勵: 冠軍:獎盃+ 7號球一顆 亞軍:獎盃+ 7號球一顆 季軍:獎盃+ 7號球一顆 殿軍:獎盃 =-=-=-=-=-=-=-=-=-=-=-=-=-=-=-=-=-=-=-= 2009北數盃男排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二隊。 三、賽制: 1.預賽採循環制取八強,複賽採雙敗(初賽冠軍、亞軍分開);雨備採預賽循環制,複賽單 敗制。(第一天全部比賽結束後抽籤)。 2.比賽共打三局,局數2:0則比賽提前結束,前兩局先達25分且領先對手2分為勝;第三 局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8分換場。 3.暫停: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 4.可使用自由防守球員。 5.各隊不必出線審,只有一名主審一名副審,若主副審判決有衝突,以主審判決為準。 6.其餘規則以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公佈之最新規則為準則,遇爭執則以該場主審決議。 7.四強加線審。 8.晉級順序: (1) 對戰成績 (2) 勝2分、敗1分、棄0分,比積分 (3) 勝局/敗局 (4) 總得分/總失分 (5) 抽籤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皆有一檢錄處,請於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填寫球員登錄名單,登錄時將學生 證繳交至檢錄處,並領取輪轉表,輪轉表請於賽前10分鐘內繳回(自由球員需另加註記) 。 2.比賽超過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以25:0兩場結束。 3.比賽所有球員需著相同球衣,上衣繡上號碼,以確認球員身分,自由球員著與其隊員不 同顏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初賽時由雙方自由決定是否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者,不得參賽。 八強核對學生証。 5.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6.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7.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Mikasa MVP 2001。 六、獎勵: 冠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亞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季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殿軍:獎盃 =-=-=-=-=-=-=-=-=-=-=-=-=-=-=-=-=-=-=-= 2009北數盃羽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 三、賽制(新制):(體保生不得參加) (一)團體賽: 1.五點順序:男單、女雙、男雙、混雙、男雙(預賽五點賽完,複賽不必賽完)。 2.預賽:循環賽(一場定勝負)複賽:雙敗制 (三戰兩勝制) 。 3.去年四強拆開不同組 4.預賽每點比賽三十一分,十六分換場 比賽時比賽隊伍互出線審 4.預賽當雙方比數30:30時,先得到第31分者勝 5.複賽採取二十一分,三戰兩勝,決勝局當某方達11分時雙方選手換邊。 6.棄點以零分計算,對手得勝。 複賽時出賽冠軍、亞軍分開。 7.比賽開始五分鐘內,未出場比賽該點以棄點論。 8.分組循環勝場數相同時,由下列順序決定晉級隊伍﹕ (1)兩隊交手勝負 (2)總失分數少者 (3)抽籤 9.其他規則比照中華民國羽球運動協會。 (二)個人賽: 1.報名人數低於8人取消比賽。 2.個人賽為單打比賽。 3.個人賽之預賽採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4.個人賽一局採取二十一分,三戰兩勝,決勝局當某方達11分時雙方選手換邊。 5.當雙方比數20:20,則連續得兩分者勝 6.預賽結果以 (1) 勝場數多者 (2) 總失分少者 (3) 抽籤 7.複賽取前八強。 8.棄賽以零分計算,對手得勝。 四、注意事項: 1.各隊需請在賽前20分鐘(若有提前,以大會廣播為主)至大會領取球員出賽名單,並在賽 前10分鐘繳回,若經廣播催繳三次未交回者以棄權論。 2.比賽開始10分鍾後不到者以棄權論。(以大會競賽時間為準)。 3.登錄時將學生證繳交至記錄台,由雙方互相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與秩序冊上不同 者,不得參賽。 4.兩隊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到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若比賽開始後提出抗議視為無效) 5.比賽中有任何問題以該場裁判之判定為準,若不服判定可向裁判長抗議,其抗議結果以 大會裁判長判決為準。 6.需要比賽各隊出線審。 7.秩序冊上時間僅供參考,比賽當天賽程依大會宣佈之時間為準,若賽程提早或更動,各 隊伍不得異議。 8.若時間因素,大會有權拆點分場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9.出賽之隊員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可出賽,並該點以敗點論。 10.其餘規則參照國際規則。 11.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於網站上發布。 五、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 六、獎勵: 團體賽: 冠軍:獎盃 亞軍;獎盃 季軍:獎盃 殿軍:獎盃 個人賽: 獎盃、獎金(視報名人數而定) =-=-=-=-=-=-=-=-=-=-=-=-=-=-=-=-=-=-=-= 2009北數盃女籃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三隊。 三、賽制: 1.打散種子球隊。 2.複賽不抽籤。 3.初賽採循環制,複賽單敗。雨備亦同。 4.時間採用10分鐘4節,第1.2.3節不停錶,第4節最後兩分鐘停錶(包括所有死球和進球) 。勝負決定視得分之多寡為勝隊,若遇兩隊同分時則加賽5分鐘,不限次數為時直到分出勝 負為止,延長賽停錶比照第四節。 5.每節間及每次延長賽休息時間為2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前2節每隊可叫2次暫停,後2 節每隊可叫3次暫停,暫停時間一次1分鐘,延長加賽可要求暫停1次,暫停會停錶。 6.比賽進行中進球之另一隊可准求暫停,但若該發球員以控制球,並準備發出球時,則不 准該隊叫暫停。 7.前1.2節進攻框為對手練習框,第3節交換進攻框。 8.單一節內,團隊犯規超過四次,自第五次犯規起(球隊犯規罰則)生效,對方獲得兩罰機 會。 9.暫停與交換選手:由各隊派一員至紀錄台請求暫停,則在下一次死球時進行暫停,暫停 時可交換選手。每隊交換選手次數不限,須由場下欲交替上場之球員自行到紀錄台請求交 換,並在紀錄台前預備,則在下一次死球時進行交換,交換時間不得超過10秒,否則視同 一次暫停。 10.進攻與進攻時間:第1節跳球,第2.3.4節交換球權,有進攻24秒,8秒過半場,持球5 秒,籃下3秒等違例。 11.其他規則採業餘國際籃球協會於公布之最新規則,遇爭議時由裁判決議。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皆有一檢錄處,請在賽前30分鐘領取登入名單,每隊登入球員最多12人,最少 5人,並在賽前20分鐘內與球員之雙證件一同繳回。 2.比賽超過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該場以0:20判負。 3.初賽時由雙方自由決定是否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者,不得參賽。 初賽雙方自行決定是否查學生証,複賽工作人員強制核對學証。 4.上場同隊球員須穿著相同球衣褲,並要有可辨識之號碼,且不可攜帶手錶、項鍊、戒指 等飾品,發現不合規定者於警告一次,第二次裁判可判技術犯規。為避免兩隊球衣顏色相 同,大會將準備號碼衣。若發生撞色情形,由裁判與兩隊隊長協議其中一隊於比賽時將號 碼衣套在球衣上。 5.球場上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出現暴力情況,經警告後若再發生,由裁判 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技術犯規、離場、沒收比賽等處分。 6.禁止吊扣室內籃框。 7.比賽進行中,球員須完全服從裁判判決,否則球員以棄權論。 8.比賽途中若有爭議,請由該隊隊長向裁判提出爭議。 9.如果有任何分數,犯規疑問,一律以紀綠台為主。 10.以球會友,請注重比賽禮儀。 11.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12.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之權利。 13.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W NBA 6號球。 六、獎勵: 冠軍:獎盃+ 6號球一顆 亞軍:獎盃+ 6號球一顆 季軍:獎盃+ 6號球一顆 殿軍:獎盃 =-=-=-=-=-=-=-=-=-=-=-=-=-=-=-=-=-=-=-= 2009北數盃女排比賽章程 一、比賽日期:2009/05/02-2009/05/03 二、報名對象: 北部各大專院校(純粹、應用、商用)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比賽期間選手均須 攜帶學生證(在學證明亦可)或教職員證,還需攜帶有附照片之第二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 /健保卡),以備查驗。團體賽每校至多報名二隊。 三、賽制: 1.預賽採循環制,複賽採循環;雨備採預賽循環制,複賽單敗制。(第一天全部比賽結束 後抽籤)。 2.比賽共打三局,局數2:0則比賽提前結束,前兩局先達25分且領先對手2分為勝;第三 局先獲15分並領先對隊2分為勝,8分換場。 3.暫停: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 4.可使用自由防守球員。 5.各隊不必出線審,只有一名主審一名副審,若主副審判決有衝突,以主審判決為準。 6.其餘規則以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公佈之最新規則為準則,遇爭執則以該場主審決議。 7.四強加線審。 8.晉級順序: (1) 對戰成績 (2) 勝2分、敗1分、棄0分,比積分 (3) 勝局/敗局 (4) 總得分/總失分 (5) 抽籤 四、注意事項: 1.比賽場地皆有一檢錄處,請於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處填寫球員登錄名單,登錄時將學生 證繳交至檢錄處,並領取輪轉表,輪轉表請於賽前10分鐘內繳回(自由球員需另加註記) 。 2.比賽超過10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 3.比賽所有球員需著相同球衣,上衣繡上號碼,以確認球員身分,自由球員著與其隊員不 同顏色(款式不同)的球衣。 4.初賽時由雙方自由決定是否核對選手身份,若球員名單和秩序冊上不同者,不得參賽。 八強核對學生証。 5.如遭舉發槍手者,取消該學校參賽資格。 6.大會保有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7.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 五、比賽用球: 由大會提供。Mikasa MVP 2001。 六、獎勵: 冠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亞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季軍:獎盃+ Mikasa MVP 2001一顆 殿軍:獎盃 備註 北數盃論壇:http://math.twgogo.org/cup/index.php 總籌: 謝博丞 0910733801 副籌: 陳美文 0933791529 公關: 賴韻涵 09580860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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