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 系際盃新聞系對政治系 所發生的情形 原作者為老六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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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系際杯比賽 政治系與新聞系 在第五局下 比數 2:2 新聞系進攻
一出局,一、三壘有人。
輪新聞系第三棒翁朝彬打擊,政治系預備以故意四壞球保送打者,於是政治捕手
起立將面具脫掉置於地面,站離捕手區外接球….。
此時已產生了投手犯規的狀況:
按棒球規則如下:
8.05
投手犯規:
壘上有跑者,投手做出違反規則動作時屬於「投手犯規」。發生投手犯規時,比賽停止,
壘上跑者各進一壘。
以下就是幾種投手犯規的情況:
A~K項(略)
L.投故意四壞球,在投手球還沒有離開手時,捕手在捕手區外等球,將被判投手犯規
(因為沒有捕手犯規的條文)。
因此這場比賽,則因投手投出第一球後,得由主審裁定投手犯規;發生投手犯規時,
比賽停止,壘上跑者各進一壘。
當時主審即可宣佈比賽結束 新聞系以3:2勝
由於此一狀況;極少在正式的棒球場上發生,在此提出供同學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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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等待東風 等待東風 我已為你等待無數的晨昏夕晚
我在等待東風 等待東風 等你與我 共舞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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