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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於商法版: 台大決議從本學期開始不再強制研究生論文交換,換句話說就是學生可以自己決定 是否與某個學校交換紙本論文。目前有兩個因應方案: (1)我們也比照辦理。(自行決定畢業時要跟哪一間學校交換論文) (2)不要與台大交換了,其他學校照舊。(僅排擠台大XD) 台大的公文影本我放在中心桌上,大家可以提供自己的意見。 另外可以參考其他組的意見。 p.s:軍志真是抱歉,我今天口氣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5.211 ※ 編輯: Lectured 來自: 140.119.235.211 (12/19 21:36)
ayuxu:學長你今天只是呈述你的想法罷了~沒有口氣不好 12/19 21:43
jason0625:陳述 12/19 22:30
jason0625:為啥要排擠台大? 12/19 22:30
auror:沒有口氣不好啊~~ 12/19 23:30
auror:而且這本來就值得討論。而且細讀之前他們的論點,有幾點倒是 12/19 23:31
auror:讓人有點難以信服。當然可以進一步去追問是,如果真的有社會 12/19 23:31
auror:義務存在的話,這個義務本身的拘束力基礎是什麼?道德或法律 12/19 23:32
auror:?另外就是電子版授權的範圍問題。他們的論點我覺得除了契約 12/19 23:33
auror:對第三人拘束效力正當性的說法以外,剩下的是對畢業資格限制 12/19 23:34
auror:的正當性。這個部分真的需要法律保留?要的話是何種層級? 12/19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