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育的禮節範圍涉及甚廣,故本部分僅著重介紹、握手、拜訪、送禮及懸旗等節,期能\
做到應對進退合宜的境界。
一、介紹
介紹前,主人應先考慮被介紹者之間有無任何顧慮或不便,必要時可先徵詢當事人意見。
為不同國籍人士介紹前,宜先考慮兩國邦交。
此外,不宜為正在談話者或將離去者作介紹。
介紹之順序:
將男士介紹給女士相見,為一般原則,惟女士與年高或位尊者
(如總統、主教、大使、部長等)相見時,則需將女士為之介紹。
將位低者介紹與位高者。
將年少者介紹與年長者。
將未婚者介紹與已婚者。
將賓客介紹與主人。
將個人介紹與團體。
介紹之稱謂:
對男士一般通稱先生,已婚女士通稱太太,未婚女士通稱小姐(Ms.)。
我國對總統、副總統、院長、部長之介紹,通常直稱其官銜而不加姓氏,
西洋人則對之通稱閣下(Your Excellency)對國王、女王稱陛下(Your Majesty),
對小國國王僅稱(Your Highness)。
對上將、中將及少將一律稱將軍(General),對上校、中校均稱Colonel。
對大使、公使均可稱(Your Excellency,Mr. Ambassador)或 (Mr. Minister)。
須作自我介紹之場合:
女主人與來賓不認識時,來賓可先作自我介紹。
正式晚宴,男士不知隔鄰女士芳名時,男士須先作自我介紹。
在酒會或茶會遇出席陌生賓客時,可互報姓名自我介紹。
女士被介紹時:
原則不必起立,唯被介紹與年長者或地位較高之婦女或地位超過本人或其夫婿之男士時,
則應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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