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rlMarx:這次我講的他一個字都沒寫... 221.169.1.104 09/11
--
台灣外勞行動
http://twblog.net/migrants
KarlMarxian Carniva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104
※ [本文轉錄自 NTULabor 看板]
作者: KarlMarx (哪個鱉三試我密碼?) 看板: NTULabor
標題: [轉錄]勞動派遣公聽會 勞委會:初步取得立法共識
時間: Sat Sep 11 20:47:04 2004
轉錄自苦勞網
http://61.222.52.195/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00527
勞動派遣公聽會 勞委會:初步取得立法共識
苦勞報導2004/09/11
勞動派遣法立法邁進一大步。昨天(9月10日)勞委會邀請產
、學、勞各方召開勞動派遣公聽會,雖然會中勞方對立法有不同意見
,但由於學者及產業界對於立法樂觀其成,勞委會以保障勞工權益為
前提,希望大家討論法案實質內容。最後勞委會表示公聽會有初步共
識,下一次會議將會公開官方版的派遣法草案。
因應經建會召開的「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勞委會曾在7月2
0日,邀集各方針對勞動派遣法及勞動契約章開會研商。由於會中勞
方砲聲隆隆,並且準備在9月20日全國服務業大會外大動員抗議。勞
委會除了強調是否要立法都還沒有決定以平息眾怒,另於昨天舉辦「
勞動派遣相關議題公聽會」,邀集各方進行討論。
公聽會中,勞委會擬定了五個議程,除了第一個議程是針對派
遣勞動型態是否要以立專法規範之外,其它四個議程,都是有關勞動
派遣法的具體內容,包括要不要限制派遣行業、登錄型與常僱型派遣
型態是否要規範、派遣勞工佔要派單位勞工的比例是否要限制、派遣
單位與要派單位的責任分擔問題。
在勞動派遣法是否要立法的討論中,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盧
天麟表示,以日本經驗來看,立法後,反而造成勞動派遣人數的大增
,全產總不希望讓派遣樣態擴大,讓所有勞工都能被正常僱用。盧天
麟並補充,另一方面勞動派遣勞工的權益必須要保障,所以只要在現
有法令中,能不能加入保障非典型勞動者的條款就好。
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楊偉中也表示,非典型勞動有不同的型態
,如果針對派遣勞動立法,反而會讓雇主進一步採取勞務承攬、部分
工時等等更節省成本的雇用方式,這一點,勞委會能管嗎?
但業者和學者,絕大多數都贊成立法。人力才庫公司總經理楊
朝安就以不立法對業者最好、立法反而是管制來回應。文化大學教授
邱駿彥表示,勞動派遣是避免不了的趨勢,禁止勞動派遣的發展也不
太可能,所以立法規範勞動派遣業走偏是重要的。
東華大學教授楊通軒則認為,其實可以在勞動派遣法內加入勞
工權益保障的條文,例如雇用超過一年可以成為正式員工、可以加入
產業工會等等。
所以會議主持人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說:「勞委會如果要訂定
勞動派遣法,一定保障勞工權益。」賴勁麟表示,如果大家願意在這
個共識下,往立法的方向走,大家看內容怎麼定,可以開始討論二到
四個議程。
盧天麟回應,從保護勞工的角度來看,並不是完全反對勞動派
遣法立法,而是反對派遣業擴張,立法,就是要縮限勞動派遣業。建
議勞委會啟動勞動市場委員會,調查目前非典型勞工的樣態、人數、
現實狀況。並且在派遣法的具體內容上,以縮限為原則,只能將常僱
型納入唯一法定派遣型態。盧天麟繼續強調如果能修正現行法令就能
保護現有勞工,就不應該立法,並且仍然會在9月20日當天動員會員
,監督政府會不會偷渡勞動派遣法。
所以與會各方開始具體討論會議的二至四個議程。學者與業者
,都認為要放寬管制。例如派遣法應該採負面表列,也就是有明文限
制的才禁止,其它業種就開放使用,也不應該規範派遣業禁用登錄型
派遣勞工。至於派遣勞工在要派單位的比例,學者也認為,交由勞資
協商決定就可。
賴勁麟說:「很高興今天的會議中,看到勞工代表不是站在自
身的角度,而是從社會的角度在看勞動派遣法,讓公聽會對立法與否
有初步的共識,希望未來業者也是如此。」賴勁麟表示,今天的會議
深入討論內容怎麼規範,對派遣法是否要立法也有某種程度的表達與
共識,下次的公聽會,勞委會將會提供官方版的勞動派遣法草案,讓
各方能更具體的討論。
--
台灣外勞行動
http://twblog.net/migrants
KarlMarxian Carnival
http://blog.twblog.net/karlmar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