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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lMarx (你再繼續試啊!) 看板: NTULabor
標題: [轉錄]邱毓斌:工會法?還是工會幹部法?
時間: Mon Jan 10 00:50:05 2005
轉錄自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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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還是工會幹部法?
■苦勞論壇2005/01/10
◎作者:邱毓斌(英國Essex大學社會系博士班,前任全國產業總工會副秘書長)
看到最近工會法修正的發展,決定放下手邊的論文,寫下一些
想法與心裡的憂慮。
這次工會法的修正,將是30年來第一次的實質修正(除卻2000
年的微幅調整外,上一次修正是在1975年)。事實上,從1988與1989
年兩波工潮之後,勞委會就積極想要修正工會法以及勞資爭議處理法
。回顧來看,無論是過去國民黨或者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對於工會法
的修法態度並沒有太大的改變,目的不外有三:
一、取消有利工會運作的規定:舉例來說,行政院希望「取消
強制入會」(在強制入會的規定下,每一百家企業只有四家有工會,
顯然行政院認為這樣的比率還是太高了)、「縮短會務假/降低理事
人數」(理事可以請公假辦理會務,公假太多,會務辦得太好,勞委
會受不了?)。
二、拔除工會的武器:比如「公共事業罷工冷卻期」(要罷工
?得等三十天 — 好讓資方做好準備?)、「爭議行為只限於調整事
項」(比如說,資方非法解雇所有工會幹部,工會也不能因此舉行罷
工)。
三、防堵工會組織範圍的擴大:這次的焦點在於「公教人員不
得籌組工會」(大概覺得反正台灣還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違反國
際勞工公約也無所謂)。
有很多文章都討論過這些修法內容的荒謬,這裡不再贅述。過
去,行政院曾經多次想要進行修法,都在工運動員及國會遊說下失敗
。這次,看起來是最有可能通過的 一次。在這裡,我只想問一個問
題:為什麼這次會有機會通過?勞委會的策略其實很清楚,掐住所有
產業工會的咽喉:「會務假」,好來換得這幾個總工會對於其他 條
文的讓步。問題是,我們真的要如其所願?難道,現在有兩個「勞工
立委」(林惠官/全總/親民黨、侯彩鳳/全勞總/國民黨)加上一
個「準勞工立委」(盧天麟/全產總/民進黨),還比不上過去一個
也沒有的時期?
從全國總工會的新聞稿看起來,多數產業工會幹部關心的「會
務假」與「理事人數」的問題似乎已經解決了,勞委會願意退讓,所
以兩位勞工立委所承受來自各工會幹部的直接壓力已經解消掉大半。
然而,工會幹部的會務假是保住了,但是工運卻面對未來爭議與罷工
權的限制、以及組織領域受限。我擔心的是,在勞委會的策略下,本
來是「勞工運動」與「政府」的對決,有沒有可能會變成:「政府」
制住了「工會領導人」,而工會領導人卻背叛了「工會會員/全體受
雇者」?不要說我危言聳聽,近年來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英國1980年代
柴契爾政府對於勞動法令的大幅保守修正,多數工會領導都悶不吭聲
。連知名導演肯洛區 Ken Loach都看不下,還拍了一部紀錄片《質問
領導階層》(Questions of Leadership)來記錄這個歷史過程。到
現在,英國許多工會提到當年這段歷史莫不咬牙切齒。
民親合作氛圍下,全總林惠官以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盧天麟兩位
理事長恐怕要回答一個問題:其他條文到底有沒有要放水?全總的新
聞稿看起來好笑,要「記名表決」 幹嘛?是要讓勞工記得這些反勞
工的立委,下一屆來反輔選?沒記錯的話,不是才剛選過嗎?再退一
步講,「表決絕不是放棄,只是把戰場從談判桌上拉回街頭」,要上
街頭,請問全總底下的職業工會有可能動員嗎?勞委會或者民進黨又
不是不清楚全總的生態,不是嗎?
要動員,那就只剩下產業工會系統。全國產業總工會這陣子沒
有半篇新聞稿,沒有半篇動員令,這是什麼意義呢(對不起,我人在
國外,只能看苦勞網,沒有看到全產總的任何官方反應。至於其網站
,我平均每三天會去逛一次,同樣沒有,而且越看越像勞委會的承包
商)?從全產總的歷史以及內部結構來看,許多會員工會過去十幾年
來都是在街頭長期奮鬥的,相信現在有許多工會正在等候動員令,我
想,這會是全產總與全總不同的地方。盧理事長以及理事會要面對這
一個歷史關鍵時刻,好讓後世可以記得。
進一步說,盧理事長還要另外去面對一個問題:在這情況下還
要去當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嗎?到底黨意與工會決議孰重孰輕?其實
,這樣的難題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當年簡錫鳘(JAN)出任民進黨不
分區立委時也遇到同樣的狀況。但現在不同的是,JAN當年是勞工陣
線的秘書長,在上任之後辭掉該職,而且民進黨當時是在野黨,所以
直接衝突並不大;現在盧則是代表三十萬勞工的全產總理事長,而且
,民進黨已經變成執政黨,黨籍立委真要搞反對的空間恐怕機會不大
。我不否認,未來的盧委員(當然也包括現任的林委員與侯委員)可
以有一些貢獻:比如說第一手拿到立法院的法案資料、可以要到行政
院的文件資料、比較容易約見部會官員、比較容易於立法院舉辦公聽
會等等。
但是說實話,這些事情只要與工會有點交情的立委都可以做到
,至於,講到要真的要能夠扭轉決策,恐怕沒那麼容易。從前一陣子
的反私有化的靜坐絕食到現在的勞動三法修正,黨內輩份低的盧顯然
捉襟見肘。不要忘了,從中央黨部的立場,只要盧天麟帶隊到立院門
口抗議從政同志的修正版本,中評會是可以開始討論取消他的不分區
立委資格的。如果,以後類似的情形不斷地發生,要聽誰的?坦白說
,我真的希望盧天麟可以與JAN 好好分享他當年的經驗,否則,第一
次是悲劇,第二次是什麼大家都很清楚了。不要說我太過嚴苛,但是
當年工運歷練豐富與黨內聲望極高的JAN都鍛羽而歸了,現在委實很
難令人樂觀。
其實,不要說身為執政黨的盧天麟,就連在野的林惠官在這關
鍵時刻都要發動員令來抗爭了,那說明了什麼?碰到大事(比如說工
會法,私有化),沒有勞工群眾的動員,所謂的「勞工立委」只能屈
從於黨意。至於「黨」意與「工」意老是在大件事上有所衝突,那代
表什麼意義?這就不用我多說了。
坦白說,如果阿扁真的要搞民親合作,鐵定需要一些暖身動作
以及馬前卒來作先鋒。如果在勞動三法修正過程中,營造出國親合作
的樣態,那林盧二位理事長在當權者眼中絕對是大功一件,下看黨團
幹部甚至上探部會首長,樣樣令人心動,這些誘惑對於個人來說不可
不謂不大。現在,還有誰可以替這兩位委員理事長動員/解套?眼前
修正的另一個關鍵是爭議處理法裡的公共事業的「罷工冷卻期」,所
以,好像只剩下公營事業工會了。該不該動員?當然該動!這個政府
在談私有化的時候壓根沒想到啥小叫做「公共安全、公眾生活之便利
」,現在居然有臉講這些!
前年通過罷工決議的鐵路工會該動員,去年底剛完成罷工投票
的電信工會也該動員,平時勞資協商講到動怒的時候會把罷工掛在嘴
邊的工會領導人都該動員!請記住,這趟動員不是為了什麼會員權益
與獎金,而是為了讓這個社會不至淪陷於市場價格決定一切,為了這
個社會有機會維持一個最起碼的公共服務品質,也為了讓社會保有一
個對付日益猖獗的私有化攻勢的 最後武器 — 罷工。講白一點,今
天不想罷工的,不要斷了日後自己或者後代子孫要罷工的路。三十日
冷卻期的規定吭都不吭一聲,不只勞委會與行政院就這樣看破 所有
公營事業工會的手腳,會員以及社會大眾一樣會對工會大失所望。
至於教師以及公務人員不得籌組工會,也請不要拿教師會不動
員作為藉口,就輕易放水,更何況我們已經看到許多教師開始為了籌
組工會而努力。世界各國,大概只 剩下屈指可數的國家禁止老師成
立工會;過去同樣禁止教師以及公務員組織工會的南韓,在自主工運
多年努力之下,教師工會已經在1999年獲得承認,公務員工 會也已
經如火如荼展開籌組並衝撞工會法。東亞國家只剩下我們,文風不動
。難道真要像禪宗所講的,只剩下心在動?
讓老師與公務人員得以組織工會有什麼好反對的?什麼「不適
用勞基法,所以不宜籌組工會」都是障眼法,重點在於,如果這些行
業得以回歸正常來籌組工會,那台 灣工會組織率會再度上升。勞委
會很清楚,撇開專辦勞保的職業工會,這些會上街頭的產業工會實力
從解嚴之後是逐年下降的:從1987年到去年,組織率 (30.72%掉到1
9.42%)與會員人數(超過70萬到現在55萬)同步減少。現在老師以
及公務人員已經三不五時會發出不平之鳴了,那一旦賦予工會地位,
那還得了?從勞工運動的角度,讓所有受雇者有機會團結發聲,不正
是我們所追求的?全產總過去五年發過多次聲明與新聞稿堅持教師與
公務人員納入工會保 障,現在,正是一個檢驗的時刻。
工會法,有人戲稱為「工會幹部法」,因為其繁瑣內容只有工
會幹部才得以全面瞭解,一般會員很難有精力窺得全貌。然而,這不
代表這些法令與會員乃至勞工大眾無關。試問,如果工會不去教育會
員?誰會呢?全總的新聞稿說得有趣:「全總並呼籲全體勞工對自己
負責,只要勞工力量夠大,全總版本就會過關!」現在的問題是,工
會到底有沒有投入力氣去跟會員說明?會員如果沒有機會清楚瞭解整
個修法內容,到底是「全體勞工對自己負責」的問題,還是「工會領
導幹部失職」的問題?如果真的要讓勞方版本過關,全總兩百萬會員
加上全產總三十萬會員,動員百分之一就好!真有三萬人包圍立法院
,有哪個官方工會法版本闖得了關?還是,反正「會務假」與「理事
人數」保住了,就無所謂了?請不要讓工會法真的變成了「工會幹部
法」。歷史告訴我們,當工會領導階層與會員脫節,當工會幹部開始
把「啊!這個會員不關心啦!」,「這都是因為會員不支持啦!」之
類的話掛在嘴邊,當工會幹部以自己的意志與利益來定義為會員的利
益,那將是工會力量衰退的開始。「誰會放水?誰是工賊?」這類的
問題事小,今天把罷工權讓掉了,還會妄想明天保得住會務假,這樣
事情才真的是大條!
嘿,寫這篇文章,好像得罪了好多人,不過想想也無所謂,工
運實在不差多我一個爛好人。總之呢,一言以蔽之:「記名表決」不
是重點,恐怕台灣工運真正要的是「記名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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