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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名:白色恐怖 二、作者:李珮瑩(7)、林怡婷(10)、邱淳雅(13)、黃筱琦(36)、鄭微(42) 三、前言:台灣在日本殖民長期統治的夢魘下,二次大戰後,由中國的國民政府接管台灣 ,新的統治者有感於台灣人受日本人「奴化」甚深,又開始施加另一套國家神學,台灣人 又要面對一場新的政治洗禮-白色恐怖。人民將有何驚人之舉呢?且讓我們來趟鯤源探訪 …… 四、正文: Ⅰ.五0年代白色恐怖與二二八事件之不同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與1949~1954年左右的「五0年代白色恐怖」,雖 皆屬台灣戰後的歷史悲劇,但有許多人常常弄不清楚此兩大歷史悲劇,甚至誤以為「五0 年代白色恐怖」就是「二二八事件」。其實「二二八事件」和「五0年代白色恐怖」有蠻 大的差異,例如: 1.性質的不同 二二八事件:人民對政府施政的不滿,進而引發武力爭鬥。 五0年代白色恐怖:敗退台北的國民黨,為鞏固其統治地位,針對潛在的「危險份子」所 發動的暴力行動。基本性質算是大陸「新民主主義革命」戰爭的延伸。 2.型態的不同 二二八事件:官民間的武力衝突;當局以軍隊鎮壓。 五0年代白色恐怖:官方單方面的軍法迫害。未出現官民交戰的狀態,而是以下「戒嚴令 」做大規模的肅清。 1950-55的白色恐怖在臺灣,就是以濫捕濫殺和無數冤獄造成。以消滅匪諜為藉口,懷疑 在島上的每一個人,在未經明確的法律權限和不經過公開的司法過程之下,被濫捕屈打成 招者比比皆是,審判過程草率而且政治犯的到期執行得很徹底,這種情形比日據時代的殖 民還要厲害。然而祖國是否愛之深「折」之切乎?被抓得所造成的不幸是一回事,社會上 各行各業的人,互相間還存有秘密的監視系統,朋友、同學之間都害怕友人打小報告,以 致喪失職業或成為政治犯,人們交談時,不敢暢所欲言。「政治無湯插」成為流傳的施 壓語,臺灣人失去了實際參與政治的權利和勇氣。ꤊ所以對各種不合理的社會現象都不敢提出抗議或以法律來解決。中央民代長期不改選,憲 法不恢復,政府對公共利益都用走後門的方式來辦事,以上總總,即使循法律途徑也是枉 然。而失蹤與冤獄事件更使許多人「無法在夜裡睡個好覺」。 在黑暗時代遭迫害的新聞記者/邱國禎 在漫長的白色恐怖中,有數不清的新聞記者遭到國民黨政權的無情迫害,在那極盡黑暗的 時代裡,新聞記者只要作了國民黨政權不喜歡的報導,隨時都有無端失蹤、被莫須有罪名 羅織判刑、被恫嚇等等的危險。Н 從二二八事變有一大批新聞記者被逮捕、失蹤開始,這種恐怖的陰影在新聞記者行業至少 存在達三十多年之久,撇開像李荊蓀案、倪師壇案、形同整肅的新生報記者編輯集體被捕 案等等轟動的大案,真正在第一線採訪新聞的記者被害案實在是罄竹難書。Н 解嚴之前,一般人對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多視為禁忌,若非噤若寒蟬,就是刻意淡化。然 而隨著解嚴帶來的社會、思想的開放,加上民主制度運作漸趨成熟,使我們在有能力以多 角度省思二二八事件之後,進一步挖掘五十年代白色恐怖的真相。 對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來說,當時左翼的反對運動是極其隱密的地下活動,涉案人之中有 些人確實曾參與共黨組織,但也有一些人是參加外圍組織如讀書會,實際上不明就裡的學 生,或是不慎誤觸禁忌的小老百姓;加上當時情治單位嚴刑逼供的辦案手法,以及高額的 破案獎金鼓勵情治人員「一網打盡」心態,當時的情治單位在「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 緝捕原則下,造成不少假案、冤案,因而案發之時「歷史的真實」已是撲朔迷離。 案例一、四六事件''發生於民國38年4月6日,是台灣光復來發生最大學潮後,政府採取的 大規模逮捕學生行動。遠因受大陸局勢變化影響,近因是國民黨特務在校園濫抓學生,以 及''三二一腳踏車事件''。''三二一腳踏車事件''是偶發事件,38年3月19日,因師院與 台大學生共騎腳踏車,被警察取締,發生衝突毆打學生,消息傳開後,台大與師院學生發 動包圍警察局,並罷課遊行。4月5日,警備總司令於深夜,發動軍警包圍台大和師院。要 求交出黑名單中的學生,學生拒絕交出。六日清晨展開逮捕行動,共補台大學生二十多名 ,師院學生兩百多名,數天後,經校方交涉,大部分學生或交保釋回,被判刑,事後師院 成立''整理學風委員會’’ ,採取重新登記學籍辦法,勒令一部份學生退學,被列入黑 名單的逃亡學生,則繼續追捕。 其中一案件為逃亡遭槍擊的周慎源。生於嘉義布袋,當時擔任師院學生自治會主席,學生 運動之後即被逮捕,不久便機警脫逃,引起抗爭後,竟演變為大規模的警察與學生衝突, 後來周慎源藏於蔡姓教授家裡,害怕去自首後再也回不來,又提心吊膽不知何去何從,之 後躲藏於遠房親戚家附近的防空洞,不到一個月就離去,從此便不知去向。 案例二:楊學甲先生訪問紀錄 姓名:楊學甲☆被捕年齡:24☆被捕時職業:雲林縣林內國小教員☆入獄日期:41、1、8 ☆出獄日期:44、1、8☆案由:斗六地區工作委員會林內案☆判決號文、日期與審判官等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年7月25日判決(41)安潔字第2557號 審判官:范明 書記官:呂秀瀛 年少時代:常與一些朋友、同事偷聽「祖國的呼聲」日語廣播,開啟了對大陸的認識,思 想也逐漸轉變。廣播內容除了報導國共抗爭的情勢外,也宣揚共產主義及共黨政策,藉著 與資本主義、國民黨的相互比較,不斷闡揚共產黨的優點。也閱讀若干左派思想的書籍, 如梁漱溟的<教育哲學>、日本河上肇的<貧乏物語>、德國馬克思的<唯物辨證法><資本論> 及魯迅的小說等。這些書自38年5月戒嚴後開始查禁,但我們當時不知會因此觸法被捕, 這些書多可輕易在市場上買到,且那時經濟狀況不好,只好交換著閱讀,只是彼此推介書 籍,並未仔細討論及深入研究內容,更別說組「讀書會」了。回想起來,當時情治單位可 能在四周安排許多線民,但我們想法仍很單純,沒什麼警覺。 莫名被捕:民國41年1月8日下午5點多,不知何單位的人來說要找張天經(同案,為被訪人 同事,後被判死刑) 。臨走前張告訴我可能是看了<兩條路>這本書(內容乃宣揚大陸政策 ,鼓動中市臺灣青年支持中共) ,被不知名人士發現且取走,因此被傳喚,還說問一問就 可回來了。但隔日清晨,我和其他同事都陸續被抓。據判決書記載,我們因叛亂被起訴, 其中水利局的李張瑞被控組讀書會散播共產黨反動思想,我被訴明知他為匪諜而不告密。 事實上我們並未加入任何叛亂組織,也未曾組讀書會,不認識什麼共黨份子,只有交換讀 書。 恐怖偵訊:偵訊方式五花八門,他們用心理威脅,使我陷入孤獨與恐懼,我們被隔離偵訊 ,他們用疲勞轟炸的方式輪流審問,逼我承認及從口中套出其他人的事。也有不少人被刑 求的很厲害,像張天經雙手拇指被繩吊起,後來指甲被扯掉。反正他們就是有辦法使人招 供,起初不承認的,在如此逼迫下,最後不得不承認,但一承認了,就永無翻身之日。 服刑歲月:判決後我被送到新店碧潭附近的一間監獄,後又轉送新店的軍人監獄,在軍人 監獄內過得較好,。42年2月8日我們在不知情下被送至基隆碼頭,原以為將被送到綠島, 後來才知前往金門,集合後受編為「突擊大隊」(為金門反攻大陸、與匪作戰的前鋒部隊 ,類似敢死隊)剛開始駐紮西園,因古寧頭戰後不久,島上殘破不堪,屍骨仍未收盡,故 平時從事諸多勞役,遲遲未受突擊大隊特訓。經3個多月後返台,至空軍總司令部繼續未 完刑期。刑滿後,由兄長保回。返家後仍被追蹤監視,直到民國53年才結束。 劫後餘生:出獄後無法再回學校教書,只好轉而從商,但諸多不順,回鄉耕田,農業蕭條 ,於是北上創業。這麼多年工作、生活不順,我想多少受此案及後續追蹤監視所影響吧! (資料來源:戒嚴時期臺北地區政治案件相關人士口述歷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訪/呂芳上計 劃主持—臺北市:北市文建會,民8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