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喔 我主耶穌...)
看板NCCU_SEED
標題高低轉業大不同——搶!外勞配額;慘!人肉市場 顧玉玲
時間Sun Mar 6 00:30:55 2005
新內閣人選一一浮上檯面,勞委會陳菊主委多次表明不願留任原職「希望到其他部會歷練
」,但經謝長廷以大體為重,暫時勸留,只待下次調整職務。執政黨內部人事規劃、新職
媒合,眾所囑目。
在此同時,我們卻目睹112名來自菲律賓的電子業女工,因原廠惡性倒閉致使三個月領不ꠊ薪資,經勞委會職訓局依法安排轉換雇主。百來名女工就在完全不知道工作內容、性質、
地點,現場也沒有口語及書面翻譯的狀況下,一個鍾頭內就由54家廠商委託仲介以抽籤、
喊號碼的粗暴方式,分批帶走。當天有人到了台中的鋼鐵廠,有人到了汐止的水泥拌鑄廠
、林口的鍋爐廠……還有的老板一見面就詫異說:「咦,怎麼會是女生?..」而無法負擔
重機械工作、或因只有男工宿舍而無以安置的菲勞,次日凌晨就被仲介強押至機場直接遣
返,好空出沒有外勞的「外勞配額」讓雇主重新申請男性外勞。
同樣是轉職的媒合過程,勞委會主委擺盪在內政部部長與副閣揆的高位間,姿態百樣。而
陳菊任內的外勞政策卻出現嚴重漏洞,讓一般小型工廠為搶外勞配額,委託仲介到就服站
抽籤承接外勞,不管男女、國籍、不論是否適用,只要搶到手了,不好用立即遣返,雇主
就多了一個外勞配額,可以重新申請引進,仲介也多了一個與海外仲介公司抽成引進的賺
錢機會,而不分青紅皂白被搶走又送走的外籍勞工,則平白損失了來台前付出的高額仲介
費,一身負債地返回母國。
依照勞委會於九十二年九月針對低階外籍勞工所公布的「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九條中明訂就服中心接受轉換雇主時,應以「公開協調會議」方式,辦理外勞轉出;同法
第十條中規定,轉換「應依外國人原從事行業之同一工作類別」。但事實上,在轉換現場
,只提供外勞個人年紀、性別、國籍、來台年資等詳盡資料給雇主參考,外勞完全無法得
知在場廠商的任何資料,所謂「協調」只不過是抽籤決定那幾個廠商可以分到名額,當場
看著外勞編號把人帶走,而「同一工作類別」也根本是從碾米廠、木造廠到重機械鋼鐵廠
都有。在這個買方不設限的人肉市場上,外勞雖然人到了現場,卻沒有被告知任何相關資
訊,也沒有拒絕(否則就遣返)的權利!
外勞政策中「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外勞居留年限」的重重設計,都導致外籍勞工在台
的就業、轉業被擠壓到勞動力市場上最不利的位置。被迫轉換雇主時,更被「搶標外勞配
額」的結構性問題,狠狠踩過去。仲介說:「雇主好不容易才抽到一個配額,她若不能做
就要趕快送回菲律賓,否則雇主的名額就被卡住了不能再聘一個新的,這個損失誰來賠?
」在勞委會自相矛盾的外勞政策下,勞雇雙方成為利害對立的兩造,而第一線處理外勞轉
出的基層就業服務站人力有限,更造成官方便宜行事、黑箱作業,任令弱勢外勞成為不當
政策下的人肉祭品。
陳菊主委去意甚堅,顯見在未來的內閣人事中,大有機會躍昇到更有發展的政治高位,但
來台討生活的外籍女工們,在轉換工作位置中飽受屈辱、無奈、壓迫的處境,卻適巧成為
號稱人權立國的美麗台灣島,最不忍卒睹的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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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rlMarx:轉錄請註明出處與網址,不然連誰寫的都不知道呢 210.69.138.102 03/07
推 phyllis0624:作者我有寫顧玉玲呀 出處忘了 218.169.5.211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