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大遊行
遊行主題:工教聯合、社會民主、福利國家
遊行訴求:
一、要老年保障、反勞退縮水(要保障、反縮水)
1、反對資遣費縮水:
刪除勞退條例第12條,反對資遣費以六個月為上限。
2、嚴格執行退休金提撥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56條及勞退條例第13條規定,嚴禁資方變相「合意終止契約」,禁
止以派遣及勞務合作社方式等規避勞退新制,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3、成立「全國勞工自治委員會」:
立法由勞工自主管理各項勞工基金保管及運用(勞退準備金、勞退基金、勞保基金、
退撫基金、就業安定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4、全面檢討老年保障制度,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至少60%:
開辦普遍化「國民年金」,以稅收支付;整合職業年金制度(公保、勞保);修正勞
退條例,勞工退休金改採「附加年金制」;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合計至少60%。
二、要穩定就業、反彈性勞動(要穩定、反剝削)
1、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
公務機關受僱者一體適用勞基法,勞退金一律提撥6%。
2、嚴格執行勞基法,反對放寬勞基法定期契約規定:
從嚴執行勞基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禁止雇主以定期契約工規避勞基法資遣費、特休
假等相關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3、反對勞動派遣,反對勞務外包:
修改就業服務法及勞基法相關法規,禁止派遣勞動及勞務外包,維持就業穩定。
4、立法明定代位求償機制:
特別立法規定工資、退休金、資遣費及福利金,關廠歇業時雇主應優先清償,雇主拒
絕清償時由國家代位給付。
三、要勞動三權、反三法修惡(要三權、反修惡)
1、開放教師籌組工會:
修改工會法,保障教師與政府受雇者組織工會權利。
2、反對限縮罷工權:
放寬勞資爭議勞方行使罷工權規定,反對罷工行業及冷卻期之限制,免除罷工期間工
會會員之民、刑事責任。
3、立法制裁資方不當勞動行為:
反對罷工期間雇主鎖場、採用替代人力之不當勞動行為,修法制裁雇主對工會幹部不
當解僱行為,保障工會幹部會務運作權利,並明定罰則。
四、要賦稅公平、反貧富不均(要公平、反不均)
1、反對變相調漲全民健保負擔:
重新檢討全民健保制度,反對調漲健保費及各項收費等變相漲價。
2、廢除企業免稅條款:
檢討企業與資本家賦稅優惠政策,廢除企業免稅條款,全面檢討產業政策。
3、重新檢討賦稅制度,訂定個人及家戶最低生活費用標準:
稅捐之繳納分擔,應考量納稅者實質負擔能力,與其實際之負擔能力相當,不得有不
合理之差別待遇,並維護個人及家庭之健康、教育及文化的最低限度生活。
4、重新檢討政府預算在軍火貿易、社會福利、災後重建、教科文及環境保育上的分配比
例。
五、要經濟民主、反資本壟斷(要民主、反壟斷)
1、全面落實產業民主:
產業民主入憲,並修改公司法,不分公民營企業,全面建立勞工董事制。
2、公益彩券由弱勢經營,反對財團掌控: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公益彩券應維持現行發售方式。
3、反對民營化,民生公用事業維持公營:
負擔及避免物價波動。
4、反對教育商品化,反對高學費政策。
六、要弱勢參政、反政客專制(要參政、反專制)
1、反對憲改兩票並立制,反對大黨壟斷、保障弱勢參政權:
憲改兩票並立制,一票選黨、一票選人,席次各自計算,無法保障弱勢黨派生存空間
憲改兩票並立制,一票選黨、一票選人,席次各自計算,無法保障弱勢黨派生存空間
。應改採德國兩票聯立制,以政黨得票數比例計算立委全部席次,以保障弱勢參政權
七、要勞工平權、反經濟侵略(要平權、反侵略)
1、保障移住勞工與本勞同工同酬,反對差別待遇。
2、反對WTO貿易談判條款侵害勞工工作權。
3、反對經貿強國發動戰爭助長跨國資本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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