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觀察》週刊2005年第25期
媒體觀察
公共利益還是國家安全?朱迪絲·米勒坐牢的背後
“我們實在應該從事情的嚴重性中清醒過來--這是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嚴重攻擊,而且
它正活生生地在我們眼前發生。”《華盛頓郵報》知名記者、水門案揭發人鮑勃·伍德沃
德(Bob Woodward)在評論《紐約時報》記者朱迪絲·米勒(Judith Miller)因拒絕公佈
消息來源而鋃鐺入獄一事時警告道。
洩漏美國中央情報局女特工維拉瑞·普拉姆(Valerie Plame)身份的告密者還沒逮著,
一位曾調查此事的記者卻已被送入了大牢。米勒和《時代》雜誌記者馬修·庫伯(Matthew
Cooper)於7月6日在華盛頓的聯邦地方法院遭傳喚出庭作證時,米勒因為拒絕吐露她的消
息來源--此人也很可能就是普拉姆身份的洩密者--而遭法官裁定藐視法庭,服刑4個
月。庫伯則在最後一刻表示,由於其新聞“線人”同意放棄關於身份保密的協定,他同意
出庭作證。
“媒體從中學到最大的教訓是,他們並不能保護他們的消息來源。”喬治·華盛頓大學(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新聞專業專案主任馬克·費爾德斯坦(Mark Feldstein
)在接受《華盛頓觀察》週刊訪問時,針對米勒的坐牢判決評論到,“受到影響的不只是
新聞記者的權益,還有公共利益。這是非常令人不安的(disturbing)。”
米勒應該坐牢?
目前在喬治·華盛頓大學媒體和公共事務系擔任助理教授的費爾德斯坦認為,記者無法擔
保“線人”身份隱秘性的直接後果是,越來越少的人敢勇於揭發政府或社會的不法和不道
德行為,一般大眾“知情”的權利也會受到影響。但是也有不少人支持審理法官湯瑪斯·
候根(Thomas Hogan)的判決,認為記者並不該受到憲法的特別保護,使他們站在能常人
、甚至法律之上。《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專欄作家史蒂夫·查普曼
(Steve Chapman)就是其中之一。
“我不認為米勒有權給予她的消息來源完全的身份隱秘擔保,她沒有必要這麼做,這樣做
也不明智。”查普曼在在美國公共廣播公司(PBS)的“新聞時間”(News Hour) 節目上如
此說到,“我覺得記者在此情形下是該提供消息來源保密協定,但是當它與法律衝突時,
這個保證就該中止。”
費爾德斯坦表示,事件背後其實有兩個相衝突的力量在起作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
白賦予人民言論和出版自由。但同時,第六條修正案也確保被告有權獲得公平的審判。”
費爾德斯坦對《華盛頓觀察》週刊說。也就是說,雖然記者有權報導以滿足大眾“知”
的權益,但檢察官為了找出罪犯,也能以強制手段取得證人證詞。這也是米勒在遭檢察官
傳喚時仍然拒絕作證,因而鋃鐺入獄的法律基礎。
“法院以‘國家安全’受損為主要論述基礎來懲辦此洩密案,確實讓我頗有疑慮。”費爾
德斯坦坦言到。他認為美國目前並非處在戰爭時期(除非要把全球反恐戰爭算進去),要
給記者扣上“損害國家安全”這頂大帽子,有可議之處。就像水門案爆發時,尼克森總統
以同樣理由為自己辯護一般。費爾德斯坦明確將矛頭指向偵辦此案的特別檢察官帕崔克·
菲茨傑拉德(Patrick Fitzgerald),認為他已經 “失去控制”(out of control),
而且“不幸的是,負責平衡偵察的法官也沒有做出適當的阻止”。
“我認為米勒做的是正確的事,即使她的消息來源向她洩密的動機是有問題的
(questionable)。”費爾德斯坦說。
米勒有口難言的“苦衷”?
米勒的入獄多少使得事件的報導轉移了焦點。畢竟,檢察官偵察的重點在於,找出向媒體
吐露中情局女特工維拉瑞·普拉姆身份的人,因為揭發特工身份在美國屬於聯邦重罪。由
於種種曝光的消息將此洩密者的身份指向白宮內部布希身邊的高層人士,再加上普拉姆本
人的身份也很微妙,使得事件的政治衝擊遠遠超過其法律和國家安全上的涵義(詳見《華
盛頓觀察》週刊,2003年10月15 日,“霧裏難看花,誰出賣了威爾遜夫人?”)。
據《華盛頓郵報》於7月11日報導,《時代》週刊記者馬修·庫伯與其編輯的電子郵件往
來內容顯示,庫伯曾與白宮高級政治顧問--也是將布希兩度推上總統寶座的超級師爺卡
爾·羅夫(Karl Rove)有過交談,而羅夫在沒有指名道姓的情況下談及了普拉姆的雇主
(即中情局)和她的丈夫約瑟夫·威爾遜(Joseph Wilson)。
“自由派民主黨人士(Liberal Democrats)的確很想借此事件‘整’羅夫(see Rove
‘nailed’)。”費爾德斯坦對《華盛頓觀察》週刊評論到,“但是整個媒體和憲法第一
修正案的倡導者的訴求是超越政治操作的,他們關注的是事件背後的道德含義”。將自己
定位為“自由派民主黨”人的費爾德斯坦,雖然也想看到羅夫被揪出,卻表示對米勒寧可
坐牢也不願吐露消息來源真實身份的“苦衷”,可以理解。
“記者要是一再改變他/她的堅持,是很危險的。試想《時代》週刊交出記者郵件,如今
庫伯也同意公開作證,對《時代》週刊的傷害會有多大?以後握有關鍵資訊的人還怎麼敢
對《時代》週刊的記者洩漏消息?”費爾德斯坦質問到。
費爾德斯坦在同情米勒之時,對事情始末是否能水落石出、司法最後是否能還她一個公道
卻不抱太大希望。
“不公正已經發生了(Injustice is already served.)”。費爾德斯坦仍不忘為米勒說
話,“我實在很佩服米勒的膽識(guts),雖然我並不欣賞她之前在《紐約時報》上對伊
拉克戰爭的報導。”
米勒:頗具爭議性的普利策獎得主
雖然米勒的入獄受到許多如費爾德斯坦這類新聞專業同業的大力推崇--《名利場》專欄
作家兼媒體評論員麥克·沃爾夫(Michael Wolff)就稱她的行為“具有‘個人英雄主義
’色彩,因為它或許是捍衛一個普世標準的必要條件” 。但也有評論家不是如此寬容。
他們認為米勒在報導伊拉克戰爭時,對布希政府提出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個理由調查不
夠。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新聞專業研究所擔任講師的杉迪·托蘭(Sandy Tolan)便是
其中之一。
“我讚揚她為保護消息來源而寧可入獄的決心,但這(她的入獄)感覺有些像她進入‘康
復中心’復健一樣,” 托蘭曾對《洛杉磯時報》如此說道。
現年57歲的米勒是少數專職報導中東地區的女記者,她個人的爭議性也不是從普拉姆洩密
案才開始。已經在《紐約時報》工作近30年的米勒早已樹立了“求勝心切”和“個性強硬
”的名聲。2002年她對全球反恐的報導還為她和其報導夥伴贏得了普利策獎。然而她在報
導伊戰時大量引用匿名消息來源,還曾一度報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已經被找到,最後卻證
實消息有誤。她的線人名單中還包括阿瑪德·查拉比(Ahmad Chalabi)--這位一度是
五角大樓最為倚重的薩達姆反抗者,最後也被五角大樓指為不可信。
“這件事(米勒入獄)對米勒的職業生涯可說是一大轉折。”《哥倫比亞新聞觀察》
(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編輯麥克·梅辛(Michael Massing)曾對《華盛頓郵報
》表示,“正當她因在伊戰的報導而受到(媒體批評家)極大的懷疑時,她現在卻轉身扮
演‘新聞烈士’(journalistic martyr)的角色。” 梅辛的評論不難嗅出一些諷刺意味
。
徐琳,《華盛頓觀察》週刊(http://www.WashingtonObserver.org)第25期,20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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