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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gan (學運無分貴賤) 看板: NTPUyouthCOM
標題: [情報]「地下社會」暫停樂團演出之後
時間: Sun Sep 4 13:39:23 2005
台灣日報
http://taiwandaily.com.tw/news.asp?News_no=5487&News_class_no=07&Up_date=2005/09/04
「地下社會」暫停樂團演出之後◎林淑芬 20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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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市公館一帶有好幾處小型的音樂表演空間(livehouse),
晚上都會安排著各種音樂創作的現場表演。日前,在台大附近的一間
店裡聽完表演正準備要步出店門時,發現店員對於觀眾進出的聲音、
情緒興奮的高談闊論音量,似乎感到相當緊張與不安,連忙提醒大家
要放低音量。這樣的情形不免讓人聯想,店家會這樣的緊張與謹慎,
或許就是因為「地下社會」宣布暫停現場表演之後所引發的寒蟬效應
所造成的吧?
今年五、六月間,即有傳言「地下社會」要結束營業,雖然事後
證實並非如此,只是要暫停樂團現場演唱而已。但會有成這樣的耳語
傳聞,其實不難理解,因為對於非主流的創作音樂圈來講,「地下社
會」是個具有重要指標性的表演空間,如果這裡不能再提供樂手發表
創作、不能再讓喜好多元音樂作品的樂迷擁有聆聽音樂的管道的話,
在某種程度上對樂手與樂迷來說,其實這跟關門結束營業並無兩樣。
「地下社會」是位於台北師大夜市附近的一個小型音樂表演空間
,1996年開店至今已有九年,在同一時期開設的同類型表演空間如Sc
um、Vibe,都早已結束營業,只剩「地下社會」迄今仍辛苦的經營著
。會決定從今年七月開始暫時停止樂團現場演唱,相信地社的經營者
必定也歷經百般掙扎,不過在罰單不斷的情況下,也唯有暫停樂團演
唱,地社才得以繼續經營下去。「地下社會」會被開罰單,主要是因
為地社原始登記為冷熱食、菸酒零售的小吃店,但卻有飲酒行為,而
被認定為酒店;另外地社有現場樂團表演,被歸入於歌廳、KTV等休
閒娛樂業此類,被認定不符執照登記。同時,因為位居台北師大路一
帶,牽涉到商業區、住宅區等複雜的都市計畫法規,並同時涉及到消
防法規問題。當然地社或是同性質的音樂場所經營者,都絕非故意要
違法,只是這樣的livehouse並非走商業取向的經營,是不可能有足
夠的資金移往地價昂貴的商業區地段來經營;且這樣的場所豈可與特
種行業中的酒店、歌廳、KTV這些場所畫上等號,歸為同類商號來規
範與管理?在行政院的新十大建設計劃中,預計有九十億的經費將要
用在「流行音樂中心」的建設上;再看台北縣政府辦的貢寮海洋音樂
祭,為了三天的音樂活動,近年來花費千萬以上用在運砂補灘的工程
上。音樂,或是其他創意文化藝術活動,的確需要政府經費適當的挹
注,但無論各種公資源或公帑一定要使用得有意義,雖然大型的音樂
活動有其重要性,但其主辦的公部門那種舉辦大拜拜形式活動、好大
喜功的思維卻不可取。而且要鼓勵音樂創作、多元音樂發展,絕不是
靠著拚命興建大型表演場地或是舉辦大型音樂活動,就會達到目標的
,要知道,在這些活動中上台演出的創作者,平常正是因為有如同地
社這種場所(livehouse)提供他們發表作品的舞台,裡頭表演者與聽
眾的互動、台上台下的現場反應、人與人的談話與情感交流,使得這
個空間不只是個飲酒闊談的地方而已,一種底層、多元、生命力與真
實情感的音樂文化在此逐漸累積擴散,這絕非砸下重金就可以打造的
出來。而創作樂手、樂團,也因為有這些場所可以發表演出,藉由一
場場的演出機會,從觀眾的反應、回饋中,也逐漸累積出表演台風以
及對於自身創作的信心。現今在各個大型音樂活動、比賽中,逐漸有
愈來愈多的創作者演唱出多元樂風的優異作品,的確該活動提供了這
樣的機會讓他們可以出頭,但也別忘了辛苦經營的小型表演空間才是
背後真正的搖籃。
政府投入大筆經費挹注在大型流行音樂中心、大拜拜式的大型音
樂活動之餘,應立即著手檢討,修訂相關法規,無論是催生「音樂文
化特別法」,或是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來著手,且都不再將li
vehouse與特種行業的酒店、舞廳等同視之處理,否則日後關掉的不
只是一間店而已,而是關掉一個音樂創作的搖籃、關了一種屬於我們
自身認同的音樂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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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灣大學像陽光下盛開的向日葵
那台北大學就是月夜裡默默綻放的月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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