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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lera (當個快樂大一生!)》之銘言: : ※ 引述《spicy3 (坍塌)》之銘言: : : 很好奇 : : 後來聽說是 : : 書城負責人的說明會 : : 啊 佳瑋聽的如何? 關於招標校方代表的說法是 由於書城是優良廠商,所以當初在招標的時候有優先議價權。 但是幾次的議價學校方面所提出的價格書城皆無法接受於是決定公開招標, 第一次招標沒有廠商參加, 第二次招標僅有長揚開發有限公司參予 (也就是現今一樓賣場)。 得標的條件必須是能夠提出過去曾經營一百坪以上書店的証明, 長揚公司宣稱將可以提出,但截至目前為止是沒有, 而理事會方面,為了權宜之計先宣佈由長揚公司得。 故長揚公司最後仍無法提出時便會再次重新招標, 而書城方面依然有優先權。 書城與理事會方面的爭執點在於, 理事會所認定的租金必須與現今書城所在場地來 訂定不同於五年前的合理價格。 而書城方面認為理事會應當考量書店的經營特性,與現今 所給予同學的大量折扣所造成的虧損。 還有一個爭議點在於設備的殘值 理事會不希望書城搬遷時一併將設備拆走 這樣會造成營運的空檔,兩者針對殘值的鑑定仍未談妥。 關於得標條件我認為是比較有爭議的一點 1.長揚公司無法在招標時提出書店經營證明為何仍可得標? 2.長揚公司未來提出的証明是否可能造假 ? 或者是所謂的證明有沒有問題 ? 如何認定? 假設一個沒有書店經歷的店家來經營學生的權益是否會受損?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7.62 ※ 編輯: oscillate 來自: 140.119.27.62 (09/23 12:40) ※ 編輯: oscillate 來自: 140.119.27.62 (09/23 12:41) ※ 編輯: oscillate 來自: 140.119.27.62 (09/23 12:44)
Valera:喔 阿呆你寫的真是太好了 (慚愧 ing) 09/23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