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yllis0624:第三點蠻重要的 10/28 23:24
為航空業討公道
為勞工爭保障
一.航發基金圖利財團:要求歸還45億
「---航發會投資高鐵純屬大股東資金運用,與華航沒關係……」此種說法,乃不瞭解航發會是由華航原始股東無償捐贈成立,並非是真正出資購買股票的大股東,航發會基金不屬於任何個人,其業務以「協助中華民國航空事業,研究及相關活動之推展」為唯一目的,民法第65條規定:要變更財團目的,其必要的先決條件須是『原財團之目的不能達到』這個條件不符,董事會即無權變更。
在SARS期間航空業經營困難曾數度向航發會提出紓困要求,但航發會均以「無錢」回應。今航發會董事會竟本末倒置不僅未幫助航空業,反在短短五天內拿出45億去資助與航空業有競爭的民營台灣高鐵公司,我航空從業人員及關係人均應主動站出來捍衛基金之正當用途。
二.航發會質押華航股票:簽訂團體協約以確保員工權益
以高鐵模式,不需釋股程序,航發會所持有之華航股票均可在短期內質押,未來只
要航發會付不出或故意不付利息,華航將輕易落入財團之手。
在目前政府強力主導將各國公營事業民營化的過程中,工會紛紛要求訂定團體協約,以確保障員工權益,「中時晚報無預警停刊」員工一夕之間丟掉飯碗,就是沒有團體協約保障的惡果。華航的定位不官不民,更需要保護傘以為支撐,「釋股後之員工保障條款」如沒有納入團體協約,華航人工作權益將岌岌可危,華航早期所簽的團體協約已於2005年10月14日到期,公司高層對於華航團體協約續約協商有不同看法,遲不肯與工會簽訂續約條款,嚴重影響到全體華航人之工作權益。
三.反對無限超時工作,尊重基本人權:
華航上千名空勤組員走上街頭,只是要求最基本的保障,公司不解決反而說空勤人員『貪得無厭』給予污名化,歷經七年五十餘次協商,毫無共識,枉顧員工身心健康,持續壓榨勞工,使空服員淪為勞基法外的孤兒!
(目前要求空服員每日連續工作14小時,甚至連續工作24小時以上)
時間: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2:00 前。
集合地點:遼寧街185巷口(總會會址旁公園)
◎ 敬請各團體踴躍派員參與、聲援,並攜帶工會會旗、旗桿。
◎ 惠請配合事宜:請遵守現場糾察員指揮、注意安全、勿妨礙車行及維持路面清潔。
--
凡信的人,常聚集一處,一切所有歸公用。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5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