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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3  工商時報 林全:最低稅負制納入海外所得 至少緩衝三年 王信人、薛翔之、林文義/台北報導 最低稅負制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昨天獲立法院財委會的初審通過,至於各方關切的海外所得是否列入稅基?財政部長林全回應,海外所得至少需要三年的緩衝期才能實施,設計配套措施扣除額一、二萬美元,並配合租稅大赦,如果通過的話,要等九十八年才實施比較容易做得好。 最低稅負制法律草案,昨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審查,雖然有關稅率、稅基等條文均被保留,但這也是自從民國五十年代賦改會第一任主委劉大中大規模稅改以後,國內首度出現的「加稅」改革。 林全會後說,總算有些突破性進展,但因為時間卡得很緊,希望十一月底以前能在財委會全部審完,今年才有希望三讀通過,明年實施。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共分五章、十八個條文,財委會昨天上午進行討論、質詢,下午就進入逐條審查。 重要的條文包括稅基、稅率、免稅額和起徵點門檻等,都被保留下來,包括三、七、八、十二、十三、十五、十六等重要條文保留未過,及第十八條尚未討論。不過昨天也初審通過各章的名稱,及其他的條文,比原先預期的進度快些。 在上午討論和質詢過程中,不分朝野政黨都一致支持稅改,但是對內容有意見,討論焦點鎖在海外所得、個人的起徵點和免稅額八百萬元的調降、及信賴保護條款。 到了下午逐條審查時,非屬財委會的國民黨立委李紀珠以及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主張訂二年和三年出日出條款課徵海外所得。 個人的免稅額和起徵點八百萬元昨天被圍剿,認為訂得太高,打擊面太小,包括賴士葆、林重謨、李紀珠主張降為四百萬元,王塗發、邱毅、費鴻泰認為要降為五百萬元。 林全說,財政部希望先針對最高稅率四○%的高所得者課稅,而當免稅所得納進來後,可能連原來課第二高級距稅率三○%的人都會被納進來課稅,增加稽徵成本。 雖然昨天在審查中,不論是個人或是企業的稅率、稅基的條文,統統被保留下來,但對於昨天的審查結果,林全表示,總算有些突破,但如果落到十二月以後再續審會有時間上不確定的風險。 林全並請昨天的主席國民黨召委費鴻泰在十一月底以前再安排審查,費鴻泰承諾會再安排半天時間審查,但是前提要求民進黨團內部要先把意見整合好;財政部長林全當場說,今天會去向行政院求援先整合執政黨的意見。民進黨團將在本週五討論最低稅負,得出共識後再審。 -- 凡信的人,常聚集一處,一切所有歸公用。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