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elser:黃媽媽 我與她還滿熟的 很有毅力的人 01/07 20:42
──與黃媽媽談軍中人權
拆除軍中黑幕
──與黃媽媽談軍中人權
陳碧娥口述
卓榮德訪問
Tekhoa整理
陳碧娥(黃媽媽)3年來不斷地追查軍中軍法體制的黑幕,這個扭曲的體制對我們台灣青年人的生命、身軀和心靈,造成很大的侮辱和傷害,她堅持地在追求軍中人權的保障,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分享她走過的腳步。
卓榮德(以下簡稱卓):黃媽媽,你3年來不斷地追查黃國章命案的真相,最後國防部給了你怎樣的交代?
陳碧娥(以下簡稱陳):今年6月初9,國章的案件滿3年時,我收到軍方一張不起訴處分的公文。監察院已彈劾了艦長、副艦長,這表示他們確有犯錯,但軍法上卻獲不起訴處分。
國章的案件我缺乏人證、物證,那都掌握在軍方手頭,囝仔出事後,等家屬趕到現場,現場往往已被軍方破壞,而人證就是他軍中的同事,他們又都受到軍方長官的壓力,像國章的同事就曾被恐嚇說,若對外發表「不當」言論,將會遭受嚴厲的處罰。
我們家屬這邊有許多案例,事情發生後,軍方總是向家屬討證據。照理講,軍方單位應該保留現場讓軍法官進行調查,事實卻正好相反。
卓:軍方湮滅證據後,在法律上免除了責任,但至少在行政、領導、管理上也應該負起相對的責任,不是嗎?
陳:他們也有行政處分,但只是口頭上的申誡,一條人命只用口頭上的申誡處分!
國章的事,3年來我一直在追究,令我無法釋懷的是,軍方通知我國章逃兵時,我趕去國章服役的艦艇上,副艦長還非常確定地告訴我說,國章是穿便服、帶行李逃兵的,他還保證說有學員看到。後來我在軍法處曾要求傳訊那個學員,但是軍方一直說那個學員已退伍無法調到,而副艦長更是矢口否認有這樣說過。結果,國章屍體被發現時是穿著軍服的。
1997年過年後,我又去軍法庭開庭一次。那次我生氣地告訴軍法官,說我不願再出庭了,因為他們一再向我要證據、資料,每次拿去後就又沒下文……
軍法局本該主動偵辦的,責任不在家屬,因此我不願再出庭。一直到今年,他們才寄給我艦長、副艦長的不起訴處分書。
軍方目中無人地傷害受害家屬
卓:一個囝仔入伍服役,被打死後,屍體漂至中國,副艦長對黃媽媽說謊又沒事,到今天下場是這樣!
陳:在追究真相的過程中,家屬會有很大的挫折和無奈,還會遭受軍方、警察不時擾吵的壓力。同時,我也看到那麼多家屬的恐懼與無奈,我認為應該要有人站出來,大聲喊說:我們的囝仔不應該受到這種蹧躂,囝仔的生命不應該這樣平白無故地受到傷害,所以我堅持不向軍方妥協。
卓:在抗爭的行動中,是受難家屬較積極,還是囝仔尚未入伍的家屬給你的關懷較多?
陳:是一般的民眾給我的鼓勵和支持較大。
我所接觸的家屬都不是權貴的子弟,沒有背景的庇護,大部份受傷害的多是中下階層的,他們的父母相對就容易因軍方的恐嚇而害怕。
卓:這種恐懼是因為受到軍方的恐嚇?
陳:對!長久來,大家對軍方的印象都是威權、不講理的。
許多案例裡,囝仔已在軍中被打死了,但軍方會告訴你囝仔逃兵,憲兵還不時會來你家裡討人、搜查。許多家屬看到憲兵就怕了,也不會注意到他們是否有依照合法的程序!軍方一向都是這樣目中無人地傷害受害的家屬!
許多家屬因受不了這種壓力,最後精神失常,家庭也常因此破裂。有的家屬甚至因此自殺。
軍中的環境是層層管制的,一個活跳跳的囝仔出了事,軍方是最清楚的。但每次有囝仔出事,他們就騙說是逃兵。許多家屬遇到這種事往往也因軍隊體制的惡質,最後沒有勇氣與意志追查下去。
卓:我們的囝仔去做兵,一旦出了事,軍方必須向家屬交代清楚,不是反而去刁難家屬。
陳:家屬大部份不知道也不敢向軍方要求應有的權益和完整的交代。軍方制度那麼惡劣,很多人都不想讓囝仔去服役,但這通常也只有那些有權有勢的人才逃得過,中下階層的子弟必須被軍方欺負。若全民都站出來關心軍中的問題,這樣軍方必定會被迫改革。
不當管教傷害了囝仔的心靈!
卓:讓囝仔安心去做兵會很難嗎?
陳:我認為沒那麼難。但是3年來的經驗確實很辛苦,大部份人只想求償了事,少有人將關懷擴大至整個軍隊體制的問題上。更大部份人則認為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官方公布的資料,軍中1年死408人,傷殘的近兩千人,傷亡的比例是1%,未公布的數目一定更多。
卓:我們在社會中常遇到誤判、冤獄時,總是會想盡辦法去追究,但面對軍方時卻顯得妥協、軟弱,軍方也從未對出事的案件做出明確的交代,我們囝仔的生命難道一點仔都不值?
陳:這些主事的官也總不反省,每次有高官去花蓮巡視時(我那時還住在花蓮),就會有便衣守在我家門口,怕我去抗議。有一次我去攔蔣仲苓,他竟然派出整連士兵及2台高射炮來阻擋我。我去忠烈祠要向李登輝陳情時,他也派出整批軍警攔阻。
他們是用這種暴力在對付手無寸鐵、求助無門的家屬!
卓:我們粗算,50年來軍中傷亡的有10萬人,背後家庭人數乘以4,等於至少有40萬人曾遭受軍方的傷害和威脅,但家屬對軍方總是束手無策,為什麼?
陳:軍方總是一再以種種手段威脅、恐嚇人民,讓人民嚇破膽而不敢追究。包括部隊中的囝仔也會被長官威脅必須要服從,否則將會遭嚴厲的處罰。
許多囝仔在家裡、在社會上都有很好的表現,但入伍後卻會精神失常,甚至自殺,為什麼?難道不是軍中制度出了問題嗎?難道不是不當的管教及恐嚇傷害了囝仔的心靈嗎?為什麼軍方從不自我檢討?為什麼人民也未正視這個殘害囝仔的體制問題?
卓:受傷的嚇破膽,家屬也嚇破膽,一般人民或不知或害怕,所以軍方猶原不受影響,為什麼軍方能不必受到懲處,不必追究責任?
軍法體系是在為主官脫罪的!
陳:軍方是採一條鞭式的管理,一旦出事,主官也必須要負責任,因此他們為了自身前途,往往會掩蓋事實,甚至可能要求軍法官把事情搓掉。
軍方貪污、傷亡的案件隨時在發生,而軍法體系實際上又是在為主官脫罪的,一旦出事,軍方會謊報逃兵、失蹤,而部隊主官又能沒事!
其實連監察院在接收陳情時也都是敷衍了事,總未給家屬明確的交代。人民就是投訴無門才會找上監察院,監察委員的責任必須要為人民追查責任,結果他們遇到人民陳情時,卻以踢皮球的態度,草草了事。
卓:對軍方黑幕應善盡監督之責的監察委員,事實上遇到軍方龐大的利益和特權時,立即失效。而軍方每次出事都說用軍法處理,但軍法又隨時會受到部隊主官干預、主導。
陳:軍法官的軍階都不大,涉案的軍官軍階大,軍法又不是獨立的,軍法官如何辦案?像蔣文中的例,貪污的軍官不但沒事,還能升官,而堅持是非的蔣文中卻被判刑1年。
卓:軍中黑幕重重,軍方對人民不曾有交代,又不必受監督!人民在面對軍方時,是要繼續任由軍方烏魯木齊下去?還是該把人民力量呼召出來,去促使軍方改革,不再讓軍方的威權及黑幕繼續維持下去?只要一個人喊一聲就能累積出很大的力量,但為什麼沒有?
陳:家屬遇事常互相怨嘆,反而不是要求軍方負起責任,面對軍方時心裡只是害怕,結果軍方仍然沒事,而家屬卻求助無門。
卓:統治者的手段就是這樣,先用各種手段讓人心生恐懼,接著再用利益來誘惑、分化,瓦解反抗、不滿的力量。要拆除軍方黑幕的力量在那裡?
第一,要先不怕;第二,別想能得到利益;第三,從立委、監委到軍方的行政、軍法、政戰系統,是整個龐大的利益勾結體系,要依靠體制設定的方法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
權責透明化就能解決,這個目標無法在短期內達到,不過也不能因此就不追查下去,我們不能縱容它繼續為惡。
面對恐懼,心靈才能有真正的淨化
陳:軍方的態度一直是先威嚇,再私下用利益私了,鴨霸地要家屬不要再追究。他們甚至會恐嚇家屬不能對外說什麼,否則到時賠償會縮水,甚至不給。家屬常常在這裡就軟化了立場。
另一方面,部隊長官為了規避責任,常扭曲軍法系統為他背書,掩蓋不法。軍法不是在保障、維護軍人人權的,軍法是在為主官消滅證據、閃避責任,以維護他們的利益和權威。
還有一點,許多家屬在子弟要入伍時,就會到廟裡求平安符、點光明燈,也有出事的家屬辦法事、念經……,實際上這都無濟於事,勇敢去要求軍方交代事實才是有用的。
卓:不正面去面對,心靈無法得到真正的淨化。恐懼時就要正面去面對恐懼,不能逃避,這才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陳:國章生前寫過一封信給我,他疑惑地說,去到軍中,大家無冤無仇,為何老兵要這樣欺負新兵?
國章出事後,在我追查、爭取的過程中,起初那些公職都很熱心在幫忙,還一再鼓勵我要堅持下去。但選舉一結束,他們馬上消聲匿跡,我頓時沒有依靠,家人又不支持,那時有非常大的無奈。我常跑到花蓮海邊仔徘徊,不知道自己要怎麼辦……
後來我發現傷害囝仔的不是老兵,而是背後龐大的體制,這要從那裡抵抗起呢?但我因為已經答應國章要去追查真相,所以就這樣堅持下來,我是這樣走過來的…
更進一步地,我發現自己該去追查的不只是國章的事,國章畢竟死了,但還有那麼多囝仔仍遭受著軍中體制的壓迫,那些都是我們的囝仔,怎能眼睜睜看他們無奈地受傷害!
卓:每個人遇到麻煩時都會想要找依靠,這是人性直接的反應,但最後會發現,一旦想要依賴外界就一定會被利用或受傷害,真正能依賴的只有自己,那才是真正的力量。
人生遭受苦難時都會產生挫敗感,因為我們心理上都依賴著別人,因此容易被神棍、神父、公職利用和欺騙。因為有依賴,內在原有的動力就消失了。
很多家屬依賴的是兇手的施捨,而不是要去追討是非。
堅持就能破除體制的銅牆鐵壁
陳:我必須要強調,當自己一步一步向前走時,不必依賴任何外在的力量,以自己的堅持就能破除那個體制的銅牆鐵壁,你只要一直向前走,即使腳步很慢,但每一步都很實在,這是真正自心中發出的力量。
卓:以蔣文中的例,五十年來沒有一個軍法官像他這樣堅持義理的,有那種勇氣去偵查長官貪污,敢去維護軍人人權,他不會期待旁人能給他什麼協助,也清楚知道這樣做會招致什麼後果,但是他堅持了。
陳:看到軍法體系中出現蔣文中這個勇敢的囝仔,我心內實在是非常歡喜,也非常不忍心。我希望蔣文中的受迫害,能使更多年輕的軍法官拿出良心與勇氣,不要無奈地讓不義橫行。
卓:我們若願意主動地承擔起自己行為上應有的責任,就沒有人可以打敗我們。蔣文中就是這樣,面對軍法體制,以法律原則去抵抗不義;黃媽媽也是這樣,只不過要追查是非真相,不依賴任何人,為了自己心中的堅持和公義,要讓這社會得到改造,讓我們的囝仔不必恐懼。
陳:曾有人問我:為何能原諒那些傷害國章的兵仔,難道他們不該負起傷害的責任嗎?
我要強調,他們也是體制下的受害者,真正的兇手是體制,不是他們!他們當然必須為傷害同事而受處分,但是他們是可以原諒的,不能原諒的是背後那個吃人的體制!
也曾有囝仔問我:一旦遇到麻煩,是該先動手打死人被關,還是要被打死?聽到這個疑慮很無奈也很痛心。
卓:軍中是很黑暗的社會,一旦違背軍官或老兵的命令,不是被處罰,就是被用軍法「抗命罪」威脅。我們能忍心讓囝仔無助地進入這種體制內被壓迫嗎?
陳:蔣文中的可貴就在這裡。他依自己信守的法律原則,為了確保同事應得到的法律保障,不惜得罪上司,卻因此獲罪,他明知這樣會遭受迫害,仍堅決地去做。
卓:台灣整個體制上的扭曲,若能透過人民的力量改造體制,當然對我們國家的建立有幫助。而且目前受軍法黑幕保護的,就是每年4000億預算的利益勾結體系,軍方能如此穩固就是因為有軍法的保護。我們必須去終止這種腐化。
在這島嶼上,我們必須透過自己的努力來建立較公義、較尊重生命的制度。讓我們一起承擔起這個責任,做伙來打破軍中的黑幕,起造公義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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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無數
我須要更多的修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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