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逼簽文件 外籍配偶被趕出門
記者王紀青/鳳山報導
越南籍小紅(化名)的丈夫日前因病過世,婆家逼迫她簽署放棄財產繼承權與子女監護權,她拒絕,婆家乾脆把她「掃地出門」。社會局呼籲南洋姊妹,千萬不要任意簽署文件,以免權益遭受重大損失。
社會局說社工課最近連續接獲數起外籍配偶投訴,都要求外配放棄財產繼承權與子女監護權。嫁來台灣五年的小紅說,她的老公是身心障礙者,因病過世,婆家一再逼迫她簽下放棄財產繼承權與子女監護權的文件,要求簽完後,就「自動走人」回自己祖國。
小紅表示,她看不懂中文,但覺得有蹊蹺,不願簽字,婆家不斷騷擾她,還恐嚇她說:「妳在台灣找不到工作,也沒人幫妳;即使走法律途徑,台灣法律也是維護台灣人。」堅拒簽字的小紅最後被趕出家門,現在暫時由朋友收留。
另一名外籍配偶阿菊(化名),則是丈夫車禍意外死亡,婆家也是要求阿菊簽署放棄財產繼承權與子女監護權。阿菊願意放棄財產繼承權,但希望保有子女監護權,「再苦,也要和孩子在一起。」婆家就是不點頭。
社工課說,部分新移民家庭不把外籍配偶當成自己家人看待,只要丈夫一死,婆家就想和外配斷絕關係,不准分財產,更殘忍的是要求放棄子女監護權,更甚者把外配趕出家門,這已涉及家暴與民法相關規定。
社會局在鳳山、岡山、旗山三區所成立的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法律諮詢;三區中心電話,鳳山7191450,岡山6232132,旗山6627984。
【2006/04/07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