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yllis0624 (叫我A哥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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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 9/30/85)
時間Sat Apr 15 02:17:29 2006
十年後的台灣,真的有”言論自由”嗎?
還是仍然只有權力者的喃喃自語,我們看到李子春 邱毅衝撞時
我們知道真正的人民是”不被允許”如此的,
他們是在奪權,所以以投資觀點來說,成本將帶來獲利.
而人民是痛到要叫,希望可以改善生活,卻被污名為”暴民”,與在刑責的陰影噤若寒蟬
,有人說反什麼集遊法,你們就是不帶種,不敢坐牢嘛!這種觀點就是精英觀點,我們要
的社會是人人都可發聲,不用付太大代價且會被重視的社會.
現在是大家都可以說,但只能私下三五好友說,不能結合大家或有組織地來說”自己的心
聲”,可以聚集的只能政黨造勢和演唱會,看著政治和影視明星,覆誦他們的話,他們的
觀點.
當這個社會,從事社運跟社福會有一餐沒一餐,且被人瞧不起和欺負時,我們能期待有非
奪權而是真心希望更好的監督嗎?
我去拜訪黑手那卡西和苦勞網時,他們常薪水遲付,且錢不多,這些工作難道不重要,努
力並不能被看見,沒有成就感,難怪只有小眾願意投入,這樣對社會會比較好嗎?
我們反對現行集會遊行法,現行三十五條規定只有兩條保障遊行者安全,其他都是限制及
懲罰條款,且不時冠以”妨礙社會秩序”等字眼形塑”暴民”意象.
北歐國家如瑞典有關集會遊行的是”集會遊行服務法”,意旨在保護遊行者安全,不報備
者依然可以遊行,只是若反對意見者介入破壞,警察沒有幫忙義務.
反觀台灣不但限定天數前要報備,還要警方許可才行,區域與進行時間有諸多限定,連訴
求和方式都干涉到底,還美化說是保護其他人權益.
那這麼說好了,中華電信工會依工會法合法罷工,人民團體依請願法合法請願時,為什麼
警方可以又搬出集會遊行法裁量權強制命令解散,以生產秩序和交通秩序要顧及之名去壓
縮人民自救的呼聲,是一種假尊重,若其他人覺得權益受損,可以依民法的規定來向集會
遊行者求償,不是嗎?
集會遊行法這問題反映的是,台灣的社運是精英社運,精英份子間的權力爭奪以人民利益
包裝,所以人民也看破這一切,覺得反正成王敗寇,刑責和社會壓力就是社運者應該承擔
的,改天你翻身,你可以撈回來嘛!
這就是台灣人民的觀點,但若一直這樣,社運將淪為宮廷劇及接頭藝術秀,要讓人民參與
社會進步與解放,街頭運動前的蹲點及基層組織工作才是真正的發酵點.
台灣的民主是從根爛起,又不是集會遊行法爛而已,大家有表現自我的自由與看八卦的自
由,但更深一點的部分卻是無能為力的.
為什麼揭弊要透過TVBS,大家可知道每一個議案,立委出席率與投票立場統計嗎?這
些資料一點都不友善閱讀,放在網頁上一小角或東拼西湊,都市人都看不懂,鄉村更是不
可能知道自己選的民代平日在幹嘛?
公僕與官員應該是沒有人權的,如果今天陳水扁與各級官員二十四小時都有針孔跟拍,大
家在各巷口可以自由點閱,或是選上者要自官明志,那還會有黑金或性醜聞嗎?
你說這侵害人權,不,他們是公僕,身體已經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人民,類似這樣透明
與徹底的監督,與許多公民論壇與直接民權代議制的施行,我們才願意跟政府訂下委託契
約,不然若我們要回歸小社區或社群自給自足的體系,國家不能以內亂與分裂國土鎮壓我
們.
國家終將消失,但我們人類真的學會體諒同理與合作了嗎?還是沒有一個中央集權的暴力
就無法自我約束了呢?
集會遊行法不是問題,只是表象,台灣人或是說整個人類的生活型態要徹底反省與前進,
我們才會有未來,否則壓迫持續,野蠻時代也將要到來.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壞的時代,端看我們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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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aze:精彩! 04/15 05:53
推 spicy3:可是邏輯推論上有些問題,不連貫 04/15 07:01
※ 編輯: phyllis0624 來自: 218.174.156.121 (04/15 10:22)
推 babukid:XD邏輯... 04/15 12:20
推 moskito:你的自省文XD 不過這討論給我頗大啟發 04/16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