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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向美提解釋說帖 不如落實現有相關人口販運之政策 ■苦勞論壇2006/06/08 ◎作者:周憶如(婦女救援基金會救援組督導,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研究生)   如同往年,美國國務院全球人口販運年度報告一公佈,在美國的黑名單中再見台灣名 列榜上,但今年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和中國大陸同時名列第二級觀察名單,看在國際團體及 台灣政府當局,這是何等諷刺的黑名單!   前二年美國報告參了台灣一記後,台灣政府立即針對大陸人民偷渡來台情形進行「改 善計劃」,如裝修新竹及宜蘭兩地靖廬收容中心的硬體設備。在各種不同的會議中,部會 主管津津樂道重複著同樣的話:「收容該所的大陸女子吃的太胖了,還表示可不可以不要 吃那多肉?」來彰顯政績。當台灣政府沾沾自喜針對大陸人民偷渡來台情形已經改善時, 東南亞籍移工、以及新移民女性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現象,早已成為各國政府及民間人權 團體關注的焦點。而當勞工、婦女、宗教等長期投入反人口販運議題的民間團體,在國內 甚至國際會議不斷大聲疾呼政府當局應針對國內 人口販運現象擬訂並落實相關因應政策同時,仍然無法讓「吃太多肉以致於太胖」的政策 觀點有所改變。   事實上,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資源缺口乃為協助被害人過程中面臨最大的困難。目前 由中國及東南亞國家來台被迫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已經不再是單以「結婚」方式來台。我 們實際發現其他以觀光名義來臺、或者是遭受強制勞動的案例日益俱增。入台管道的多元 化令婦援會在進行被害人協助時,所面臨得最大困難便是被害人身份界定問題,連帶影響 如何尋求協助資源。被害人獲救後往往無法獲得立即性的安全保護,而馬上面臨生命威脅 。在安排安置保護的過程中,往往因為不符合社政、勞政主管機關安置保護資格規定(例 如不具備家暴被害人,或者外籍勞工身份),甚至根本以經費不足、人力不夠為由婉拒安 置;部份被害人得以暫時棲身的安置處所,亦多屬於民間單位自發性的提供安置,即使因 為被害人身份未符合公部門安置規定,而無法獲得任何政府經費支援。以上種種實際問題 皆顯示出人口販運被害人多重資源缺口不足,而牛步般的福利政策已不及因應現實狀況。   向來愛吃美國漢堡的台灣高官們,與其向美國提出解釋說帖,不如直接落實或修訂現 有相關勞政、社政等政策,反而來得實際一些! --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partime95 討論區:http://www.justice.org.tw/95talk/book.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6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