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8總動員令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總包圍
我們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撤回勞保年金惡法,重新修訂
您知道您每個月在薪水單中,扣款投入的勞工保險基金嚴重虧損嗎?
您知道政府為了因應勞保基金虧損,所以要將<勞保條例>中「老年給付」(俗稱勞保退
休金)由退休時「一次給付」改為「每月發放」(年金制)嗎?
您知道政府的修改版本中勞工保險的保費可能要調高一倍?就是原本從薪水中扣款五百元
,未來要改為扣一千元!
您知道保費雖然調高一倍,但是您退休後每月只可以領三千至五千元嗎?
行政院跟我們說依據他們的版本,所得替代率三十年可以達到33%(所得替代率即「
退休後每月所得退休金」除以「退休前每月薪資所得」的百分比,例如你最後一年每月如
果薪資是30000元,所得替代率33%即表示你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到9900元),但因為行政院
的投保薪資所得替代率是以你一開始投保到最後一年投保的所有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因此
平均投保薪資金額,以三十年為例,一般而言會縮水到原先的六成左右,又台灣的投保薪
資多被低報至原薪資的七成,因此真實的計算所得替代率根本不如行政院所言那麼高,而
應該是僅有13.86%,也就是真實情況,勞工投保滿三十年的所得替代率不是行政院所言的
33%,而是13.86%
表一:勞保現制老年給付與行政院版老年給付的比較
舉例:勞工投保年資滿三十年,退休前每月年資三萬,假設勞工可活到七十五歲,勞保新
制六十五歲後才可領取,總共可領老年給付金額為…..
勞保現制老年給付
30年=45基數
45x3=135萬
總共可領135萬元
行政院版勞保年金老年給付
30年x1.1%x0.6(30年平均投保薪資縮水比例)x0.7(勞保被低報的比例)=13.86%
30000x13.86%=4158
假設65歲開始請領只能活到75歲
4158x10x12=50
總共只可領50萬元
現制勞保勞年?付,勞工一次可領135萬元,行政院版新制居然只剩下50萬,而我們的勞保
繳費提高到一倍以上,高達11%!!
如果修正法案真的通過,勞工將成為【最久才能領到(65歲)】、給付【最不划算的保費
(每月最少1320元,比現在多一倍)】、【退休後每月領最少(每月只能領3000~5000元,
怎夠用啊)】、【終身領取總額(最低72萬,太少了)】最低的退休族群!這樣的修正法
案,您不憤怒嗎!?
【團結工聯】推動【勞保條例工人版公投】,要求政府訂定勞工退休後每月可領取投保薪
資六成的年金給付之原則(如投保薪資30300元,退休後每月領18180元),我們勞工唯有
團結起來,才能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2007.10月18日我們到行政院長張俊雄官邸陳情
2007.10.18上午11:00
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
勞工集結 要求勞委會撤回勞保年金惡法
共同發起單位: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
總工會、台南縣產業總工會、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台塑工會全國聯合會、自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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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
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
在沙漠開江河。
[以賽亞書 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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