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12.13
美意變調 臨時工納勞基法 反而丟飯碗
林倖妃、韓國棟、陳至中/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釋出大利多,明年一月,將近八萬政府單位臨時人員開始納入《勞基
法》保障。但近日傳出,教育部等部會有意將臨時人員全都解聘,改採委託廠商派
遣。臨時人員控訴,政府帶頭違法,他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連工作都保不住,
哪來受勞基法保障?
勞委會主委盧天麟上月底宣布,明年元旦起,全國政府機關聘用臨時人員全納入
勞基法,其最低工資、最高工時、資遣、禁止性別歧視、休假、退休金等,都受勞
基法保障,不會任意被裁員,預估有七萬八千餘人受惠。
教部擬解聘 改由派遣接手
但在政府機關任職的臨時人員向本報爆料,政府單位為規避可能增加的負擔,將
在今年十二月底解聘所有臨時人員,改以招標方式,由派遣公司派遣人員接替。「
就像說要給你糖果吃,卻連你手上的碗都打破」,遭點名的單位包括教育部、公平
會和新聞局。
投訴的魏先生(化名)表示,公平會目前有廿多名工讀生,都採臨時人員方式聘
用,但會內傳出所有工讀生先解聘,改由廠商直接派遣。由於工讀生多是家境困難
的青年學子,很多人為他們抱不平。
另一名張先生指出,教育部有十名臨時人員,過去部內曾將清潔、打字等勞務性
工作委外,但不願轉往派遣公司任職者,仍可繼續擔任臨時工。不料勞委會的美意
竟成為他們的惡夢,如今可能被「掃地出門」。
人力公司掛名 坐享仲介費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坦承,明年元旦開始,該部臨時人員都改為人力公司
派遣,這是政府的政策,「各部會都這樣做」。教育部轄下用較多臨時人員的是國
立大專院校,總計可能有四、五千人。
多數大學表示,很多臨時雇員是「專案研究助理」,需要一定素養,很難任意辭
退。台灣藝術大學說,政府政策立意良好,但應給予足夠緩衝期,新制度需要一定
時間的研究,才能了解大學負擔情形。
教育部官員私下說,改用派遣人力後,管理臨時人員的也是教育部,人力公司只
是「掛名」而已,卻坐享仲介費,這種制度實在奇怪。
公平會則說,臨時人員到底何去何從,目前公平會尚未完全定案,待人事行政局
本周內開會後再做定奪。
部會扯後腿 勞委會批「奧步」
朱武智/台北報導
公部門的六萬九千名臨時人員,明年一月一日起納入《勞動基準法》,是勞委會
、行政院的利多政策,未料教育部等政府單位,已經要把臨時人員轉介到民間公司
變成派遣人力,切斷原有勞僱關係。勞委會高層痛斥為「奧步」,將請各部會別扯
後腿。
依照勞委會規畫,明年一月一日適用《勞基法》的公部門臨時人員,以公務機構
、公立教育訓練服務機構、公立社會福利機構、公立學術研究服務業與公立藝文事
業等五業為主。勞務委外的派遣人員並不算在內。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藍福良表示,教育部若搶在前述時間點之前,把其聘用的
臨時人員轉介到民間機關,從法而言雖不違法,但從道德與心態來看,根本是「上
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出奧步」(閩南語,使爛招之意);讓原本期待獲益的臨
時人員反而先受害。
其他官員則說,這種事大都在發生在風評不佳的企業,或惡形惡狀的雇主。但沒
想到,代表教育部而承辦業務的官員,竟也有這心態,實在要不得。
官員坦承,臨時人員就是沒保障,勞委會才報請行政院將之納入《勞基法》。在
該法的規範下,從一年一聘,或三年一聘等的公部門臨時人員,若聘約屆滿離職,
公部門必須依勞基法發給資遣費,這是過去所沒有。
但像教育部等單位的承辦人,不知為了省錢或省麻煩,竟安排臨時人員轉任民間
機構,把政府的美意全都扭曲。
北高市府委外派遣漸增
李義、何沛霖、許俊偉/綜合報導
委外人力派遣已成為就業市場潮流,高雄市政府雖未大舉委外,但以政府財庫拮
据情形下,認為難以自外潮流;而台北縣府也逐步將大樓清潔等工作委外。
高市府秘書長郝建生表示,委外人力派遣已是時代潮流,目前市府將駐守的廿多
名警力撤回市警局,回歸治安本業,改聘保全人員擔任警衛,學校警衛也聘用保全
,每年省下逾千萬元人事費用。環保局部分清潔工作採委外辦理,也節省可觀人事
費用。
郝建生認為,委外人力派遣已是世界潮流,台灣很難置身事外,面對人力派遣的
勞工權益問題,應由公權力協助照顧,保障基本權益。
北縣府人事處長程本清說,北縣很少透過人力派遣公司聘用臨時人員,倒是像縣
府資訊中心、中控中心和大樓清潔、停車場等業務,老早就以委外經營方式辦理,
目前暫未考慮將一般臨時人員委外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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