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_SEE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很遺憾地,政大昨日還是決議對莊國榮教授維持不續聘決議;以下這是我們昨日續發的聲 明,我們同學討論了一下,期望嘗試發起一個連署行動,要求保障教師工作權,並且不得 以政治活動為由解聘或懲戒教師(及學生).屆時還有請各位支持,如果您或您的團體願 意一同來擔任這樣連署的"發起人",或者有什麼其他行動想法,也歡迎不吝和我們 (paym...@yahoo.com.tw)聯繫.謝謝. 政治大學,請三思!!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傳播學生鬥陣 聯合聲明 6/27 今日政治大學將對於是否要將莊國榮不續聘一案呈報教育部、或應重新招開校教評會一事 做出決定。站在勞動人權、言論自由與受教權利的立場,我們嚴正聲明:政治大學應重新 招開校教評會,並撤銷原決議恢復莊國榮教授之工作權,否則,我們將展開進一步的聲援 與抗爭,並串連全球學界共同譴責政治大學以「政治問題」為由,侵犯教師工作權、言論 自由與學生之受教權。 對於政大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為由解僱莊國榮,依教師法 第十四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將導致莊國榮「永遠不得擔任教育人員」,日前 政大日前對外表示:「其實政大沒有希望讓莊國榮終身不得任教,這部份將用『加註』的 方式,來由教育部決定。」而執意不願意重開教評會。我們對政大這樣「執意不願重新招 開校教評會、丟給教育部決定」的作法表示抗議!首先,倘若決定有錯、引用法條失當, 為何知錯不改?再者,依據法條的文義解釋,很明確知道會造成「永遠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的效果,就是「加註」等動作也不得「違背法令」,否則無效,政大此種作法豈非「陷 教育部於不義」!? 我們主張,政治大學校教評會應當重新招開會議,以「引用法條失當」及「違反比例原則 」撤銷原來決議。且政大校長吳思華及校教評會主席林碧召副校長應當負起「適法性監督 」的責任,主動表明校教評會處分違背法令而不生效,否則即有瀆職放任違法處分之責任 。 倘若校教評或與政大校方仍執意呈報原處分決定給教育部,教育部也有義務立即依「適性 法監督」、「行政積極」之責對該處分介入審查,而不待人民權利受損後再提起其他救濟 程序。我們認為,莊國榮一案象徵著台灣大學教師工作權保障的關鍵案例,固然其言行可 能可受道德公評與政治責難,但在法律權利保障的層次上,不容有絲毫逾越憲政主義保障 人權的過當處分。 我們也認為,政大濫權審查「政治性言論內容」侵犯言論自由,一所大學的校教評會是否 能對教授於「校外、工作場所外的政治言論」」進行審查,恐怕有待商榷。民主政治建立 於政治性言論的開放參與,政治性言論在憲法中受到高度保障。莊國榮教授過去是否有誹 謗或公然侮辱之嫌疑,恐怕在法院判定上都還是未定數。 我們質疑,政大校教評會基於不滿莊國榮教授在「政治活動」上的「表現」,而做出解 聘其的處分,是「政治介入校園」的不良示範。畢竟,在莊國榮的言行未受法律宣判有罪 前,就評價其政治言論而做出「不予續聘」的處分,將混淆了「政治系統」與「教育系統 」的分界,並引人質疑政大校教評會是否成為特定黨派勢力的打手。 我們的行動不只是為了莊國榮教授個人,而更是為了台灣高教是否尊重人權,是否明辨是 非,是否還有未來。我們也公開呼籲公民社會中的各界,嚴肅地看到莊國榮教授一案,切 勿陷入「藍綠對決」的邏輯:基於特殊的政治立場給予不同的評判。相反地,這件事將是 一個試金石:我們的公民社會是否能成熟到「超越藍綠」地給予「勞動權利」一個合乎法 治的客觀性、普遍性價值:我與你不同黨派、我不贊成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 自由與工作權! 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執行委員 陳柏謙 0911-678-400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執行委員 劉侑學 0980-109-2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6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