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譴責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打壓工會
臺北市政府轄下各局處機關所成立之產業工會,統一由市府各局處核借所轄之公有空間,
做為產業工會處理會務及會議使用。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自成立開始,即經市府同
意借用辦公會所,到今年(98年)已屆滿11年。但就在97年底,停管處發文拒絕續借辦公
會所給工會,此舉令停車管理〈工程〉處成為台北市政府唯一拒絕出借工會辦公會所的機
關局處。
繼去年〈96年〉12月15日,停管處一口氣違法解雇工會三名常務理事黃淑美、朱嘉英、韋
秀蓮與理事洪連佐(也是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緊接著又片面違背勞資協議,從
97年1月起停止代扣工會會員會費。以粗暴行徑打壓工會至為明顯。本次工會鑑於會所的
借用合約將於12月31日到期〈三年一簽〉,為避免停管處托辭打壓拒借,早在三個月前,
工會即透過各種管道與停管處協商,但停管處態度始終強硬,並二度發文工會拒絕出借工
會辦公會所。
回顧停管處這一年來,解僱工會幹部、違反勞資協議停止代扣工會會費、拒借工會會所,
打壓工會的三大利器全派上場!而諷刺的是,停管處打壓工會的種種作為,除了曝露停管
處官員陷長官不義,讓台北市長郝龍斌競選承諾跳票,亦將使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產業總
工會現正在協商簽訂中的「團體協約範本」面臨能否落實的考驗。因此,我們除了要譴責
台北市停管處身為公部門卻仍打壓工會的惡劣行徑,更要求台北市停管處應遵循郝市長承
諾市府帶頭簽訂「團體協約」之精神,立即恢復續借工會辦公會所。
訴求:
一、譴責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打壓工會。
二、要求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供工會辦公會所。
三、要求郝龍斌市長嚴懲打壓工會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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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單位: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工會
聯絡人:秘書袁孔琪 0937-93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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