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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貼 ] 不該死的台灣人備忘錄 。陳素香
時間: Sun Jul 5 22:30:44 2009
作者: iraq1986 (夏日的淫糜) 看板: untying
標題: [ 貼 ] 不該死的台灣人備忘錄 。陳素香
時間: Tue Jun 30 19:06:4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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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raq1986 (夏日的淫糜)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 貼 ] 不該死的台灣人備忘錄 。陳素香
時間: Tue Jun 30 18:51:04 2009
http://www.tiwa.org.tw/index.php?itemid=299
HADI的檔案──不該死的台灣人的備忘錄
文/陳素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工作人員
這幾天看東莞職災工人殺台商的新聞,頗有感觸。
因為對照著自己手邊正在處理的一件移工職災個案,心想著那名失控的中國職災工人究竟
經驗了什麼過程而走到這樣毀滅性的地步?我正在處理的這個移工會不會也終將抓狂失控
?
這個移工叫HADI,印尼籍,29歲,男性;2008年一月六日入境台灣,在林口一家塑膠裁切
工廠上班,一月十八日因機器操作錯誤,幾乎完全切斷右手臂(僅剩少許的皮肉相連),
緊急送醫後,做了截肢結合手術,二月二日出院,過農曆年,然後二月十二日春節過後開
始上班,完全沒有醫療期間的休養期。因為右手無法工作,雇主要他使用左手。長庚醫院
的復健安排均在白天,雇主也不願意給他工傷假,於是安排他上夜班工作,白天用自己的
時間去做復健。
由於使用不習慣的左手工作,裁切工作也非單手可以完成,HADI經常要用受傷的右手臂去
協助左手的工作,因不當使力,他的右手截肢接合手術復原不佳。2008年八月三十一日主
治醫生再次幫他做重植手術,九月四日出院,九月十四日又開始上夜班。
這一次手術,醫生還從HDAI的腳上取了一小段神經去接在右手臂,因此影響的不只是手部
的工作,還包括站立的問題。然而HADI還是沒有機會休息,白天去復健,晚上上夜班。
這個情況持續到2008年十一月十一日,HADI因身心無法負荷,向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申訴
,然後輾轉被轉到TIWA的庇護中心成為我處理的個案。HADI來了之後,我發現他不僅沒有
獲得休息,連他住院手術期間,雇主也完全沒有支付工資,但是仲介照樣扣仲介費(而且
還非法超扣)。從協助個案著手,我們先向桃園縣勞工局提出三項訴求:1.給付住院期間
工資;2.遵照醫生建議,給勞工休養三個月;3.准許收容安置。
十一月二十八日,桃園縣勞工局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經過八個小時的協商,對於我們提
出的第一項訴求,雇主勉強同意先代墊住院期間工資24192元,將來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時
還要再扣回去。
但對於第二項訴求,雇主仍堅持HADI用左手也可以工作,而且長庚醫院診斷證明寫的是「
宜休養三個月」,並不是「不能工作」,仲介也在一旁幫腔:「美工刀一隻手拿不動嗎?
一支螺絲起子有那麼重嗎?」──為了能不能給HADI休假養傷,協調會僵持了七八個小時
,我們幾次與雇主、仲介拍桌互罵,TIWA的工作人員屢屢被質疑:「你是不是台灣人啊?
台灣人要幫台灣人才對啦!」;勞工局的承辦官員亦毫無擔當,回過頭來壓迫HADI,「醫
師證明沒說不能工作,你可以做輕鬆一點的工作啊!」還好我們長期跟官僚/仲介/雇主
纏鬥,勉強達成「雇主同意讓勞工休息兩個月」的協調紀錄。
在第三項訴求上,雇主堅持HADI要住在工廠裡,不可以住在庇護中心;勞工局也以雇主同
意照顧為由,不同意收容安置。於是,HADI又被迫回到工廠居住。
工廠位於林口偏僻的山區,荒郊野地杳無人跡,而雇主並不提供伙食,HADI需自己打理三
餐,若非自己煮食,則須走半個小時的山路去山下商店買食物,而HADI為了隱瞞家人職災
的事實,仍將大部分的錢寄回家去,假裝工作正常,以至於後來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對
於身心受創的職災移工HADI來說,所謂接回工廠照顧,實則是惡意的折磨。好幾次HADI打
電話給TIWA的雙語志工,透露心情極為沮喪,想回家又怕家人看到他的斷臂,留在台灣又
深受折磨,而有輕生之念。
我很怕HADI真的自殺,因此藉著追討仲介超額扣款的協調會,強烈要求勞工局應該准許
HADI的收容安置請求,並指出雇主並未照顧職災勞工的生活需求,無視HADI自理生活的困
難,且未給付工資,也讓HADI生活陷入困境。極力爭取,勞工局才同意HADI的收容安置請
求。他一直住到今年五月五日才回工廠去上班。
說起來TIWA也算有經驗且兇悍的團體吧,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收容安置外,我們幫HADI
爭取到的職災補償幾乎是零。
從2008年一月十八日發生職災至2009年二月十日,中間經歷兩次住院手術,數次勞資協調
,一再要求雇主應主動幫勞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是雇主始終沒有做。不得已HADI只好
以自己名義提出申請,之後勞保局查證雇主職災事實,雇主表示HADI早就復原可以上班;
勞保局遂向長庚醫院調查病歷資料,並依據病例書面記載,請勞保局的「專科醫生」按醫
理研判,也判定HADI於2009年一月二日之後應可恢復工作能力,職災傷病給付只能給付到
一月二日止(兩次手術住院醫療期間及2008年11月12日HADI申訴後至2009年1月2日期間,
共88日,金額35482元;而雇主還在想要扣回之前代墊的24192元)。
勞保局所謂「專科醫生按醫理研判」這回事,真是讓人無言的設計。職災工人的狀況難道
不是他的主治醫生最清楚的嗎?但是主治醫生開的證明無效,反而是從沒見過病人的專科
醫生按醫理研判的才是勞保局採信的依據。真是荒謬至極。但是我們也別無他法,只能繼
續跟勞保局提出異議,結果也不知會如何。
TIWA無意自我標榜,但HADI至少還算有點運氣,找到我們幫他。但是能爭取到的也不過爾
爾。
那麼那些找不到資源協助的職災移工呢?(本地工人其實也一樣)
如果HADI沒有找到希望職工中心、沒有找到TIWA,他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可能一毛錢都要
不到,而仲介按月照常超額扣款,他可能得不到任何休息機會,最後身心受不了選擇回去
印尼。或是,面對鉅額仲介債務,且又難以殘破身軀面對父母家人,退無可退之時,他會
做什麼呢?輕生或抓狂失控?
若是HADI抓狂失控,殺了台灣老闆,台灣媒體又會怎麼報呢?
因為HADI的職災個案頗為棘手,我們特別請工傷協會的工作人員念雲和小卍協助,也因為
這個個案歸納出兩個結構面的問題:
一、移工的勞安訓練和教育,幾乎是零。HADI第一次來台,完全不懂中文,上工操作危險
的機械,只有台灣工人比手畫腳講解,機器也沒有任何印尼語的標識;雇主認為職災發生
是因為HADI自己操作錯誤,責任並不在雇主。但是關於這一點,勞工局是完全不處理、不
追究雇主責任的。而HADI追究刑事責任的六個月期限早已過了。
台灣的職災發生率高已非新聞,但是近年來因為外勞取代了危險行業的工作,移工發生職
災的情況日益嚴重,而政府/雇主只管引進移工,卻完全無相關職災預防措施及移工勞安
訓練等等。
二、奴工化的移工政策,使受職災的移工難以無顧忌的力爭權益。以HADI為例,當職災發
生後,雇主未給予休養時間要求HADI恢復上班,HADI不敢拒絕,因為仲介威脅,不上班就
送你回去。直至HADI身心俱疲,終於申訴;但是在過程中仍處處受制於資方,而不敢與資
方完全撕破臉,因為孤立無援在工廠的HADI,好像資方的人質,使我們在擬定爭取策略時
,不能不顧忌HADI的生存處境,謹慎盤算採取行動的時機。這種制度性的把移工變成雇主
人質,恐怕也是使人抓狂失控的結構面因素吧。
東莞職災工人殺死台商的事件,我相信背後定有一個使他抓狂失控的結構面因素和退無可
退的過程,如果沒有人要面對這個結構面因素,那麼何止被台商拖累的「台灣人」該死,
中國人也一樣該死。
回到台灣的狀況,如果台灣社會繼續無視於奴工化的移工政策,無視於移工職災的嚴重性
,無視於職災對工人身心摧殘的難以彌補,無視於職災預防/勞安訓練嚴重缺乏的事實,
如果我們放任這個現狀繼續存在……那麼有一天若是有一個移工抓狂失控,也砍人了(事
實上已經發生過好幾起了),也說「台灣人都該死」,我們有什麼話好說呢?像自由時報
一樣,把它說成國族仇恨或種族仇恨嗎?
處理HADI個案已經七、八個月了,目前仍未結案。看到職災工人殺台商的事件,特別覺得
有難以消解的悲哀,自由時報故意導向國族仇恨的報導,讓人不齒;但是對於自認為不該
死的台灣人,我們要做的事情真的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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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土地對有些種類的花不友善。她不願孵育某些種籽,不願結出某些果實,
而當土地任憑自己的意願殺戮時,我們默許,並說受害者沒有權利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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