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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CU 看板 #1Hsy_BHZ ]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看板: NCCU 標題: [校園] 政大學生會 評議委員會評字第十一號解釋 時間: Tue Jul 9 16:54:32 2013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 評議委員會評字第十一號解釋 一、仲裁依據: 依照評議委員會職權及學生會長褚映汝所提之仲裁申請,評議委員會以預算 法第52條及學生會組織章程27條之規定,就101學年度上學期末幹事會政大之夜 款項遺失一事做出仲裁。 二、事實說明: 政治大學學生會幹事會(以下簡稱幹事會)101 學年度上學期活動部長謝孟庭 ,在政大節活動籌備期間向幹事會會計單位領取總共 55600 元現金當作購買活 動設備之款項。根據活動部長謝孟庭表示,其在 2012/11/21 號星期三將領到的 55600 現金放在學生會辦公室櫃子內且未上鎖,2012/11/23 號時發現這筆現金遺 失,謝孟庭亦表示並未向任何人告知錢放在會辦櫃子內一事,同時也並無幹事會 成員目擊謝孟庭將錢放於會辦內。謝孟庭於遺失當天通知財務部長林昱全,並表 示不希望告知會長葉茂盛。會長在 11/29 號例會得知此事後並且偕同幹部於11/30 去校警隊調閱監視器,但僅調閱 11/22 禮拜四之畫面,並且因為畫面模糊而無法 確認有無人進入會辦拿走這筆現金,且並未報案。 此外副會長邱韻如、會計長羅子揚、財務長林昱全在得知錢遺失後,同意再 領一次錢去購買活動物品,會長葉茂盛之後知道此事也同意再次動用款項。至於 學生議會則僅有議長以及少數議員知情,幹事會也並無向議會方面就此事作出報 告的打算。 謝孟庭與會長葉茂盛於事後口頭協商並同意賠償全數款項,並以 101 學年度 下學期末為還款期限,惟到六月份謝孟庭仍未有還款的行為,經過催討後謝孟庭已 交付給幹事會 30000 元現金,但仍剩餘 25600 元無法在此決算期間內歸還,因此 學生議會召開臨時會討論,並由新任會長褚映汝交付評議委員會仲裁此事。 三、仲裁結果: 會長葉茂盛身為會長,對其幹部負有監督之責,同時亦應就此事對學生議會 進行報告。幹事會財務部門應依據議會通過之預算進行學生會帳款之出納事宜, 但學生會的帳款短缺的主要原因,乃因為幹事會財務部門在未經過正當行政程序 且尚未有掉錢依據之前,逕行執行第二次出納事宜。幹事會會長葉茂盛知悉此情 況,卻未把相關資訊對學生議會做出報告,在 101 學年度下學期也無法讓謝孟庭 歸還此款項。身為幹事會之負責人,未能在事發時掌握情況,事發後亦沒有對議 會負起行政責任,更可議的是罔顧政大同學之權益,置學生會資產於不顧。會長 葉茂盛顯有失職,情節重大,評議會在此做出強烈譴責。因此對目前學生會帳款 短缺的既定事實,應向知情並授權予幹事會財務部門之學生會會長葉茂盛進行處 分。評委會裁定十二屆會長葉茂盛應共同負擔此項虧損,故應懲罰性的負擔 10 元的虧損額,以示懲戒。 前活動部長謝孟庭所遺失之款項,根據上述事實說明部分,顯然可知將五萬 多的現金放在無法上鎖的會辦之置物櫃,並未盡到善良管理人之一般注意責任。 謝孟庭無法就遺失一事做出舉證,事發後亦和會長表示自己願負全部責任。同時 根據學生議會臨時會會議紀錄,可知從今年一月以來謝孟庭的還款進度相當有限, 此期間有學校老師以私人名義借謝孟庭 30000 元,協助謝孟庭還款,而謝孟庭卻 未及時交還幹事會。後來幹事會成員經過多次催討,謝孟庭才將 30000 元交還給 幹事會。謝孟庭身為活動部長時未將款項保管好為嚴重疏失,遭竊後亦未以足夠 之誠意去面對此事,評委會在此做出強烈譴責,並認為謝孟庭應就遺失之款項負 部分賠償責任。惟考量到以學生身分籌款之不易,評委會在此將剩餘款項 25590 元分作兩期,分別以 8/1 號、9/1 號作為還款期限,每期分別各歸還 12795 元。 並以 9/10 作為最後寬限期,超過此日未清償則學生會長需立刻提出民事訴訟以 追還此筆款項,且現任幹事會會長有義務向議會報告還款進度與結果,議會亦有 監督還款執行之責。 副會長邱韻如、財務部長林昱全、會計長羅子揚身為幹事會財務部門,未能 在掉錢後通知議會,並詢問是否可以再第二次出納此筆預算,未能按照正當行政 程序進行顯有疏失,有失職守,評委會在此做出譴責。 據上所述 議長呂鴻祺及部份議員在去年底幹事會這筆款項遺失後已經得知, 此事,但卻未通知議會或提出討論,以至於到今年四月份課外活動組輔導員楊芬 茹寄信給議會成員才正式公開。評委會認為議長呂鴻祺及部份知情議員未善盡告 知之責 未將資訊對學生議會整體說明 使得此事在學期末的臨時會才得以討論, 延誤了處理及調查的最佳時間點,此責任難辭其咎,評委會在此做出譴責。 有鑒於此次事件的發生,評委會在參考學校相關出納規定後,建議學生議會 修法讓幹事會在付款購買時,訂出金額上限 10000 元,並在超過上限時用匯款的 方式支付廠商,減少遺失之風險。另幹事會應該重新檢視會辦管理辦法,以期能 夠更謹慎處理幹事會的支出。同時在這次調查評委會有了解到和台大共辦之台政 舞會的財務處理,評委會也建議學生議會可以檢視過去紀錄並提供給以後做為參 考。 政大學生會學生評議委員會 評議委員:余劼、余政和、鄭雋聿 102.7.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20.1 jiejar:轉錄至看板 NCCUSA 07/09 16: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iejar (140.119.120.1), 時間: 07/09/2013 16: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