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學年度第一學期社團申請經費補助相關事宜
一、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96年10月3日(三)下午5:00前,逾時不予受理(表格如附件1)。
二、申請方式:填妥表格後請至行政大樓3樓課外活動組各性質社團輔導老師處繳交。
三、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比例:
(一)一般活動共佔50%分為:
1.社課、研討會、幹部研習及迎新活動等平時活動占40%。
2.公演、成果展、全國性或跨校性等大型專案活動占10%。
(二)社區服務、品德專案及服務性專案等共佔50%。
(三)學生刊物、比賽活動及學生團體網頁製作之補助,不佔分配金額但仍需 提出申請表
,未依規定辦理者不予經費補助。前述事項補助原則詳如附件2。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須經社團指導老師簽名(紙本),不可以e-mail方式繳交。
(二)原則上各系學會是由各系輔導,所以不能申請一般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惟出版學生刊
物、網頁製作或聯合全校17系以上舉辦之活動可提出補助申請。
(三)檢送9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團體活動經費審查會議補助原則〈如附件3〉供參考。
(四)本次申請經費補助活動時間自96年11月1日起至97年3月31日止。
五、詳情請洽各性質社團輔導老師。
服務性-張燕燕老師-分機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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