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ghometony (TK)
看板NCCU_SeedsOL
標題[轉錄] 齊大哥寄給我的信件
時間Mon Dec 17 07:33:49 2007
請所有光種子寶寶們一定要看完這篇我打的文章,
下面我有附上齊大哥寄的信件
我之前跟你們說過的,與屬神相反的敵對勢力正在策動的「性別平等法」,
別以為這是為了讓「兩性」平等的法案。
(未來看任何文件,請注意這兩者的不同)
當心!!這個提案的名稱就是關鍵!
該勢力已經以文字遊戲建立一般大眾的認可:
「當然要平等啊,為什麼女生要被壓抑?
不公平,我們當然要支持她們!女生萬歲!兩性要平等,萬歲!」
如果你也這樣想,先恭喜你中計。
把「性別」誤以為等同於「兩性」。
他們就是使用這種無知和輿論的力量。
後來齊大哥的聯盟才發現他們真正想玩的遊戲是什麼,包你眼睛脫窗!
他們正籌劃讓所有這個「性別」要平等,
該字的意思是「性頃向」(tendency),
而不是你想的「男生還是女生」 (gender)。
還不懂嗎?那我舉個例子。
未來你若要拒絕那些同性戀、戀童癖、屎尿癖、性暴力、偷窺癖、性變態的「要求」,
(比如一個戀童癖者拿一部極為殘忍的性虐待電影給小女孩看,要她跟他一起「玩遊戲」)
甚至如果你們用我上面那行文字「形容」、「陳述」他們,
該族群的人都可以告你毀謗,
怪怪,想不透嗎?喔,因為你跟他們已經「平等」了啊!!
(而且他們還有法律背書,wow,因為這是個公平大同世界啊!台灣人一向最喜歡平等了!)
拒絕他們「行使權利」?那更可以告你。
現在已經有為數不少的案例了,比如去年在屏東,
火車上有一對穿著高中制服的同性戀情侶相互摸來摸去,
旁邊一名男子看不過去,回家後連絡校方,
請學校重視其關乎該校名譽希望進行處理,
後來校長把這對情侶叫來校長室警告了一番。
結果是什麼?結果是幾天後,那位校長被重重嚴懲,還丟了飯碗。
該組織的力量極為強大,很不幸地告訴你,
拜他們背後許多支持勢力之賜,「性別平等法」已經開始上路了。
這是我們國家未來的光景,還有未來,世界背後正在快速推動的假公義,
腓力牧師來台灣,曾經有感而發地對我們說:
「請容我這麼說,台灣得罪神的地方真的太多了。台灣需要悔改。」
我當下聽了真的非常非常難過。
如果我們再不拿出真理或是為國家代求的心,
就即將親眼目睹神如何像在亞伯拉罕眼前行的殘酷─滅城。
不是祂想,祂一點都不想,而是祂聽不到一個義人的禱告。
連一個都沒有。
這是我們的國家,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現在我正在聽陶吉吉唱的「禱告良辰之歌」,竟然落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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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複雜問題,這和我們的信仰有關,我只要你們知道就好。本文禁轉)
基督宗教應正視「性傾向」法條引發的問題
「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就業服務法」弊端叢叢(三之二)
台灣繼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後,2005年六月的
「性別平等教育施行細則」,與2007年七月行政院修正的「就
業服務法」中,均明列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別」及「性傾向
」而受到「差別待遇」;雇主對求職人及員工也不能因其「性
傾向」而予以歧視。現在問題就出在「性傾向」及「差別待遇
」這兩點。
當「就業服務法」提到不管是各種階級、種族、語言、出生地
、年齡、身心障礙的人,都有就業平等的機會,這應該是人人
額手稱慶之事;但如今政府立法保障戀童癖者、性暴力傾向者
、同性戀、雙性戀、變性者、偷窺狂也享有同樣的權利,試問
有多少人舉手贊成?!「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沒有明確定義「
性傾向」,及究竟何謂「差別待遇」,卻明確指出「違法者」
,依法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當問題接踵而來時
,誰才是「違法者」?誰才真正受到了「差別待遇」?
當校長發現具戀童傾向的老師迷戀兒童色情網站或刊物,校長
怎麼辦?可以請老師走路嗎?依照剛通過的「就業服務法」,
老師可以依法引用法源,堅持自己有權利且合法,不得剝奪他
的就業權,家長可以反對戀童癖者嗎?孩子的安全誰負責?性
解放團體不斷以「平權」為由,提出降低青少年性行為合法年
齡,如英國已由18歲降至16歲,加拿大為14歲,家長願意自己
的小孩與戀童癖者或同性戀者「合法」發生性關係嗎?依據現
行的這兩個法案,家長及校方「必須尊重」戀童癖者及同性戀
者的就業權,反對他們就是「歧視」,使之受到「差別待遇」
,反而觸法。
再者,為了避免對變性人有「差別待遇」,公厠不再有男厠女
厠之分,無論男女老幼都在同一處解決,以免使變性人不知所
措,「干擾」他/她如厠的「權利」,但是對大眾造成的困擾
呢?印刷公司不願違背良心為性傾向者印製SM色情刊物,是否
就是「歧視」?歐美幾個通過「禁止性傾向歧視法」國家已經
出現這些問題,我們要步上他們的後塵嗎?
政府立法本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和增進公共利益,還給人民
乾淨健康的生活環境,原本用心良苦。但很明顯地,現在這兩
個互相矛盾的法案不僅不會帶來美好的未來,反而使老百姓無
所適從,動輒得咎。當問題紛至沓來時,試問如何明是非,分
善惡?追究導致這些後果的原因,卻是當初立委沒有充分了解
法案內容,即倉促通過法案,及缺乏民意基礎的結果,如今犠
牲的是整個社會大眾的權益。(下一篇討論性解放團體推動「
禁止性傾向歧視法」所隱含的後果──顛覆基督宗教)
(台灣維護家庭聯盟 供稿)
(最後提醒,本文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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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開心心地把它搬進城裡。
就像木馬屠城記一樣。
只是那群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不知道那是木馬,
還是裡面已經人滿為患,殺氣騰騰,蓄勢待發的軍隊。
我明白這一切都是牠們的佈局。
而2008年已經迫在眉梢。
基督徒們會躺著,還是拿好武器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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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wghometony 來自: 220.134.105.64 (12/17 07:56)
推 davidparty:信中哥星期六的講道相信大家也都聽到了,我們每個人要꜠ 12/17 16:10
→ davidparty:實的追求神的心意,好讓台灣成為神所愛、所祝福的地方 12/17 16:12
※ 編輯: twghometony 來自: 140.119.26.41 (12/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