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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
時間Tue Mar 18 06:33:15 2008
出處:
http://www.pcchong.net/Catholic.htm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
(作者:陳終道牧師)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沒有甚麼分別,甚至基督教範
圍內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看法,以為兩者之間非常接近,也有
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新教,這種思想和看法
是錯誤的。他們只注意到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產生了基督教,
完全忘記自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時代,基督教便己經存在。
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事實上,在第四世
紀羅馬王君士坦丁統治之前,在基督教裏絕對沒有教皇這一種
位分。並且在第七世紀的初葉各教會才同意教皇作為教會中看
得見的元首。所以我們縱使按最保守的講法,在第四世紀初葉
以前根本就沒有天主教,因為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基
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時代便開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絕對不相同的。宗教是講究信
仰的,不講信仰的不是宗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
甚麼差別?本文限於篇幅僅列舉十點以為參考:
一.教皇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為根據,認為彼
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他們的
根據是以耶穌曾對彼得說過這樣的話:“……你是彼得,我要
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
在這裏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磐石是
指彼得本身抑或是指彼得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
子──我們暫且不談原文的爭論。但不論“這磐石”是指彼得
本身,或是指彼得所承認的信仰,和教會中有教皇的位分都是
毫不相干的。相反的,耶穌明明教訓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
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一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
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
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
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5-28)所以天主
教有教皇的設立是與聖經的明文直接衝突的。
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二十五年中
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
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的記載。保羅在主後五十六
年左右寫信給羅馬教會,曾經向二十七位信徒問安,卻沒有提
彼得的名向他問安,倘若當時彼得是在羅馬,保羅是沒有理由
不問彼得的安;因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
保羅”,保羅又曾在羅馬寫過六封書信給其他各地教會,六封
書信沒有一封提過彼得的名字。天主教竟認定彼得是第一任教
皇,又擅自定了條例以為教皇必須有人承繼。他們認為教會必
須有看得見的元首,既然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就當有繼承的人
維持他的職位;可是他們不能在歷史上找出第二任教皇的記載
。既然世上沒有第一位的教皇,當然沒有繼任的教皇了!所以
羅馬教記戴他們歷代的教皇歷史時,從彼得以後到羅馬教成立
之間,好些“教皇”都沒有史實可記,況且使徒中最後離開世
界的是使徒約翰,倘若教皇是應當有人繼承的話,使徒約翰理
當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可是年老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沒有半點
吐露他是教皇,只稱自己為長老,反而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中,
極力高舉耶穌基督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二.拜馬利亞
天主教敬拜主耶穌也敬拜馬利亞,甚至高舉馬利亞過於神
和主耶穌。他們認為馬利亞是永遠童貞的女子,在生了主耶穌
後沒有和約瑟過夫婦生活,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耶穌既是聖
子,馬利亞便是當然的聖母。人要向耶穌求甚麼,應先向馬利
亞求,通過她的代求,必能蒙應允,如此便把馬利亞視為人與
耶穌之間的中保。把馬利亞的地位抬高,實際上便是貶低耶穌
中保的地位,這種講法違背聖經的真理。
1.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
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
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
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
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
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 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
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
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
在我們這裏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約西
、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
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
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
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 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
子以外,她便和其他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
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他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
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
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注意:“只有一位”,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
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
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
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
三.敬奉偶像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
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
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
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
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
示尊敬而已;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
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
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
、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
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
,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天主教對偶像行
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
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
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
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
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
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他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
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
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四.聖經與遺傳
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
章中有兩小段的話說“只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
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解相反的解釋。”另一
段又說:“聖經中並沒有完全包括了為救靈魂而必須的全部真
理。”舉例來說,天主教徒必須守主日才能得救,但是在全部
聖經中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找不到一句確定必須善守主日的誡命
。
這兩小段話可說是天主教對聖經的主要看法,一方面他們
認為聖經沒有包括整個救恩真理,換句話來說在聖經以外教會
仍可以從神另得啟示,指示人如何得救。他們不但不根據聖經
並無記載人必須守主日才可以得救,以說明守主日不是得救的
條件,反而憑天主教會定規了要守主日才能得救,而斷定了“
聖經不是包括救靈魂的必須全部真理”!真是本末倒置,是非
顛倒。由此可見天主教把教會的權力放在聖經之上,以為聖經
的真理還不夠完全,從而擅自定規各種誡命。
請看聖經如何指出他們的錯誤來: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
八至第十九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
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
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從啟示錄的末了給我們看見神的啟
示已經完全,人不能再在聖經以外加增甚麼啟示,教會無權力
設立聖經以外的真理,只可以照聖經真理來定規她的原則,指
導信徒在信仰上和生活上實行真理。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
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
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
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三:15-17)
注意:提摩太是從小明白聖經,不是作傳道才明白聖經的
,乃是在他還是一個猶太教徒,沒有遇見保羅以前,已經明白
聖經。可見早在使徒時代人人可以閱讀那些遠較新約難明的舊
約聖經,任何基督徒可以藉著聖靈的教導領悟聖經的話,絕不
是只有神父或聖品人才可以明白聖經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換句話來說,只有神默示的才
是聖經,只有聖經才是神的啟示,人不能在聖經以外說他得了
神的啟示。主耶穌在約翰福第五章第三十九節說:“你們查考
聖經(小字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
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可見基督徒是應該查考聖經的。
在舊約,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要殷勤把神的律法教導他們的
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
繫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可見普遍的人當讀聖經而
明白聖經。
使徒保羅稱讚庇哩亞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好,“因他們甘
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徒一七:11)可見照聖經的
記載,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讀聖經。
為甚麼天主教說聖經並不包括整個救恩真理﹖因為他們有
許多規條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受異教影響加上去的,而且教
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
五.大小罪與煉獄
天主教把罪分成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使靈魂死的
罪,小罪就是不致於死的罪。“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章說:
“大罪也稱為死罪,因它奪去成聖的恩寵,……褻瀆聖神,殺
人,縱火,搶劫,姦淫等都是大罪。小罪即可赦免之罪,意即
易得赦免的罪。如不忍耐,小過錯,不關重要的謊言等。”在
“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七章又說:“在不大重要的事上犯了
罪,便是小罪,或者有時雖在重大的事件上犯罪的人並未想到
事情的重大,或未完全同意所犯的罪仍是小罪,如某人偷了一
隻鑽石戒指,原意以為只是假造膺品,那他所犯的罪便是小罪
。”他們認為大罪必須藉著聖洗,告解、聖事才得赦免,小罪
使人失去神的恩典。人若犯了小罪,還未做補贖的工夫便死亡
,他的靈魂會下到煉獄,要遲一些時才能進天堂。這些教訓完
全沒有聖經的根據。聖經對罪雖有輕重之說,對赦罪之道卻沒
有大小之別。天主教以無關重要的謊言是屬於小罪,但聖經怎
樣論到謊言的罪呢﹖聖經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
,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
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
一:8)請注意這裏說“一切說謊話的”沒有說是緊要的或是
不緊要的謊言,顯然聖經認為一切說謊話的都該滅亡的。謊言
的罪不是小罪,和其他使人滅亡的罪同樣是大罪,主耶穌說: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
,在大事上也不義。”(路一六:10)。聖經論到人因罪而滅
亡的時候,沒有分大小罪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
23)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虧缺了神的榮耀”包括一切罪。
至於人死先到煉獄,為仍在煉獄之親友多做功德,可使他
們早升天堂,與佛教的念經、做法事來超度死人極為接近,與
福音真理背道而馳。
六.神父赦罪
天主教對信徒犯了罪認為當向神父告解,藉著神父的宣告
才得赦罪。他們主要的根據是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
十三節耶穌對十二門徒所說的話。但十二門徒之中沒有一個是
神父。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應許是
為著向外傳福音用的,卻不是說門徒自己有赦罪權,或說信徒
當得著他們的赦免才算得赦罪,使徒行傳第八章使徒彼得遇到
行邪術的西門,他企圖向彼得買按手在人身上而賜下聖靈的恩
賜,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
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關無分,因為在神面前,你
的心不正。(請注意下面一節)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
…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請注意西門是在主
的道上無關無分的人,卻希望彼得求主使他不致於受刑罰咒詛
。彼得告訴他,你當懊悔這罪祈求主。彼得要他自己祈求主,
不是求彼得的赦免。此外,在使徒行傳第五章,彼得曾使亞拿
尼亞和撒非拉在眾人面前死亡,保羅在第十三章使以呂馬瞎眼
,他們運用的都是屬靈方面的權柄,不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特殊
的地位,人家便都得來向他們認罪,乃是他們自己有那種靈性
的程度,便按他們的信心運用屬靈的權柄。他們照神的旨意咒
詛甚麼人,甚麼人便受咒詛,但現今的神父並沒有彼得保羅的
屬靈權柄。彼得保羅運用這些權柄的時候,也不是要人向他認
罪,乃是行出懲罰性的神蹟來。聖經也沒有給我們看見信徒要
向古聖徒認罪的例證。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若有人犯
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要
信徒向義者耶穌基督認罪。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九節: “我們
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撒該悔改的時候,是向主耶穌認罪還是向使徒認罪﹖在主
十字架旁的強盜並沒有向神父告解,更沒有從神父得著赦免的
憑據,耶穌卻應許他當天便可以和祂在樂園裏了。
七.聖體和彌撒
天主教根據耶穌和門徒最後晚餐所設立的聖餐禮儀所說的
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為
多人流出。”因此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和葡萄汁經過祝福之後,
便變成真的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而且還有耶穌的人性和神
性隱藏在餅和杯裏,這就是天主教變質不變形的講法。並進而
推論說,既然杯和餅經過祝福而成為主耶穌的聖體,餅和杯的
任何一部也包括了耶穌基督的靈魂和神性人性的全部。在“我
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還有以下的話:“念了聖體經,
祭台再沒有餅和酒的存在,因為餅酒變成了耶穌的聖體聖血,
但是餅酒的形像卻還存在,所謂形像便是餅酒的顏色滋味軟硬
、大小、輕重等,祝福過了的聖體,就表面與原有的麵餅完全
一樣,口味感覺也和原餅完全一樣,但是它己經不是麵餅,因
為它整個的本質已經變作耶穌的聖體。”又說:
“另外任何一部分麵形和任何一滴酒液內都有整個的耶穌
存在,麵形可以剖分,耶穌的聖體卻不可以剖分。原是完整地
存在每一個最小的部分中。”另一段又說:
“耶穌既然確實在聖體中,我人該怎樣恭敬聖體﹖”
“我人恭敬聖體當如對天主本身一樣的恭敬朝拜。”
“祭台上的聖龕中幾時供有聖體,前面使用繡簾掩任,並
燃著一盞常明燈,我人在進堂和出堂的時候,常該向聖體曲膝
請安,用表朝拜。”又說:
“為要表現我人愛慕耶穌和感恩的摯情,每天可以進堂拜
聖體、望彌撒、領聖體。”
所以有些虔誠天主教徒的家中設有耶穌的像,也有“常明
燈”;因為有耶穌的聖體在其中,要經常朝拜。由於天主教相
信祝福過的酒和餅就是耶穌聖體本身──真正的耶穌,所以他
們經常舉行彌撒,把隱藏在酒和餅的耶穌當作祭物再次的獻祭
給神來為人贖罪,他們每一次這樣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
耶穌重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天主教舉行的彌撒和基督教守聖餐
有不同的意義。天主教的彌撒是要將耶穌再獻給神為人贖罪,
使人得赦罪;基督教的聖餐是要記念主在十字架為我們受苦所
付救贖之功,是記念的性質,而天主教乃是朝拜之意。
當逾越節的那一天晚上,主耶穌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
身體,你們拿來吃。又說,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當
主耶穌把餅和酒遞給門徒的時候,是否這餅和酒正式變成主耶
穌的身體﹖其實耶穌那時還站在他們面前,餅和酒都沒有變作
另一個主耶穌的身體和血,天主教就是這樣咬文嚼字地按字面
強解了聖經真理。
主耶穌曾說我是葡萄樹,祂沒有真的變成葡萄樹。主耶穌
說我是門,也沒有真的變成門。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
章很明顯說明耶穌所祝福的餅和酒是表明主的死。請看哥林多
前書第十一章二十六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
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並沒有說這餅就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
,乃是要表明主的死。天主教把充滿記念基督的愛和代死意義
的儀式,作為信徒敬拜的對象。使人在敬拜獨一神以外又敬拜
一切代表獨一神的東西,就是神所厭惡的偶像及其同類品。
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
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
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
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注意:這裏明明說耶穌不是多次
將自己獻上,乃是一次獻上。
又第十章十至十二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
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
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裏一再的強調主耶穌只一次
獻上身體,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現今我們每逢多得一次赦免
,並不是說耶穌又多一次為我們釘在十架上。乃是根據耶穌那
一次為我們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為祭,贖了我們的罪,那一次的
功勞存在到永遠,我們是繼續的支取祂那一次的功榮而得赦免
,卻不是把耶穌不斷的一再拿來獻祭,好像天主教所說餅和酒
經過祝福,及唸聖體經以後便成為有神性人性全備的耶穌聖體
,然後把聖體獻祭給神再一次為我們贖罪。這正是希伯來書所
說的,是將耶穌重釘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祂。
八.功德赦罪
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教義上和信仰上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
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天主教是憑功德赦罪得救。天主教的
一切儀式和重要禮儀都一樣有功勞,使信徒可以減輕罪孽而得
若干赦免,對他們的得救更有助益而已。在“我的公教信仰”
一書中論及聖體和終傅,就是臨終聖事第十五面中有一段關於
終傅的講解如下:
下面的一段經文是附有臨終大赦的,經文是:“吁,我天
主我今準備甘心領受爾手賜我之任何情形之死亡,及一切煩惱
、愁苦及病痛、如爾聖意。”又說:
“人在沒有病的時候,告解領聖體後,發愛天主的心情,
誦念上面的經文,可得一個全大赦,並有臨終大赦的效力。我
們該知道,妥善得到一個全大赦,可使死後直升天堂,為此我
人該怎樣熱切輔助病人,為得到這樣的神恩呢﹖又說:
“假如我人把這些浪費的金錢用到彌撒和行哀矜等善功去
,那對死者的靈魂會有更大的益處。”
這些都是將功贖罪的方法,是世人自己設想的方法,並不
是聖經中憑恩典得救的原則。
又如洗禮,他們稱為聖洗,基督教的洗禮是見證現在的我
不再是我,已經歸入耶穌基督的死,與他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天主教的洗禮卻是除罪功效的儀式。“我的公教仰”中關於
洗禮如此說:
“聖洗是吾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消滅求進聖教人的原罪
本罪,並一切罪罰,使成天主和聖教會的義子,也就得到領別
件聖事的名分。”
論到聖洗的效能又說:“聖洗是唯一的赦免原罪的聖事,
它赦免我人的罪和本罪,並赦免罪惡所當受的暫罰。”
又如天主教相信唸經有赦罪的功效,天主經就是主耶穌教
導門徒禱告的禱文,聖母經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所稱頌主的話
。他們以為唸聖母經,由聖母轉達他們的禱告而得神的恩典和
赦免。他們唸經的時候手拿一串唸珠,一面唸一面算,唸珠中
有大珠,也有小珠。數小珠的時候便唸聖母經,數大珠的時候
便唸天主經,每逢唸了五十篇聖母經,五遍天主經,便算為一
份玫瑰經,他們以為玫瑰經附有許多大赦,如果教徒拿著附大
赦的唸珠來唸玫瑰經,每逢唸一次天主經或聖母經,或是聖三
光榮頌,便可以得著三百日大赦。凡是這一類的事天主教都視
為十分隆重的儀式,完全是用功德叫人得赦罪的原理。但是聖
經告訴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出於神的恩典。以弗所書
第二章八至九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
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天主教這一切的儀式是和聖經的明文完全衝突的,雖然
天主教也講信心和恩典,但他們卻把信心也看作是行為的一種
。聖經卻告訴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
為”。天主教的恩典是用工價得來的,但是聖經說:“作工的
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
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
九.聖體遊行
天主教有每年例定的若干日子為“聖體遊行”典禮:(1)
在“遊行隊的前面常用苦像引導。兩旁一對蠟燭,有時也張打
旗幟等。(2) 除了聖體遊行外,通常要捧聖像等。”
“聖體”遊行,特指抬耶穌像遊行。“在遊行中,司鐸恭
捧著聖體,供在特備的露天的祭台上,供人朝拜。”(我的公
教信仰第六冊頁“苦像”即耶穌受苦像)
事實上天主教除了抬耶穌的“聖體”遊行之外,還另有不
同的節日“恭捧”其他古聖徒的像遊行。而遊行的目的是在公
眾前表現他們所信的,並聯合眾人的祈禱懇求天父的仁慈。這
類事跟拜菩薩的人在菩薩節日抬偶像遊行,以宣揚他們所信的
偶像之靈驗,並求菩薩保佑賜福的用意相同。
十.聖徒神化
中國人民間迷信所拜的神明,不分儒、釋、道,多半都是
本國歷史上的聖人,英雄……被人升格為神,而成為眾民敬拜
的對象,由於這些由人升格為神的神明愈來愈多,所以通常拜
偶像的人僅特選一二或三數個神明作為特別虔誠膜拜的對象。
天主教則把聖經或教會歷史中的人物神化,並教導信徒懇求聖
徒代禱。“我的公教信仰”第三冊“敬禮聖母和聖人”一章中
說:
“……當我們領洗的時候,要取一位聖人的名字作聖名;
年中每日都要紀念一位或數位聖人。聖堂中懸掛著聖人們的聖
像。此外在彌撒中、禱文和公共祈禱中,常在呼求著聖人們的
代禱。
在一切聖像中,我們首先敬重苦像,那是我人得救的象徵
…… ”
“公教人臨終時,手中要捧苦像。這苦像要陪他到墳墓中
去。每一個公教家庭,都應該有一尊苦像,供奉在適宜的地方
。”
總括來說,天主教的教義和基督教的教義不單不相同,更
是相背。天主教的原理和中國人拜菩薩的原理相似。雖然天主
教用了聖經的人物和名詞,卻是民間迷信的原理,所以天主教
和基督教是完全兩樣的宗教。
有人建議天主教和基督教合一,這不是從信仰的立場提出
的要求,乃是按屬世利益方面或對世界政治影響力方面而提出
的主張。從信仰立場來說,基督教和天主教是應當分開的,絕
不應當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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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05.64
→ twghometony:很棒的文章,未來我更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了~^^ 03/18 06:33
※ 編輯: twghometony 來自: 220.134.105.64 (03/18 06:34)
推 calysta:歐很需要 03/18 06:37
→ twghometony:我現在重看一次,覺得天主教的發起人真的蠻誇張的.... 03/18 11:05
→ twghometony:我現在真的不覺得我們有什麼一樣的,除了幾個人的名字 03/18 11:06
→ twghometony:而且精神的本質,他們把耶穌復活的意義完全抹滅了 03/18 11:07
→ twghometony:難怪神語重心長要我們當心因為連我們信徒都常視而不見 03/18 11:08
推 davidparty:有很多政治因素、異文化因素參雜在天主教信仰中...... 03/18 17:14
推 magdalenalin:推! 03/21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