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之後的出報 我為大家請了一位法律顧問
用意就在於 稿子印出來到報上後
如果有同學或讀者 對報導不滿
很可能會告記者 或告報社
像這次去媒體先鋒營 壹週刊那副編也說
他們有專門的法務部門 稿子出去前 都要給法務先看過一次
我請的這位 吳俊達學長 現在就讀政大法研所碩士班民法組
很厲害喔 已經通過律師高考了
是我之前在學生會擔任社團部長時候認識的
對學校很多事務都很熱心
這次他完全是義務來贊助 擔任我們法律顧問
雖然我們做的只是校園內新聞 而且可能爭議性不是那麼大的
不過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
報社會保障大家的安全的
不過前提是 給我好好的寫稿呀 哈哈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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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75.54
學長一直都有在看板關心喔
下次請他正式的跟大家打招呼~~^^
※ 編輯: huang050 來自: 61.31.175.54 (11/02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