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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o760217 (我要變強)》之銘言: :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 就是古巴選手踢裁判的那件事 : 第二局還沒結束,裁判就已經判對方勝利了 : 原因是:急救時間超過一分鐘。 : 這樣也太不合理了吧! : 防護員動作太慢,居然要讓選手落了個失敗的罪名 : 就希望知道的人解釋一下囉! 根據競賽規則第19條 暫停比賽的程序 其中一個情況是 當受傷不嚴重時 選手可在宣佈"計時"後一分鐘內接受治療 選手接受治療中 從宣佈計時後 40秒開始 主審應每隔5秒大聲宣佈時間 若選手在一分鐘時限的最後無法回到選手定位 主審應宣佈比賽結果 也就是說當受傷要治療時 時間就是只有1分鐘 1分鐘的鈴響前 選手必須站好在定位上 鈴響後未在定位 裁判即可判定 這是輕微受傷的情況 還有嚴重受傷的情況就另一種方式處理   所以說 裁判的判定是沒有問題的 他也有一直告知古巴選手剩餘秒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42.104
geo760217:I got it! Thank you 09/03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