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
一、比賽時間:民國92年3月1日、2日
二、比賽地點:台大室外排球場、台大綜合體育館多功能球場(決賽)
三、比賽制度:男子組──採雙敗淘汰
女子組──預賽分八組循環,每組取兩名進行單淘汰複賽
四、比賽獎勵:男子組、女子組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五、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公佈之排球規則
六、比賽細則:
1. 每場打三局,皆為落地得分;前兩局為25分制,第三局為15分制,第三局8分時雙方交換場地。
2. 每局各隊至多可暫停兩次,每次30秒。
3. 發球時,若球觸及球網至對方場中,比賽繼續進行。
4. 其餘規則,以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規則為準。
5. 循環賽晉級取捨,比勝場數;若勝場數相同,比勝負關係;如前兩項無法決定名次,以(Σ勝局/Σ負局)計算,依比值大小排名;如前三項無法決定排名,以(Σ勝分/Σ負分)計算,依比值大小排名;當前述方法都無法決定時,抽籤決定。
七、附則:
1. 請各隊著統一顏色之上衣,無背號者請加貼背號。
2. 請詳閱出賽時間,於每場比賽出賽前十分鐘將出賽球員的學生證交至紀錄台進行檢錄,未檢錄之球隊不得出賽。
3. 請詳閱出賽時間,每場比賽經大會公告開賽後逾十分鐘未到場並開始比賽之隊伍,取消參賽資格。
4. 比賽開始前,各場次副審會核對球員身份並發還學生證。
5. 為使比賽流暢,每場比賽請各隊派出兩名球員幫忙撿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9.9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