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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聯盟的討論及回應 我想針對幾點之前說明不夠清楚的地方再補充 ※ 引述《yggub (どーもくん)》之銘言: : 規章一、8.後半段 : 若人數較少之球隊無意申請補充人員,將開放人數足夠且不同院之球隊申請。 : 並未排除人數足夠之系隊申請補充人員 : 在本次個人申請及系隊補充 人數足夠的系隊不在分配之列 : 在分配之後 申請補充之系隊若人數顯已足夠 : 才公告開放人數足夠之系隊申請 : 聯盟只處理人數問題 : 分配至人數較少的系隊之目的在於平衡人數 : 而非平均戰力 : 系隊強弱問題在聯盟所能處理的範圍之外 : 每屆畢業的球員、新進之球員 孰強孰弱 都是系隊的"運氣" : 聯盟並非職業聯賽 無多餘成本舉辦選秀會 聯盟先告知幾個隊長申請個人報名球員的系級姓名 依同學院分配後,再讓幾個隊長依剩下的人填好志願序回傳 這樣就能在網路上解決 需要很高的成本嗎??? 就以聯盟公布的資訊舉例 有選秀資格的為歐語─哲學─法律─公行 (順位排行不再解釋) 而個人報名球員有7位: ABC政治系、D經濟系、E外交系、FG資管系 第一輪,依同學院分配: 歐語→X、哲學→X、法律→X、公行→ABC 第二輪,讓剩下3個系填3個志願 假設歐語填1FG 2D 3E 哲學填1FG 2E 3D 法律填1D 2E 3FG 那麼最後結果便是: 歐語→FG、哲學→E、法律→D、公行→ABC 若法律放棄選秀,且歐語、哲學志願序不變 那再看分配人數是否定一上限 無上限→歐語DFG、哲學E、公行ABC 2人為上限→歐語FG、哲學DE、公行ABC 3人為上限→歐語DFG、哲學E、公行ABC 當然,填志願序是非公開程序,以免顯得對個人報名球員不夠尊重 : 且選秀更可能讓自認球技、觀念不好的球員更不敢參與聯盟 並非聯盟本意 : 另將系隊定義為「強隊」,背負太多壓力 : 定義為「弱隊」,否定了球員的努力,也許別人努力練球要變強,你沒看到 : 反用上一屆名次判定系隊之強弱,有失公平,亦非聯盟宗旨 之所以用上一屆名次判定強弱 這是比較來說相對客觀的方式 雖並非完全公平,但誤差不會太大 我稱為強隊也只是採用一般人熟悉的稱呼(前文中應沒提到弱隊二字) 是依據排名標準而並不帶有價值上的判斷 況且我前文所述中,人數仍是一大依據 這亦只是提供多一點的系隊一個機會 若有選秀機會的系隊自認實力夠強,要放棄選秀那我們也同樣敬佩 : 誠然 系隊重視聯盟高強度比賽 強弱勝負至關重要 : 但我們肯定的是球員的努力 我們能提供的協助只在人數這部分 : 而非以選秀、劃分強隊弱隊之方式 來補齊各系競爭力 : 更鼓勵球員個人申請 不必擔心自己球技、觀念不好 而遭排斥 所以我也說了 我最希望的方式是讓他們憑自由意願選擇 我相信一定會有無意見的人 所以申請補充的隊伍還是能分配到 也能避免有隊伍分配到1個去年拿到4次MVP、1個去年拿到1次MVP及1個研究生的情形 : 關於探詢個人意願此點 : 已在規章更改理由處說明 : 同院認識機會較高 校內外盃賽成為對手的機會也高 : 為避免影響原系隊認同、凝聚及兼顧交流之目的 : 將個人分配至不同院乃一折衷之辦法 同樣以我自己為例 我原系隊為新聞,現打中文 已經在比賽中遇過多次 有時候還是一樣回去找新聞系練球 多年來也沒有您所擔心「戰術外漏」或者「影響原系隊認同」的情況 不知是因為我為特例還是剛好我待的系隊心胸都很寬大? : 但僅有研究所而無大學部之所 採分配至同院系隊之辦法 : 若同院無任一系參加聯盟 才分配至不同院 : 僅此回覆 : 感謝你提供寶貴之意見 : 第二屆聯盟 謝謝聯盟的費心 如前文所說,我尊重聯盟最後決議 之後不會再回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7.144 ※ 編輯: swa0614 來自: 114.36.237.144 (10/09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