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0614 ()
看板NCCU_WBA
標題[問題] 再論個人報名球員之分配
時間Wed Oct 19 11:50:51 2011
致聯盟、各系隊:
不好意思,又是我。這次發文無意對星期一之分配做任何翻案,因為再拖下去影
響到的將是整個賽程及兩系隊、七球員之權益,故我本次提出意見,若聯盟或其他系
隊認同,欲在本週五領隊會議提出亦可,若無人認同,那麼就像上次一樣就此被忽略
也無甚關係。
首先,抽籤固然是最公平的方式沒錯,不過我想思考兩個問題:
一、誠如上次聯盟公告,只負責控管人數而不負責強弱,所以我就依人數來談:
因此次個人報名球員為奇數,故申請補助之球隊必定有一方多分得一人,那
麼孰多孰少是否應該以球隊之人數為準?即使經濟系的同學已先因規章而分
配至公行系,但仍屬個人報名球員之一,若歐語系人數較公行系少,那麼抽
籤時歐語系應該多分配一個名額,這才是真公平,而非在公行系已得一人的
情況下兩兩對分這種表面上的假公平。當然,若歐語系人數等於或大於公行
系,那麼以上整段都可不論。
二、把同系球員拆開,真的好嗎?一直在想,為何各類比賽皆要以系為單位?無
非建立歸屬感、增進凝聚力,並且在平常上課之餘還能透過運動增進感情。
子曰愛有等差,而今以抽籤方式將所有人打散,看起來十分合理,卻是不那
麼符合人情。
一定有人會說,也許那些同系球員也不一定在意是否在同一隊,是以這又回到我
之前曾提過的初衷──依個人意願分配。不過為了讓申請補助之球隊也有人數上的保
障,故我想到一個折衷的辦法,實行步驟如下(未免舉例又被說針對,以較複雜之代
號取代):
一、申請補助之球隊應有補助上限,不管是哪一隊,個人覺得補助四人都太多,
就好像今天裕隆借了田壘、張智峰、簡嘉宏、陳世念四人,而當他們四人在
場上比賽時,你還會覺得這是裕隆隊嗎....故我認為一隊補助兩人為理想數
字,不過依然有人數的前提,若申請補助之球隊原本人數便只有5、6人,申
請兩人仍是太少(多寡之判定可設一標準值),那麼就可以讓該球隊增加上
限。
二、假設申請補助之球隊數為X,則需補助之球員便為2X,接著讓申請個人報名
之球員填寫志願,志願可包含任何報名聯盟之系隊。若有球員志願為X中之
隊伍則先分配(假設Y人),剩下看無意見之人數大於2X-Y者,則補助上限
亦可增加,直到無意見之球員分配完畢為止。
三、若無意見之人數小於2X-Y者,那麼便從其他申請個人報名之球員中抽籤,
直到補完2X-Y之數量後再行依其志願分配。
四、若有同系球員志願皆在同一隊則先分配,若被抽中則看其他球員是否跟進,
若是,同樣得以增加上限。
以上只是初步構想,我的動機跟聯盟創立時的宗旨一樣,就只是希望讓政大想打
籃球的女生都能有個更好的打球環境,因此在得知有三位同學因不想被分配而放棄參
加聯盟時,感到十分可惜罷了。當然你們可以說:真正喜歡籃球的不會這麼容易放棄
吧?不過重點應該不在用各種幸災樂禍的態度去揣測他們的想法,而是思考有沒有什
麼辦法可以解決不是嗎?現在聯盟的辦法很合理,不過合理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就好
像支援人員的規定也很合理,但亦擋掉了幾個想參加的系隊,真的沒有兩全其美的方
法嗎?怕也未必。所以藉著這次機會,我想提供一些自己的意見看大家認不認同,如
此而已,又或者能收到拋磚引玉之效,而有其他人想出更好之辦法,那亦為我欣然樂
見。
同樣的我也要強調,我深知聯盟幹部的辛苦,還記得待在學校第六年,得知聯盟
的興辦時感到有多開心,這兩年來對聯盟付出的諸多成果也感到十分敬佩,你們相信
也好,不相信也罷。不過曾幾何時,提出意見還要在幹部板被嘲諷,被認為是「嚴厲
批評指責」,也著實令人心寒。是以我決定就此退出聯盟,不再參予任何比賽,也不
參予任何裁判事務,一來讓自己立場更為超然,二來也不會再給聯盟帶來麻煩,至於
前面的意見會不會被採納,也非我關心了。謝謝大家花時間看完這篇長文。
中碩四 林怡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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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25.231
推 pipi781122 :我相信沒有一個人的PO文有被忽略 你所說的事情一定又 10/19 18:01
→ pipi781122 :會被幹部們審慎討論的 另外 在你提出問題時 若可以也 10/19 18:02
→ pipi781122 :提出你個人覺個更好的作法 相信會更有建設性 10/19 18:02
推 cvsk03786 :"嘲諷" 10/19 23:34
推 littletuu :可以留到領隊會議的時候大家一起討論阿~ 10/20 00:44
→ littletuu :請學姊一定要到領隊會議跟大家一起交流意見 10/20 00:45
→ littletuu :另外如果學姊受此次事件影響 決議不再參與任何比賽 10/20 00:49
→ littletuu :我覺得是相當可惜了 但若學姊有其他考量那我一定尊重 10/20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