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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兵於總統府前 這是阮光明的職業! 扛著機槍從此柱 到那柱,雙腳踏著秒針 暗冥,鋼盔是照明; 白日的分身! 「我曾」想依時一片泛黃, 置身紀錄片中 群眾的叫囂,暗喑中行進: 「開槍對準ㄧ人!或是兩人……」 黑色的血、灰色的目淚 白色銀幕。 我曾 用雙腳踩踏雙十禮炮 也曾,用槍托揮打心中欽佩的英雄。 就是ㄧ名憲兵 踏著錯誤,和正確, 只為頭盔上日頭的分身。 抗議聲總在月明前結束! 憲兵無淚,只有 標準動作,和關不上的雙耳 「乎我們來喊聲!」(但我不能) 「這是錯誤的動作,那是對的!」 (堪有不對不錯的指示?) 這是我的信仰(也不是) 身為一位憲兵,我曾開槍對準 無辜的人,也曾 和女中學生合照 有可能嗎:我也能用肉身 對抗駛來的戰車? -- 那是荒廢 這是重生 http://www.wretch.cc/blog/posn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82.101